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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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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台商子弟学校有何协助?

  • 更新日期:109-07-22

中国大陆台商学校为我国国民教育的延伸,其办学目标跟国内中小学一样,皆采用教育部审定通过之教科书、聘任合格的专任师资,教育部为协助3所中国大陆台校健全发展,充分发挥照顾台商子女返国衔接就学权益,以及凝聚台商向心力,相关推动措施如下:

(一) 协助设校:政府依据私立学校法第86条的规定,订定「大陆地区台商学校设立及辅导办法」,目前已辅导设立了三所台商学校(「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华东台商子女学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学校」。教育对象为台湾子女,教材与主要师资均来自台湾,与台湾教育体制接轨,学校学制自幼稚园至高中部,就读台商学校学生的学历,与国内同级同类学校相当(无须办理采认)。

(二) 补助台商学校相关经费:1.协助台商学校学生学费及教材软体费;2.协助学生返台研习,以利日后返国升学;3.协助学生返台参加校际交流活动;4.在大陆地区设置国中教育会考、高中英语听力测验及大学学科能力测验等考场,提供返国升学管道。

(三) 辅导台商学校学生返台接受补充教育:为保持教材的完整性,政府每年安排学生返台补充遭大陆删减的课程,政府另拟订相关辅导措施,包括:协助充实教育软体、发展远距教学及支援举办国内教育衔接之各种活动等。

(四) 协助台商学校成立台湾文化教育馆(中心),深化台商子女学习内涵,凝聚台商向心力,促进海内外人士了解台湾的多元文化风貌,推展台湾文化精神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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