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讯息
- 公告海基会诚征行政助理1名
- 公告海基会诚征法务人才
- 新闻罗文嘉提出「三项停止、两项恢复、一项保障」 促两岸从理解尊重走向信任合作
- 新闻苏嘉全:感谢台商携手海基会守护国人 持续协助台商转型升级再创商机
- 活动香港台湾工商协会及澳门台商联谊会来访 苏嘉全:增进与港澳台商交流
参考消息
- 讯息修正「从事涉及重要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务之退离职人员应经审查许可期间届满后进入大陆地区申报办法」第4条、第5条、第6条
- 讯息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作业规定」第8点、第11点规定及第2点附件1、第5点附件4、附件5、附件6,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讯息修正「简任第十职等及警监四阶以下未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之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地区作业要点」第4点,并自115年3月1日生效
- 讯息核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所称「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之相关规定
- 讯息115年1月1日起实施常态性制度化查核军公教人员不得在中国大陆设籍、领用中共相关身分证件
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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