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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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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相关规定及流程为何?

  • 更新日期:115-06-09

一、内政部役政司「役男出境处理办法」自 103 年 8 月 6 日修正生效以来,已历经多次修正,本次修法重点如下:

(一)役男赴大陆就读教育部采认之大陆地区大学校院及科系,或为经核准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身分者,本次修法同时放宽20岁以后之就学年龄限制。

(二)删除「台商条款」中役男须与父母共同居住3年(17、18、19岁)之限制。

(三)相关就学年龄限制、申请出境、再出境就学,准用役男出境国外就学规定办理。

二、1 年期义务役制度

自 民国 113 年(2024 年)1 月 1 日起,民国 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之役男恢复服 1 年期义务役(原为 4 个月军事训练)。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之年龄限制、入营规划、缓征与再出境,将因役期延长产生连动影响,相关申请与时程规划请迳洽户籍地公所兵役课,或内政部役政司全球资讯网(https://dca.moi.gov.tw)。

三、申请流程与表单

役政司制作之「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相关规定及流程图」可供役男申请出境、返台申请再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及后续入营服役之规划参考。(如附件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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