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在大陆停留期间,证件遗失或逾期,应如何处理?
- 更新日期:113-10-28
答:
一、「台胞证」遗失
- 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遗失证明。
- 持身分证明文件及遗失证明,向公安机关之出入境部门(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台胞证」。
二、「台胞证」逾期
- 向公安机关之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处)缴交罚款,逾期1日罚人民币100元。
- 缴交罚款后办理「台胞证」,得以离开中国大陆。
三、护照遗失
-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遗失证明。
- 建议于搭机前2-3天,联络航空(船舶)公司,请该公司代为联系预定入境之机场(港口)之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申请返台手续。
- 搭乘直航班机(船只)返台。
- 持报失证明和身分证明文件,至机场(港口)内的移民署柜台,办理入国手续。
四、护照逾期
- 建议约于搭机前2天,联络航空(船舶)公司,请该公司代为联系预定入境之机场(港口)之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申请返台手续。
- 搭乘直航班机(船只)返台。
- 持逾期护照、身分证明文件,至机场(港口)内的移民署柜台,办理入国手续。
五、海基会设有24小时服务之「紧急服务专线」(电话:02-25339995),民众如有证件问题可拨打本专线,以获得协助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