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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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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在大陆停留期间,证件遗失或逾期,应如何处理?

  • 更新日期:113-04-10

答:

一、「台胞证」遗失

  1. 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遗失证明。
  2. 持身分证明文件及遗失证明,向公安机关之出入境部门(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台胞证」。

二、「台胞证」逾期

  1. 向公安机关之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处)缴交罚款,逾期1日罚人民币100元。
  2. 缴交罚款后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单出证),得以离开中国大陆。

三、护照遗失

  1.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遗失证明。
  2. 建议于搭机前2-3天,联络航空(船舶)公司,请该公司代为联系预定入境之机场(港口)之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申请返台手续。
  3. 搭乘直航班机(船只)返台。
  4. 持报失证明和身分证明文件,至机场(港口)内的移民署柜台,办理入国手续。

四、护照逾期

  1. 建议约于搭机前2天,联络航空(船舶)公司,请该公司代为联系预定入境之机场(港口)之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申请返台手续。
  2. 搭乘直航班机(船只)返台。
  3. 持逾期护照、身分证明文件,至机场(港口)内的移民署柜台,办理入国手续。

五、海基会设有24小时服务之「紧急服务专线」(电话:02-25339995),民众如有证件问题可拨打本专线,以获得协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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