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救灾体制与资讯透明的根本差异◆文/李嘉禾(媒体工作者)
- 更新日期:115-08-17
如果说重大事故是一面镜子,那它照见的不只是现场的应变能力,也包括一个国家与社会如何治理风险、处理资讯与追究责任。
中国大陆的灾难治理,长期建立在党政主导、资讯管控与政治性追责之上,香港在「一国两制」日益收缩之后,也愈来愈暴露出问责弱化与公共监督萎缩的问题。台湾则是在媒体自由、公民动员与制度性追责的拉扯中运作,虽然不完美、甚至常常显得混乱,但仍保有公民社会行动的空间。这正是理解两岸三地救灾体制与资讯透明问题的关键。
中国大陆先控后放、台湾即时滚动
2026年5月4日,湖南浏阳华盛烟花厂发生大爆炸,死亡数字由3人、21人、26人一路上修至37人,官方最后公布37人死亡、51人受伤,并称另有1人失联,但从事故发生后的通报轨迹来看,外界普遍质疑真实伤亡规模可能远高于官方版本。这场事故引发关注,除了爆炸本身造成重大伤亡,也再次暴露中国大陆重大灾难治理中的结构性问题。
典型的「渐进式上修」模式在中国大陆重大事故中并不罕见,先以相对保守的数字稳住局面,再视搜救、医疗与舆论状况逐步修正。问题不在于数字是否永远不变,真正引发外界质疑的是,类似情况反复出现后,资讯发布是否优先考量政治稳定,而非公众知情权,使得民间社会对官方数字常有本能性保留。
在这样的状况下,民众只能被动接受经过筛选的资讯,外界几乎没有独立核查的可能,事故现场主要由官方应急、消防、公安与医疗系统封控,以中央与地方党政系统为主要消息口径,独立媒体、公民记者与民间组织难以自由进入核心区域搜证与访谈。灾难中的资讯高度依赖官方发布,外界难以透过独立查核还原事件全貌。
德国智库墨卡托中心(MERICS)在2024年的研究指出,习近平时代的中国资讯环境正变得更加「经过策展」,政府并非完全拒绝公开资讯,而是以政治目标为前提,决定何者可见、何者延后、何者对外封锁。中国大陆于202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时,也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事故、灾难与媒体报导的管理能力。
香港民间社会问责能力转弱
若把香港放入比较,大埔宏福苑于2025年11月发生五级大火,初期对外资讯与伤亡通报不断变动,外界先后看到「至少4死」「44死」「94死」等不同版本,后续回顾报导甚至出现更高死亡数字,显示在极端灾难与高压治理条件下,香港原本相对成熟的资讯公开与问责机制也出现明显裂缝。这场火灾被描述为香港至少数十年来最致命的火灾,且有消防员殉职,造成重大的社会冲击。
宏福苑大火不只造成惨重伤亡,更显示香港在政治空间收缩后的灾难治理现状。国际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今(2026)年6月指出,北京正把香港的治理改造为更直接服从党领导的体制,公共监督空间与问责能力明显转弱。香港虽不如中国大陆高度封控的灾难治理,但也不再是过往仍能充分依赖公民社会与媒体监督的城市,且愈来愈向前者靠拢。
台湾的情况则明显不同。无论是地震、工安事故、火灾或交通灾难,第一时间除了政府机关外,媒体与社群平台的资讯纷纷涌入,政府态度或保守、迟缓,但很难长时间垄断现场叙事。以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灾害为例,灾情资讯透过居民影像、媒体报导与社群传播快速扩散,让政府救灾行动、资源分配与灾后复原面临即时检验,也促使民间力量更快投入协助。
中国大陆由官方主导、台湾采公私协力
在救灾动员上,中国大陆的第一反应高度仰赖国家体系,包括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队伍、公安、武警、地方医疗与官方志愿系统。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命令集中、资源动员快,尤其在大型洪灾、山火与地震中,国家机器确实可以迅速铺开;然而,代价就是现场高度行政化与封控化,外部社会力量若不在官方体系内,往往难以有效介入。
中国大陆于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一度出现民间非政府组织(NGO)救灾力量快速崛起的局面,许多基金会、志工组织与社会工作团队进入灾区,在物资分配、心理支持、儿少照顾与社区重建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在政治体制收紧的状况下,这些民间力量逐步萎缩,能够自主动员、独立筹款与跨区救援的空间大幅缩小,救灾韧性愈来愈依赖单一国家机器。
台湾同样位于地震带,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之后,政府仍负责指挥,但慈济、义消、搜救队、医院、地方社区都能各自投入救灾,而不是完全等待政府调度;国家仍负责整体指挥,但大量民间组织也能同步投入,慈济、红十字会、地方义消、民间搜救队、企业赞助与社区自组志工,在大灾时可迅速形成补位与分工。
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于2025年造成严重灾情,充分展现公私协力。灾害初期,政府部门负责撤离、搜救、道路抢修与灾后复原规划,但大量民间力量也迅速投入,除了地方居民自发组成清淤队伍,来自各地的「铲子超人」也带著铲子进入灾区协助清理家园。这些民间行动并非取代政府,而是在政府统筹下补足第一线需求,与企业、慈善团体及地方社群共同形成救灾网络。
咎责是政治问题还是系统性问题?
两岸的关键差异并非志工或NGO是否存在,而是政府如何与它们互动。在中国大陆,社会力量常被当成需要管理、整编与防范的对象。在台湾,民间社会成员则被视为不可或缺的公私协力伙伴,虽然可能显得众声喧哗;但当政府反应不足时,民间社会可以跳脱科层的公务程序,迅速投入救灾动员工作。
事故发生后,两岸都会谈「咎责」。浏阳华盛烟花厂爆炸后,中国大陆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官方宣示依「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责,并对涉案人员与官员展开立案调查。这些处置看似强硬,实际上更接近政治动员式的责任处理:在最短时间内向社会表明中央震怒、地方失守、有人要负责,借此稳定情绪与收束舆论。
不过,中国大陆的「严肃追责」经常聚焦个别官员、企业管理层与直接责任人,较少持续追问监管制度为何长期失灵、地方发展模式是否鼓励高风险产业、资讯封闭是否延误外部监督。华盛烟花厂在事故前数月曾因违规受罚,却仍持续运作,积习已久却不见改变,也显示政府常把灾难诠释为个别事件,淡化系统性的结构问题。
台湾在重大事故中长出防灾韧性
香港宏福苑大火也揭示了相似状况,火灾造成168人死亡、79人受伤,本应引发对建筑维修、消防安全、外墙棚架管理与政府监管能力的全面检讨,但在政治高压氛围下,究责的制度张力与公共讨论的延续性明显不足。同时,在公共舆论空间遭压缩的状况下,灾难很快被视为需要平息的社会事件,制度层面的讨论却未能持续。
台湾的究责机制当然也不完美,政治攻防、官僚卸责与调查冗长并不少见,不过当重大工安事故、公共安全事故或天灾救援失当后,除了行政机关内部检讨外,监察院可调查并提出纠正,立法院可要求专案报告与质询,司法机关可启动刑责与民事程序,某些案件还可能出现外部专家审议或独立调查。这些机制不保证一定得出所有真相,但至少不会由单一政治权力垄断灾难叙事。
两岸救灾体制与资讯透明的根本差异,真正值得比较的,不是救灾能力或官员是否清廉,而是资讯传播、救灾动员与究责制度的运作方式。中国大陆的灾难治理建立在党政主导、资讯管控与政治性追责之上,避免灾难扩大为对统治政权的普遍质疑;香港则在「一国两制」收缩与公共监督弱化的过程中,逐步暴露出向中国大陆靠拢的迹象。台湾则是在民主竞争、媒体自由、社会动员与制度问责中运作,或混乱、或争吵、或互踢皮球,但也慢慢从中长出防灾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