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在台亡故,大陆亲属如何申请紧急来台奔丧?
- 更新日期:115-06-11
答:
一、适用对象:台湾民众在台亡故未满6个月,其在大陆之配偶、配偶之父母、子女之配偶、3亲等内血亲或其配偶,得申请来台奔丧。
二、台湾家属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大陆亲属来台证件时,其中亲属关系公证书须经海基会验证,但因奔丧事件时程急迫,而大陆公证系统寄送公证书副本至海基会需要相当时日,恐来不及完成验证,民众可个案洽请海基会紧急协助。
三、应备文件
- 陈情书
- 死亡证明书(影本)
- 亲属关系公证书(影本)
- 海基会公证书验证之缴费证明(影本)
- 陈情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海基会检附上述文件,个案函请移民署于亲属关系公证书尚未完成验证之前,先行核发大陆亲属来台证件,验证资料后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