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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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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在台亡故,大陆亲属如何申请来台奔丧?

  • 更新日期:109-12-11

答:

一、适用对象:台湾民众在台亡故未满6个月,其在大陆之配偶、3亲等内血亲、配偶之父母、子女之配偶,得申请来台奔丧。

二、台湾家属向移民署申请大陆亲属来台证件时,其中亲属关系公证书须经海基会验证,惟因奔丧事件时程急迫,恐来不及完成,民众可个案洽请海基会紧急协助。

三、应备文件

  1. 陈情书
  2. 死亡证明书(影本)
  3. 亲属关系公证书(影本)
  4. 海基会公证书验证之缴费证明(影本)
  5. 陈情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海基会检附上述文件,个案函请移民署于亲属关系公证书尚未完成验证之前,先行核发大陆亲属来台证件,验证资料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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