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购买大陆旅游行程-陷阱与提醒◆文/谢幸姿(海基会文教处)
- 更新日期:115-05-04
随著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疫情期间的封控作为,促使民众的消费行为大幅且快速的改变,再加上业者善于运用数位平台创造引人入胜的购物情境,使得民众越来越依赖、也越来越喜欢在网路上购物,而旅游行程一直是网路的热销项目,尤其是大陆旅游行程,对于台湾民众确实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小红书、抖音等社群媒体的大陆旅游广告琳瑯满目,让人眼花撩乱,但其中潜藏著不少陷阱和风险,提醒民众务必要提高警觉、审慎选择,以免落入圈套得不偿失。
网路平台陷阱多 广告内容和实际情形差很大
网路上的大陆旅游广告常以不合理的低价,以及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例如,号称「五星级尊荣旅游」、「早鸟优惠买一送一」、「超低价落地接」等等,但民众的实际体验却和广告内容差很大。
近期海基会接获多起台湾民众在网路购买旅游行程或预订住宿的陈情案件。有人在网路上报名参加「精品高端度假旅游」,顾名思义,让人非常期待,不论是旅行社事先提供的行程资料、还是抵达当地后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明,都排满了旅游行程,但直到出发当天才发现行程被大幅更动,排满了丝绸、茶叶、珍珠、宝石、床垫等购物站,每天一早就被载到店家消费,直到下午才前往景点稍作参观,购物占去大部分时间,有些行程表中列出的景点只能被牺牲了。这种购物为主、旅游为辅的行程,不仅让民众的期待落空,更有受骗上当的感觉。此外,号称精品的高档行程,住宿环境却极为恶劣,卫浴墙面和地板布满黑霉,对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另外,有民众报名参加标榜买一送一、纯旅游、不强迫消费、没有自费项目的大陆行程,客服人员事先一再保证一定如实办理。但结果是,抵达当地后被要求额外缴交保险费、加购景点自费行程,最后导游干脆公开承认这就是购物团,对于团员质疑为何前后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导游竟然恶言辱骂、大声斥责,最后还驱赶民众离团下车。
还有人在网路平台预订大陆旅宿,房型标示为「禁烟房」,但入住后发现,房间、走廊、电梯间到处烟味弥漫,向饭店反映后换了房间,没想到情况更糟,房门居然无法反锁,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获得保障,后来旅客要求提前退房,却被告知必须缴付罚金。这些离谱的情形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后来民众向饭店、网路平台反映,却迟迟得不到具体答复。
虽有法律规定及申诉管道 乱象仍时有所闻
针对低价团安排购物行程和自费项目,依据现行大陆「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团,诱骗旅客;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透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除非经协商一致或旅客主动要求)。若有发生以上违规情形,旅客有权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付费项目的费用。
再者,对于网路的不实广告,「旅游法」也明文规定,透过网路经营旅行社业务,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在主页的显著位置标 示证照资讯;发布旅游经营资讯的网站,应保证资讯的真实与准确;旅行社组团应与旅客签订书面合约,并依合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另外,对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拒绝履行合约、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依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严重损害旅客权益的行为,「旅游法」也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工或吊销执照的规定。
至于旅游纠纷处理,「旅游法」规定,旅客和「旅游经营者」(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客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透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依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陆「旅游法」行之有年,针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客权益都有规定;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大陆官方也设有投诉管道,可以拨打大陆统一的市政服务热线12345请求协助,也可以透过文旅部门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到官网投诉。
民众如果是透过台湾网路平台或台湾旅行社网站购买大陆旅游行程,可以向观光署、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等单位申诉;另外,各县市政府设有消费争议处理中心(消费者服务中心),可拨打服务专线1950、或透过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线上系统进行申诉。
然而,即使有法律明文规定以及申诉管道,却仍然无法遏止网路乱象,透过数位平台购买大陆旅游行程的陷阱和风险依旧存在,而民众受骗、权益受损的案例也还是时有所闻。
谨慎选择停看听 自我保护最重要
发生旅游纠纷或争议时,虽然可以投诉以及诉诸法律,但处理过程可能耗费相当时间和心力,结果也不一定让人满意。提醒民众,最好还是从源头把关,在网路购买大陆旅游行程时,千万不要贸然下单,务必要停、看、听,睁大眼睛、审慎选择,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作为。
首先,务必要确认大陆旅行社是否合法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依规定投保旅行业责任保险;不要轻易相信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要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并且详细阅读,以免落入文字陷阱;业者如果只透过微信等社群平台和消费者联系,甚至要求汇款到个人帐户,这些也要特别注意。
针对不合理的低价团广告也要格外提高警觉,毕竟业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绝对不可能做赔本生意;还有,网路上充斥的一页式大陆旅游广告,极有可能被诈骗集团利用做为诈财工具,刊登的旅游资讯、照片等等都有可能是虚假的。
另一方面,合法经营的大陆旅行社虽然会依照规定投保旅行业责任保险,但对于旅客的保障相对还是偏少,建议民众在出发前自行加保旅游平安险和旅游不便险,进一步保障个人安全及权益。
当然,还要记得保留合约、行程表、收据、照片等资料,万一发生纠纷或争议,可以做为有利的证据。
而言之,与其在事后提出申诉或求偿,提醒民众最好还是在事前尽可能地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旅程能够平安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