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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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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江陈会谈

  • 更新日期:109-08-11
时间
99-06-28~99-06-30
地点
重庆
主谈人
江丙坤、陈云林
主题

1.协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两项议题
​​​​​​​2.为两会下阶段优先协商议题进行安排

成果
1.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与「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
2.针对两会已签署之十二项协议执行情形进行检讨并提出改善方向
3.对于两会下阶段优先协商议题达成共识
4.持续推动两会组团互访之交流活动
协商概述

壹、前言

一、第四次会谈于去(98)年12月22日在台中举行,签署了三项协议,双方同意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列为第五次会谈议题;海协会陈会长并邀请江董事长在今年上半年率团访问大陆进行会谈,就相关议题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

二、有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协商启动后,即分组(「协议文本」、「货品贸易早期收获」、「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临时原产地规则」、「双方防卫措施」、「服务提供者定义」等6组)密集往返两岸进行三次正式协商、十六次的业务沟通及无数次双方主管机关之间的联系协调;「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方面,亦进行四次业务沟通,获致相当程度共识。

三、两会嗣经联系于6月24日在台北举行两会副董事长层级正式预备性磋商,商定各项议题协议文本主要内容,并对正式会谈具体日程完成相关规划工作,为第五次会谈的顺利举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陆委会于6月22日、25日分别发函授权本会与大陆海协会进行第五次江陈会谈并签署两项协议。

贰、会谈行程

  6月26日,本会先遣团10人前往大陆重庆进行相关先期准备工作;6月28日中午由江董事长率海基会代表团搭乘包机抵达大陆重庆,展开「互惠繁荣」之旅。相关重要行程安排如下:

一、协商

  6月28日下午3时至5时20分,本会高孔廉副董事长与海协会郑立中常务副会长继续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进行最后准备程序,经确认文本内容无误后,双方同意将文本提交两会领导人会谈商定后完成签署。双方并讨论如何落实协议执行及初步就第六次会谈议题交换意见。

二、会谈

  6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20分,在对等与尊严的原则下,江董事长与海协会陈会长进行了公开与闭门会谈。双方针对本次会谈协议议题的意义、下次议题的安排、以往签署协议之执行情况及两会会务交流进行恳切务实的意见交换;双方同意未来会谈形式应单纯化处理,采取与参访活动分离原则来规划,参访活动则纳入年度交流计划中。

三、签署协议

  6月29日下午2时30分,两会领导人正式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并互换纪念品。

四、会晤

(一)6月29日下午4时30分至5时,国台办主任王毅于渝州宾馆会见海基会协商代表团一行。
(二)6月30日上午11时15分,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于渝州宾馆会见两会代表团。

参、两项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系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本著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借由签署本协议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本协议共分为五章十六条暨五项附件,涉及广泛的经贸议题,包括货品的降免税、服务业的市场开放、双方投资的促进与保障、智慧财产权的保护以及经济产业的合作等领域。

  另外本协议特别安排早期收获,在货品贸易早期收获的主要内容,陆方同意我方539项货品列入早期收获清单,金额达138.38亿美元,约占大陆自台湾进口金额16.1%,我方同意陆方267项产品列入早期收获清单,金额达到28.58亿美元,约占台湾自大陆进口金额10.5%,另外双方并订有临时原产地规则与防卫措施,以确保两岸制造的货品始得享有优惠关税待遇,另并可缓解早收货品因大量进口而带来的产业冲击与损害;在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主要内容,除开放金融领域的市场准入外,双方相互开放8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台商将享有较韩国、日本、欧美等其他WTO会员更优惠之待遇。

  本协议是一个架构协议,协议生效后,接下来有关货品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争端解决等四项协议将在六个月内启动协商。

二、签订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本次会谈双方签署的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其内容十分具体,将对两岸人民产生实质效益。其中包括:相互承认专利、商标及植物品种权之优先权;相互受理植物品种权的申请,并协商扩大可以申请保护的范围;影音制品可直接由台湾本地相关产业协会办理著作权认证;建立执法协处机制来共同打击盗版及仿冒、取缔非法下载音乐、电影的侵权网站、共同防止著名商标或著名产地名称被他人恶意抢注、加强取缔「山寨」台湾水果;推动业务交流及审查合作;鼓励专利及商标代理业界的合作;并建立两岸主管部门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品种权等4个工作组,来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规划及方案。

肆、本次会谈之意义及成果

一、本次我方协商代表团之组成,除海、陆两会高层外,并包括经济部次长暨所属国际贸易局、工业局、智慧财产局、财政部、金管会、农委会等议题主管机关官员;陆方则包括海协会、国台办及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农业部等各议题主管部门人员,并首度对等派出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参加会谈及签署仪式,足见陆方对此项协议的重视。

二、两年来,两岸共签署十四项协议及达成一项共识的重要成果,代表两会制度化协商管道是两岸沟通、处理问题的最有效机制,在此一机制稳定有序的运作下,以及在各项协议及共识的基础上,两岸制度化协商将有助深化两岸互信,确保两岸关系和平繁荣,让两岸人民分享对等协商、良性互动的果实。

三、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签署,是两岸互利双赢的成果,将为两岸经贸活动建构一个有序经贸交流的环境,让两岸提升经济实力,布局全球市场。这项协议的签署,开创了两岸经济发展的利基,是两岸经贸关系重要的里程碑,在两岸各自面对区域经济整合及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下,是极为关键的一大步。

四、在这次协商当中,双方同意依据两岸经济协议内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继续磋商后续议题,亦是两岸经贸关系上崭新而重要的工作平台。未来这个任务型组织将根据协议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之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至于其组织型态和工作联系机制,则仍有待双方进一步商定。

五、保护智慧财产权是普世价值,两岸如能携手合作,透过双方的法令、制度,建立完善的智慧财产权保护措施,不但有利双方产品与服务贸易的往来、品牌与专利的建立,而「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必定能为两岸提供更好的创新保护环境,将对两岸产生深远且重大的影响。

六、双方针对下一阶段相关的协商规划交换意见,同意将「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列为下次会谈的议题,并立即展开双方主管部门间的联系沟通,以便及早完成协商,在第六次会谈时签署协议。另外,双方也同意,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完成签署后,即时展开「投资保障协议」商谈的准备,俾尽早完成协商。

七、 在这次会谈中,双方同时也回顾两会过去两年来所签署十二项协议与一项共识的执行情形;尽管经由双方努力,协议成效目前已逐渐显现,但执行过程仍有尚待努力改善的空间。双方同意根据急迫性,订定优先顺序,由两会即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检讨与改善。

伍、结语

  前年六月以来,两会至今已举行了五次会谈,签署了十四项协议并发表一项共识,为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两会制度化的协商管道,缓解了两岸对峙的情势,创造了互惠双赢的成果,展现了对等协商、解决问题、累积互信、擘划未来的四点重要意义。我们相信,经历前面「创新」、「突破」的两年,两岸更能秉持「携手合作,共创双赢,为民兴利,互惠繁荣」的信念,为台湾缔造灿烂光辉的「黄金十年」。

  马总统在7月1日的记者会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签订对台湾、两岸、亚太地区乃至于全世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项协议「跨出3大步」:第一、是台湾突破经济孤立的一大步,让台湾走出经济被边缘化的威胁;第二、是两岸经贸走向互惠合作的一大步,可以在制度化的架构下为台湾创造更多商机且增加更多就业机会;第三、是加速亚洲经济整合的一大步,今后台湾的价值会受到亚太地区与国际社会更大的重视,台湾很可能将成为各国企业进军大陆市场的跳板。

  为「壮大台湾、连结亚太、布局全球」,本会衷心期朌本次会谈所签署的两项协议能尽速生效实施,俾让「世界走进台湾、台湾走向世界」,本会未来也会在理性、和平、对等与尊严的基础上,秉持「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的原则,继续推动两岸协商。

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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