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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治理下人权保障的真正分野:谁能制衡国家权力?◆文/王维菁(台湾师范大学国际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

  • 更新日期:115-10-14

AI治理能否保障人权,关键在于人民能否有效制衡国家运用技术的权力。比较台湾与中国大陆,除了检视相关法律如何规范AI运用,重要的是,人民能否了解政府如何使用资料、能否对不合理的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政府改正?由于AI可以串连资料、辨识行为模式,提高行政效率,但也可能扩大监控,放大错误分类与判断的影响。民主政府可能侵害隐私及其他人权,非民主国家也可能提供个资保障。

因此,AI治理的人权思考,不仅在于法规订定,更在于政府决策与行动受到质疑时,是否存在独立调查、审查与制止侵害的机制。

台湾的外部制衡:从健保资料库案到《人工智慧基本法》

台湾民主实践的重要基础,在于政策推动之外,还存在多元监督力量。媒体与公民团体可以揭露问题,立法院可以审查政策与预算,法院则能检视政府是否侵害权利。

这些「外部制衡」,使政策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接受独立检验与持续监督,让人民在选举之间仍能参与决策、表达异议,形成促使政策调整的政治压力。2022年健保资料库案,即呈现此一制度价值。政府希望利用健保资料促进医疗研究,公民社会则关心资料提供给谁、如何使用,以及能否请求停止用于办理健保以外的用途。此涉及人民对自己的资料,是否享有知悉与控制的权利,资料由政府保管,不代表政府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在这起案件中,宪法法庭并未否定医疗研究的公共价值,却指出当时资料使用的重要规则不够明确,也缺少人民请求停止这类使用的制度。法院更认为,台湾整体个资法制欠缺独立监督,要求限期修法补足保障。此案虽非AI案件,但说明政府即使主张公益,也须明确界定权力范围并接受独立审查。

对权力界线与责任的要求,也反映在台湾2026年1月14日公布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该法纳入人类自主、隐私、透明、公平与问责等原则,要求政府使用AI时评估风险,对高风险应用建立责任与救济机制,定期公布政策执行成果,并推动从系统设计阶段纳入个资保护。透明使人民得以理解决策;问责则确保行政责任不因使用AI而消失。然而,法律原则仍须透过具体制度落实,数发部已于2026年7月发布「人工智慧风险分类框架」,提供各部会共同判断风险的方法,但各领域仍须建构完善操作规则,以落实法律。另外,个资监督配套也在建置,2026年仍由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推动相关工作。

制度成效须以人民能否取得决策理由、确认责任归属及能否获得补救来衡量。未来政府公布AI成果时,除了计算时间与成本效益,也应追踪错误排除、差别待遇及申诉处理情形,作为社会判断政策成效时,在效率之外衡量公平公正的依据。

当国家成为资料使用者:权力制衡为两岸分野

以同样标准观察中国大陆,也应承认其确有个资保障,如《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要求资料使用具有合理目的、限于必要范围,并保障知情、更正及删除等权利。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擅自改用人脸辨识入园的案件中,法院也要求业者删除相关脸部与指纹资料,显示中国大陆相关法律确实能约束企业,但对国家的限制则须另外检验。当国家本身成为资料使用者,两岸的制度与结构差异便更明显。中国大陆相关制度将党的领导与国家安全置于核心,公安、国安机关可因国安或犯罪侦查需要,经批准依法要求提供资料。这些权力也有程序与权益保障,但法院、检察及公安等机关,仍在同一党的领导之下。从制度上看,内部监督可以纠正部分错误,但人民却无法透过独立于执政权力的管道,挑战涉及政治安全的政策。

国安与侦查需求并非中国大陆独有,民主国家政府也可能如此使用资料,关键在于相关措施能否接受独立审查。若监控目的、范围与成效均由推动者自行认定,人民即使依法享有权利,也可能难以阻止权力扩张。相同问题也存在于言论与资讯治理:当政府规定AI可以提供哪些内容时,这些限制本身能否受到审查,同样重要。

中国大陆要求境内的生成式AI服务需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生成煽动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损害国家形象等内容;具有舆论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另须接受安全评估与算法备案。这些规范同时也纳入隐私、公平与政治内容限制,显示权利保障与政治控制在法律中可以并存。但从制度效果来看,政治要求可能透过模型训练与内容筛选,影响哪些资讯与观点能够进入公共视野与讨论。

相较之下,台湾《人工智慧基本法》将民主、法治与人类自主列为原则;要落实这些原则,政府设定的资讯限制也应接受公开讨论与独立审查。因此,两岸的差异不仅在于规范优先保障哪些价值,更在于人民能否质疑限制本身,并透过有效的制衡机制促使政府修正。

政府对资料与资讯的控制之所以需要制衡,在于它可能影响人民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生活及获得公平待遇的机会。持续的辨识与追踪,可能使人民因担心被记录,而避免搜寻敏感资讯、参与活动或公开发言。即使尚未受到处罚,也可能因畏惧不利后果而自我限缩,形成寒蝉效应。

此外,资料与演算法中的偏差,也可能使特定群体更难取得福利、教育或就业机会。因此,AI治理涉及的不只是资料安全,更包括隐私、平等、集会与言论自由的保障。民主制度的价值,正在于让这些对权利的影响受到公开检验,并使受影响者有机会要求改正。政策即使获得多数支持,仍须检视其是否对少数或弱势群体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公共讨论也应纳入这些群体的经验,避免其权益在效率或多数意见之下被忽略。

把原则变成程序:台湾AI治理的落实方向

要使上述的民主制衡发挥作用,台湾必须将民主与人权原则转化为AI治理具体的决策程序。AI用于身分辨识、警政预测、福利资格、移民审查或跨机关资料串接时,政府应说明法律依据,并接受「比例原则」检验:该措施是否有助于达成目的?是否存在同样有效而侵害较小的替代方案、所造成的权利损失是否过重?

AI部署前应公开影响评估,让受影响者参与讨论,使公共利益的主张接受实质检验。系统运作后,则应提供「有效救济」,让当事人理解决定理由、提出资料,并由有权作决定者重新审查。申诉处理须有明确期限,发现错误后应能更正或提供适当补救。系统也须接受独立稽核,必要时由有权机关要求暂停使用。如此,人民的异议才能成为促使政策修正的依据,而政府也不能因模型复杂或委外建置而免除决策责任。

上述程序要真正保障人权,还需让不同处境的人都能实际使用,对拒绝人脸辨识或无法使用数位工具者,应提供可行的替代方式。说明、复核与申诉程序,也应避免因技术门槛而使需要保障的人受到排除。这些要求应成为台湾落实《人工智慧基本法》的重要方向,使行政效率的提升与人民的选择、参与及公平待遇并行不悖。

衡量AI治理是否尊重人权,不能仅看法律是否完备或系统是否有效率,更须检视人民能否理解权力如何运作、能否向行政机关提出挑战,以及能否使侵害获得改正。法律提供权利依据,民主使权力接受持续检验,人权则要求治理尊重个人的自由与尊严。当AI持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人民与社会的监督及制衡力量也必须同步增强,才能使科技成为增进自由、保障人权的助力,而非强化政治控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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