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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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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子女自大陆地区返台就学相关事宜

  • 更新日期:111-09-06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

台湾地区之公立幼儿园包括国民小学附设幼儿园及市立幼儿园,招收就读国民小学前之「适龄幼儿」,台商子女可持户口名簿正本及相关证明文件,登记就读设籍地或居留地之公立幼儿园,或报名就读私立幼儿园。公立幼儿园依各园设立宗旨、设备、师资,对于招收对象有不同之限制。

私立幼儿园原则以自由登记免试入学方式办理招生。相关资讯请洽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886-4-37061800)、各县市政府教育局或拟就读学校。

教育部推动「5岁幼儿免学费教育计划」,自2011 年起,针对5足岁幼童就读公立幼儿园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新台币1 万4 千元或私立合作园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新台币3万元,由幼儿就读之幼儿园主动协助办理。私立合作园名单可至全国教保资讯网查询。

(二)国中、小学阶段

国中、小学为义务教育阶段,台商子女拟返台就读国中、小学,可持学籍证明文件(如就学纪录、所有学期成绩单、毕业证书或肄业证明或转学证明等)、户口名簿(或身分证)、家长私章,迳向户籍所在地学区之国民中、小学申请编入适当年级就读。

若台商子女原就读东莞、华东、上海台校,其学历与与台湾地区同级学校学历相衔接,学籍证明文件可直接采用;若台商子女原就读大陆当地学校(含国际学校),凭足资证明文件,迳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国民中小学申请编入适当年级就读(详细办法请依国教署及各地方政府教育局/处公告为准)

(三)高中职或五专阶段

2014年起,台湾地区实行12年国教,高中高职及五专之入学管道分为「免试入学」及「特色招生」。高中职之免试入学依县市区分为15免试就学区,五专则为全国一区。

免试入学部分,台商子女可依其户籍所在地之免试就学区,选择区内高中高职或五专就读,如想就读的学校免试入学登记人数未超过主管机关核定的招生名额即全额录取;超过核定招生名额时,则依各免试就学区超额比序项目总积分及分项进行比序。

特色招生部分,一是针对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体育、技能等类,采术科测验及甄选入学;一是考学科测验及登记分发入学。国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皆可报名参加术科或学科测验,特色招生不限户籍所在地之就学区,但只能选择一个就学区参加特色招生,并在该区甄选入学或考试分发入学。

持国外学历或中国大陆学历之学生,应依户籍地所属免试就学区,自行上网填报个别报名表,并亲自至考区试务主办学校办理报名。

报名时应检附送经设籍县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之证明文件、学历证件影本、历年成绩证明影本及国民身分证(或户口名簿,无身分证者提在台湾地区定居证或户籍誊本或居留证)。

若台商子女原就读东莞、华东、上海台校,其学历与与台湾地区同级学校学历相衔接,可持该校开具之学籍证明文件及历年成绩单办理;若原就读大陆当地学校(含国际学校),其学籍证明文件及历年成绩单须先经中国大陆当地公证处公证、海基会验证后,向设籍县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采认,换发同等学力证明。

持国外学历或中国大陆学历报名之学生,如因不及取得驻外单位验证或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之证明文件,得附相关证明并切结于各项入学管道报名时缴交符合入学资格之正式学力证明文件后,先准其报考。

简章、报名及考试相关讯息,请参阅教育部12年国民基本教育网站。教育部12年国教咨询专线:886-4-3706-1800、0800-012-580。

(四)升读一般大学

依考招分离理念,大学多元入学方案所规划之繁星推荐、个人申请及考试分发入学等招生管道,须采用学科能力测验(学测)或指定科目考试(指考)作为评量依据。学生报考学测(约11月)或指考(次年4至5月)时,仅需注明学历程度,无须提具学籍证明文件。惟当学生报名参加各校招生时,如大学繁星推荐(约次年3月)、个人申请(约次年3至 月)及指定科目考试分发入学(7月)等,均须依报名资格检附学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行以经文书验证之高三在学证明替代),并于录取后缴交正式学籍证明文件。

1. 台商子女原就读中国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

就读教育部备案之中国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者,持该校学籍证明文件即可参加上述招生考试(学测、指考)。高级中学三年级在学学生,应一律经由就读学校办理集体报名。

2. 台商子女原就读大陆当地学校(含国际学校)

台商子女如为中国大陆高中(或职高)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国内作法,先行以高三在学证明(须先经中国大陆当地公证处公证、海基会验证后,向设籍县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采认,换发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参加我国内大学入学招生考试(学测、指考),惟仍须于参加招生入学前,提供高中学籍证明文件(须先经中国大陆当地公证处公证、海基会验证后,向设籍县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采认,换发同等学力证明)。

3. 报名方式

上开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指考)可采个别邮递报名、个别网路报名、集体报名。除台商子女学校考试可采集体报名外,其他具备报考资格者,可委托经政府立案之升大学补习班办理集体报名,亦可以网路或邮递方式办理个别报名。考试地区由考生于报名时自行选填,再由大考中心按照考生选考科目统一编配试场及座位。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及华东台商子女学校设有学测考场。考试简章及报名相关讯息如下:

学科能力测验(学测)、指定科目考试(指考)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大考中心)
专线:886-2-23661416
语音查询专线:886-2-23643677
网址:http://www.ceec.edu.tw/

(五)升读技专校院(四技二专)

1.台商子女原就读中国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

持教育部备案之中国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核发之学籍证明文件者,先行参加技专校院入学测验中心举办之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简称统测,一般于每年12 月间发售测验简章,于每年5 月第1 个周六及周日办理测验),取得测验成绩后,视升学意愿再持测验成绩向各主办招生委员会报名参加「日间部甄选入学」、「日间部联合登记分发」、「进修(夜间)部联合登记分发」等采计统测成绩的升学管道,或自行参加各技专校院办理之单独招生,以进入技专校院四技二专学制就读。

2.台商子女原就读中国大陆当地学校(含国际学校)

台商子女之升学管道及程序与前项说明相同,惟其大陆地区高中或职高之学历证明文件须先经大陆当地公证处公证、海基会验证后,向设籍县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采认,换发同等学力证明,方得依据前项说明报名各招生管道。

3.相关考试、招生资讯如下

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统测)
技专校院入学测验中心
886-5-5379000转158 或159
各招生管道相关资讯:技专校院招生策进总会
电话:886-2-27773827
传真:886-2-87733007
网址:http://www.techadmi.edu

(六)中国大陆台商子女至金门、马祖就学

教育部自91 学年度起,开办大陆台商子女可不受户籍地之限制,转赴金门、马祖就学,包括幼儿园、国小、国中及高中就学,相关手续迳洽金门县政府教育处:电话886-82-325630;连江县政府教育局:电话886-83-625171。

(七)更多有关中国大陆台商子女返台就读各级学校之办理方式,详参阅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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