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簡介 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 世世代代守護民主自由生活方式的堅持不變 希望兩岸對等尊嚴及健康有序對話交流的承諾不變 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現狀的努力不變 捍衛國家主權的決心不變 「四個不變」 —— 賴清德總統2024年10月國慶演說
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 一、成立沿革 二、組織架構 三、業務功能 四、重要服務成果 五、海基會歷任董事長與秘書長 六、聯絡我們 2 4 6 13 17 19 目 錄 Content
2 海基會簡介 一、成立沿革 兩岸關係複雜、敏感、微妙和關鍵!1987年政府開放臺灣民眾赴陸探親, 開啟兩岸交流序幕,雙邊官方沒有直接面對面接觸,政府公權力無法直接處 理兩岸交流所衍生的事務性問題,因此必須透過一個由政府委託指定執行公 權力的民間機構擔任中介角色。1991 年3 月,政府及部分民間人士共同捐助 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並推選辜振甫先生擔任 董事長。同年12 月,中國大陸也成立相似性質的機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簡稱海協會),由汪道涵先生擔任會長,做為與海基會互動的窗口。 海基會是目前唯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 條而 成立與運作的機構,接受政府委託與授權,直接與中國大陸就涉及公權力事 項進行聯繫與協商,成為政府大陸工作體系中重要的一環。 辜振甫董事長主持海基會揭牌儀式
3 一、成立沿革 海基會與對岸海協會於1991 年展開正式接觸與協商。1993 年4 月兩岸兩 會最高負責人辜振甫董事長與汪道涵會長,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並簽署 4 項協議,其後兩岸政府也持續透過此一管道進行多次談判,雙方制度化協商 的機制逐步確立。 2016 年5 月20 日蔡英文總統上任,對岸要求我方接受體現「一個中國原 則」的「九二共識」,我方不接受這項政治前提,對岸即片面宣布中斷兩會聯 繫與交往,導致兩會協商形同停擺,但兩岸民間往來與海基會交流與服務工作 仍持續進行,依據政府的委託及民眾實際的需要,與中國大陸有關機構與團體 保持聯繫,為民眾提供必要的協助。 2020 年新冠疫情蔓延全球,海基會文書驗證工作仍正常運作,但因陸方 封城、清零等措施,兩岸間寄送文書及投遞嚴重延遲,海基會主動聯繫陸方有 關機關,洽彈性處理方式,確保服務工作不中斷,讓民眾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2023 年疫情趨緩,兩岸民眾往來恢復,海基會服務案件大幅增加。為提 供兩岸民眾更好的服務,海基會分別於2024 年7 月、10 月派員進駐行政院處 理試辦通航事務金門、馬祖行政協調中心,就近服務透過小三通往來金馬的兩 岸民眾,為海基會工作立下新的服務里程碑。 海基會作為政府大陸工作體系最前線,將秉持賴清德總統於2024 年10 月國慶演說中揭示的「四個不變」─捍衛國家主權的決心不變、維持臺海和平 穩定現狀的努力不變、希望兩岸對等尊嚴及健康有序對話交流的承諾不變、世 世代代守護民主自由生活方式的堅持不變,積極做好每一項服務兩岸民眾的工 作,協助政府持續完善順暢有序的交流機制,把握每一個恢復兩岸對話的機 會,為民眾權益福祉、兩岸和平穩定而努力。
4 海基會簡介 二、組織架構 文教處 經貿處 法律處 綜合處 秘書處 人事室 會計室 董事會 董事長 副董事長 秘書長 副秘書長 主任秘書 進駐馬祖 行政協調中心 進駐金門 行政協調中心 中區 服務處 南區 服務處
5 二、組織架構 依海基會組織章程規定,董事會為決策機構,置董事43 人至53 人,掌 理基金之籌募、業務計劃及預算之審議等;另設監事6人,掌理基金之稽核, 財務狀況之監督等事宜。置董事長1人,對外代表海基會;置副董事長1至3人, 襄助董事長處理會務;設秘書長1人,承董事會之命綜理事務。另置副秘書長 1至3人,主任秘書1人,並設有文教處、經貿處、法律處、綜合處、秘書處、 人事室、會計室,分掌相關業務,另為服務中南部民眾辦理文書驗證及諮詢, 分別於1999年底及2003年中成立南區及中區服務處,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 中心及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合署辦公。2024 年派員進駐行政院處理試辦通航事 務金門、馬祖行政協調中心,在金門、馬祖地區辦理服務兩岸往來民眾等事宜。 海基會吳豊山董事長於董監事會議上致詞
6 海基會簡介 三、業務功能 (一)協商 海基會成立後即接受政府委託 授權進行兩岸協商,至 1999 年7 月 兩岸兩會中斷聯繫為止,共與海協會 進行27 次協商、對話,包括1993 年 4 月在新加坡舉行的「辜汪會談」, 簽署4 項協議,以及1998 年10 月在 上海舉行的「辜汪會晤」,進行建設 性對話。 1995 年兩會協商中斷,1999 年7 月兩會聯繫中斷,2008 年5 月兩會恢復 聯繫往來與協商談判,自1990年以來,兩岸兩會共計簽署27項協議。 自2016 年5 月20 日以來,中國大陸基於政治考量,刻意設置政治前提 阻礙兩岸官方互動,片面中斷兩岸溝通聯繫管道,我方仍依《兩會聯繫與會談 制度協議》,持續就民眾權益事項發函海協會協處,舉凡尋人、返鄉、兩岸人 民出入境、人身安全、學歷採認、經貿糾紛、漁事糾紛、犯罪防制、房屋拆遷 補償、房屋土地遭占用、債務、繼承、親權糾紛、訴訟執行無結果、調查親人 存殁狀況等。自2016 年5 月20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海基會發函海協 會共計10,143件。 現階段,對於兩岸已簽署生效的協議,雖陸方在部分議題上有所推遲, 但我方相關機關仍持續執行協議議定事項。海基會並積極進行相關整備作業, 依政府指示及授權,在確保國家主權與自由民主憲政體制前提下,與海協會溝 通協商。 辜汪會談
7 三、業務功能 兩岸簽署之協議: 1. 金門協議(1990-09-12) 2. 辜汪會談共同協議(1993-04-29) 3. 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1993-04-29) 4. 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1993-04-29) 5. 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1993-04-29) 6.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2008-06-13) 7. 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2008-06-13) 8. 海峽兩岸郵政協議(2008-11-04) 9.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2008-11-04) 10.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2008-11-04) 11.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2008-11-04) 12.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2009-04-26) 13.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2009-04-26) 14.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2009-04-26) 15. 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2009-12-22) 16.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2009-12-22) 17. 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2009-12-22) 18.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2010-06-29) 19.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2010-06-29)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中國大陸紅十字會簽署
8 海基會簡介 (二)交流與服務 文教交流與服務 陸生服務 ● 文化與企業參訪:規劃全臺主題參訪 活動,讓陸生深入了解臺灣的文化 與產業特色,增強認同與連結。 ● 校園交流與政策協調:與校園輔導單 位合作,推動如健保納入、實習權 益等議題,確保政策有效落實,友 善陸生學習環境。 陸生參訪宜蘭羅東林業文化園區 20.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2010-12-21) 21.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2011-10-20) 22.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2012-08-09) 23.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2012-08-09) 24.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協議未完成相關程序)(2013-06-21) 25. 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2014-02-27) 26.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2014-02-27) 27.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2015-08-25) 28. 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本協議未完成相關程序) (2015-08-25)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海基會與海協會簽署
9 三、業務功能 臺商子女夏令營始業式 ● 緊急事件應處:建立快速應變機制,針對突發安全事件,確保陸生獲得即時 協助。 臺生/ 臺青服務 ● 建立服務網絡:於大陸臺生/臺青聚集地設立聯絡人,建構快速回應網絡, 提供緊急支援與即時幫助。 ● 研習營與交流活動:舉辦多元活動,協助臺生/臺青掌握法規與風險,促進 臺生/臺青經驗交流與識讀中國大陸情勢。 國人子女服務與教育支持 ● 夏令營、冬令營與探索營:透過多元形式 的營隊,深化在大陸的國人子女對臺灣文 化的認識與體驗。夏令營與冬令營主要針 對小學生,探索營主要針對國高中生。 ● 搭建臺商子女學校教職員交流平臺:目前經我教育部核准備案的臺商子女學 校有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3 所, 海基會搭建臺商子女學校教職員之間的交流平臺,並協助3 所臺校解決校 務發展相關問題。 緊急與意外事件協助 ● 緊急服務專線:設立24 小時「緊急服務專線」(02)2533-9995,協處兩岸 人民人身安全等緊急事件。 ● 協處兩岸旅行意外事件:針對兩岸旅行遭遇的意外事故如證件丟失、傷病亡 故等,海基會除設置「緊急服務專線」外,針對重大緊急事故,亦與臺商協 會、旅行公會等團體有良好的聯繫,隨時提供協助。
10 海基會簡介 經貿交流與服務 臺商聯繫服務 ● 協助臺商解決問題:於重要節日舉 辦大陸臺商座談聯誼活動,瞭解 臺商意見與建議,協助解決相關 問題。 ● 辦理「大陸臺商投資臺灣」參訪活 動:走訪各縣市與相關科研單位, 協助瞭解國內投資環境與產業發展 現況。 ● 搭建各國臺商交流平臺:邀請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代表出席活動,搭建各國臺商交流平臺,協助大陸臺商全球布局。 ● 提供專業諮詢:遴聘熟稔兩岸事務的專家、學者以及大陸臺商協會卸任會長 擔任臺商財經法律顧問,並定期舉辦「臺商諮詢日」、「兩岸經貿講座」等 活動,免費提供專業諮詢。 協處臺商人身安全與兩岸經貿糾紛 ● 專線服務臺商:設有「臺商服務專線」(02)2533-7995,亦可透過24小時「緊 急服務專線」,尋求專人服務與諮詢。 ● 協處臺商人身安全事件:臺商在大陸發生人身安全緊急事件,除關懷當事人 與家屬、函請海協會協處,亦視情洽請當地臺商協會提供必要協助。 ● 經貿糾紛協助:臺商在大陸發生經貿糾紛,致函海協會協處,或安排臺商財 經法律顧問提供專業諮詢;倘涉及P-G投資爭端,亦同步洽請經濟部投資促 進司循《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行政協處機制處理。 大陸臺商投資臺灣綠能科技參訪活動
11 三、業務功能 海基會愛心志工 說明文書驗證流程 協處漁事糾紛及漁船海難等意外 ● 協助通報與善後:兩岸發生漁事糾紛、漁船碰撞、大陸船舶未經允許進入我 方水域,或海難及船員意外事故,海基會除透過海協會相互通報協調搜救、 轉知家屬,並協助善後事宜。 法律交流與服務 兩岸文書驗證 ● 受理民眾文書驗證: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辦理 兩岸文書驗證,於1993年與海協會簽署《兩 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雙方同意相互寄 送公證書副本以供核驗,建立兩岸文書制度 化查驗證機制。 ● 協處兩岸急要事件所涉文書驗證事宜:海基 會與中國公證協會、31 個省(自治區、直 轄市)公證協會互設聯絡人,建立「緊急聯 繫與協處機制」,一旦兩岸發生急要事件, 海基會即刻協調兩岸有關公證機構,協助民 眾辦理公證書及驗證事宜,保障當事人及家 屬權益。 兩岸文書送達 ● 司法文書送達:《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後, 海基會受政府委託以「法務部兩岸文書送達中心」名義與中國大陸最高人 民法院及其授權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 院及其授權之省級人民檢察院相互囑託辦理兩岸司法文書送達。
12 海基會簡介 ● 行政文書送達:依據陸委會委託契約,辦理我方行政機關對中國大陸的行 政文書(如訴願決定書、核定稅額及繳款通知書等)送達。 犯罪防制及人身安全協處 ● 協處國人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事件:《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 議》生效後,兩岸犯罪防制及人身安全協處等業務由法務部統籌辦理,仍有 民眾向海基會陳情其親人在中國大陸遭關押,希協助查明案情、獲公平審 判、請求減刑或假釋等。海基會受理民眾陳情後,提供諮詢服務,視況函請 海協會協處,抑或函轉主管機關協處,維護國人權益。 兩岸婚姻親子關懷服務 ● 建置交流平臺,即時提供協助:與臺灣各 地數十個陸配團體建立通訊群組保持聯 繫,形成服務網絡。陸配在臺發生急需協 助事項,透過網絡通報,提供即時必要協 助,保障陸配生活權益,協助陸配順利融 入臺灣社會。 ● 創新舉辦多元活動,提升關懷服務效能:辦理各式關懷兩岸婚姻家庭活動, 瞭解兩岸婚姻家庭的心聲與需求。除主動探訪各地新住民團體及陸配,也邀 請陸配進行會內參訪,面對面互動交流。 民眾陳情及諮詢案件服務 ● 陳情案件協處:我方民眾如有房屋拆遷補償、繼承、親權糾紛、訴訟執行 無結果等陳情案件,海基會均積極循兩岸兩會管道致函海協會協處,維護 國人權益。 ● 法律諮詢服務:設立「法律服務專線」(02)2533-5995,提供無法來會之 民眾有關文書驗證、婚姻及出入境等法令問題的諮詢服務;為保障民眾權益, 敦聘熟諳兩岸法律的資深律師,在會本部、中區服務處及南區服務處提供免 費諮詢。 關懷兩岸婚姻家庭中秋節活動
13 四、重要服務成果 四、重要服務成果 協處兩岸重大意外事件 兩岸交流往來的過程中,可能衍生各種意外事件,海基會均居中盡力協 處善後事宜。例如2024年2月14日,陸籍無船名快艇在我金門禁止水域越界 捕撈拒檢翻覆導致2人溺亡,海基會即依陸委會指示去函海協會,通報案情及 船員資訊,對不幸事件表達遺憾。海基會亦專案協處陸籍家屬與相關人員申 辦入境手續,同時派員前往金門提供人道關懷與必要協助。雙方會商期間, 海基會數度偕同陸委會及海巡署代表前往金門;雙方就善後事宜簽署紀要文本 後,海基會配合主管機關作業,立即協助完成死亡證明公證事宜。此外,包括 2018 年2 月6 日花蓮地震陸客傷亡事件、2017 年10 月15 日長江三峽落石崩 落臺灣旅客傷亡事故等重大意外事件,海基會獲悉消息後,均即刻啟動緊急處 理機制,協調相關單位,共同協助家屬善後。北東晟旅行社長江三峽旅行團落 應處新冠疫情滯陸國人緊急需求 新冠疫情爆發後,海基會與大陸各臺商協會保持密切聯繫,洽請當地臺 商協會協助提供滯陸國人緊急醫藥或物資需求,同時整理相關防疫資訊供各地 臺商參考。例如2020 年一位罹患重度血友病童於疫情爆發前隨母親赴湖北探 親,因疫情滯留當地,致使藥物不足情況危急。經海基會與主管機關協調取得 所需特殊藥品,協調國內航空公 司及多位臺商協會會長接力送 藥,順利將藥物送達病童母親手 中。另為協處因疫情滯陸的國人 返臺事宜,配合政府指示,協助 政府安排共計7架次專機接送國 人返臺,並設置專線電話協助辦 理關懷、聯繫及訂位等事宜。 疫情期間安排專機接送國人返臺
14 海基會簡介 確保大學學測大陸考場運作 疫情期間,海基會在防疫管制下,積極協助維持大學學測大陸考場的正 常運作。從考卷運送至試務人員安排,海基會與大陸臺商協會、臺校及相關部 門密切合作,妥善處理通關、檢疫、住宿等細節,為考生及家長減輕經濟負擔, 亦為試務人員提供完善的後勤支持。此外,海基會促成大陸考場的視訊面試機 制,確保臺商子女能順利參與國內多元入學甄試,有效降低返臺應試的風險。 推動恢復兩岸航班與航點 疫情趨緩後,臺商高度關切兩岸直航航點議題,海基會積極掌握臺商 意見與需求,即時向主管機關反映。在各方努力下,陸委會於2023 年3 月 9 日公布恢復10 個定期航班及13 個包機航點,每週定期航班209 班(我方 110 班,陸方99 班),有助兩岸人員及民間團體逐步恢復交流往來,便利 臺商旅運安排。 即時協處臺生與陸生緊急事件 海基會透過微信及Line 建立臺生與陸生及各校輔導人員聯繫群組,提供 即時資訊及緊急支援服務。例如2021 年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海基會透過群 組即時掌握一名陸生受輕傷的情況,並提供後續協助。此外,疫情期間,海基 會協助無法返回大陸就學的臺生完成返臺就學申請,並提供必要的文書驗證及 諮詢服務。 協助推動陸生保險補助及納保政策 為減輕陸生就醫負擔,海基會在政府委託與專案補助下,於 2023 年首次 辦理商業醫療保險補助計畫;另配合政府推動陸生在2024 年2 月納入全民健 保政策,海基會於2023 年舉辦培訓營,邀請相關部門說明實務操作,協助推 動陸生納保政策。
15 四、重要服務成果 協助滯陸國人返臺 緊急協處陸籍親屬來臺探病、奔喪 針對大陸人民因親屬在臺病危或亡故需緊急來臺探病、奔喪的情形,海 基會秉持人道精神,協助其加速辦理相關手續。依規定,申請人須提供親屬關 係公證書正本,並經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然而,由於副本從大陸寄送至臺灣 需時較久,海基會在尚未接獲副本前,即主動函請內政部移民署協處,儘速完 成必要程序,幫助相關人士及時來臺處理緊急事務,展現海基會在特殊情境中 的靈活應對能力與人道關懷。 協助滯陸經濟困頓國人返臺 近年屢有國人因年邁、罹病或經濟困頓,生活陷入窘迫流落中國大陸街 頭。海基會接獲通報後,依個案情形協調兩岸相關機關或團體提供必要協助, 包括基本生活支持、醫療照護及善後安排。對於罹患重病無人照料或不幸身故 的個案,依個案情形聯繫協調兩岸相關機關或團體設法提供必要的生活及醫療 協助。若返臺後無親友接濟,則與縣市政府及社福團體合作,妥善安排收容與 後續醫療。
16 海基會簡介 協助解決大陸人民返鄉困境 大陸人士因陸方證件逾期、遺失、毀損,或在臺新生子女未持有效證件, 導致無法返回大陸的情形,海基會展現積極態度,協調相關單位,包括大陸有 關部門、移民署專勤隊與收容所,以及航空與航運公司,迅速提供協助。特別 是疫情期間,滯留臺灣、無法即時返鄉的大陸人士顯著增加,隨著疫情減緩, 紛紛尋求海基會協處,海基會均積極提供協助,所有個案均能成功安排返鄉。 提醒旅遊警示及風險意識 隨著兩岸關係的變化及中共持續增訂國安法令,陸委會於2024 年6 月將 中國大陸旅遊警示升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旅行,並建立動態 登錄系統。海基會持續編修《中國大陸旅行安全手冊》,內容涵蓋風險提醒及 應對策略,並在旅展設立攤位,提供安全資訊及諮詢服務。透過這些舉措,海 基會不僅提醒民眾注意旅遊安全,也促進兩岸旅遊業者的交流與合作,提升旅 遊品質。 台灣國際旅遊展設攤
17 五、海基會歷任董事長與秘書長 五、海基會歷任董事長與秘書長 海基會歷任董事長 職稱 姓名 任期 第一任董事長 辜振甫 1990年11月21日至2005年01月03日 第二任董事長 張俊雄 2005年06月10日至2007年05月21日 第三任董事長 洪奇昌 2007年07月12日至2008年05月19日 第四任董事長 江丙坤 2008年05月26日至2012年09月27日 第五任董事長 林中森 2012年09月27日至2016年05月19日 第六任董事長 田弘茂 2016年09月12日至2018年03月27日 第七任董事長 張小月 2018年03月27日至2020年06月05日 第八任董事長 李大維 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8月03日 第九任董事長 李大維 2023年02月14日至2024年06月07日 第十任董事長 鄭文燦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7月07日 第十一任董事長 吳豊山 2024年11月04日迄今
18 海基會簡介 海基會歷任秘書長 職稱 姓名 任期 第一任秘書長 陳長文 1990年11月21日至1991年11月19日 第二任秘書長 陳榮傑 1991年11月19日至1993年02月01日 第三任秘書長 邱進益 1993年03月11日至1993年12月01日 第四任秘書長 焦仁和 1993年12月02日至1998年02月07日 第五任秘書長 許惠祐 1998年02月07日至2004年05月19日 第六任秘書長 劉德勳 2004年07月29日至2005年08月11日 第七任秘書長 游盈隆 2005年08月11日至2008年05月19日 第八任秘書長 高孔廉 2008年05月26日至2014年02月06日 第九任秘書長 張顯耀 2014年03月07日至2014年09月17日 第十任秘書長 施惠芬 2014年09月17日至2016年05月19日 第十一任秘書長 張天欽 2016年09月12日至2016年12月30日 第十二任秘書長 柯承亨 2017年01月01日至2018年03月15日 第十三任秘書長 姚人多 2018年07月09日至2020年06月04日 第十四任秘書長 詹志宏 2020年08月28日至2023年02月14日 第十五任秘書長 邱垂正 2023年02月14日至2024年05月19日 第十六任秘書長 羅文嘉 2024年06月07日迄今
19 六、聯絡我們 六、聯絡我們 海基會大樓 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02-2533-9995 對於人身安全事件,包括在中國大陸發生死亡、重病、重傷、遭擄人 勒贖、被扣押、失蹤、旅行證件遺失等事件,提供24 小時全年無休的 諮詢服務與協助 法律服務專線 02-2533-5995 (一)辦理兩岸文書查證、驗證及相關諮詢服務 (二)在會本部、中區服務處及南區服務處成立義務律師團,提供兩岸 法律諮詢服務 臺商服務專線 02-2533-7995 大陸臺商安全急難救助、經貿糾紛協處、提供專業諮詢、臺商聯繫服 務等 海基會總機 02-2175-7000 海基會對外提供服務的總窗口,提供涉及兩岸事務的諮詢與協助
20 海基會簡介 海基會會本部 地址:104244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電話:02-2175-7000 傳真:02-2175-7100 海基會中區服務處 地址:408013 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號自強樓1樓 電話:04-2254-8108 傳真:04-2254-8643 海基會南區服務處 地址:802304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6樓 電話:07-213-5245 傳真:07-715-5100 金門行政協調中心 地址:893017 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5號4樓 電話:082-311-182 傳真:082-311-582 馬祖行政協調中心 地址:20941 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5-6號3樓 電話:0836-22265 傳真:0836-22275 海基會服務信箱:service@sef.org.tw 海基會全球資訊網 海基會兩岸經貿網 海基會Facebook 粉絲專頁 國人赴陸港澳 動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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