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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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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宗教交流面面观◆文/许力仁(海基会文教处)

  • 更新日期:114-10-20

去年10月,4名一贯道信徒在广东省及广西省遭逮捕,国台办于同年12月13日证实其中3人以《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捕。据报导,这3名长者前往对岸并非从事政治行为,只是在民宅读四书五经,却被中国公安逮捕,台湾一贯道信徒赴陆遭执法拘押的情况广受瞩目。

基于上述风险,陆委会自2024年6月27日起,将中国大陆及港澳旅游警示调升为「橙色」(避免非必要旅行),并说明近年陆港澳不断增修国安相关法令,台湾民众赴陆遭留置、盘查或拘押的案例确实增加。

今年5月,福建泉州「富美宫」以「祖庙」名义来台绕境,连日拜会地方宫庙、宗亲会与村里长,原规划于白沙屯妈祖进香后的游庄遶境「凑香」,但在各界质疑下临时取消参与。事件引发统战疑虑,陆委会于5月11日明确指出,此举涉及规避交流审查、以宗教之名行统战之实,并表示已搜证依法查处。这两个案子突显出两岸宗教管理制度差异与宗教交流的潜在风险。

两岸体制根本差异:党管宗教vs.宗教自由

中共于2018年机构改革时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共中央统战部,对外虽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但宗教事务在组织上已完全纳入党务体系,并与统战工作紧密结合。「宗教中国化」要求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相适应,使宗教行政监管与意识形态导向并进。

近年更有多项配套措施,2017年《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条文扩大登记、审批与执法权限;其后2022年《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管理办法》与2023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相继上路,将线上传教、宗教教育与宗教场所经营等全面纳管,未经许可不得在网路讲经、直播宗教仪式或以宗教名义募款,场所管理亦从设立、人员到财务均有严密规范。

相较之下,台湾宪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并以登记管理与最低干预为原则。根据「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24年与2025年连续报告,台湾获得94/100的「自由」评级,凸显民主与公民自由的制度品质,位居亚洲前列。两岸宗教管理制度呈现鲜明差异:在中国大陆,「民间宗教交流」被纳入党政与国安治理范畴;而在台湾,则属于人民基本自由。若我方民众或团体未理解此种结构性差异,极易在交流过程中陷入风险。

中国大陆《刑法》第300条与「国安入宗教」

中国大陆《刑法》第300条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定为犯罪,于2015年修法时加重处分刑责,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发布司法解释,对何种行为落入处罚范围及量刑标准(含「情节特别严重」等)作细化,亦将网路宣传、资料散布等活动纳入判断。此举赋予执法与司法机关广泛裁量空间。

从近期媒体披露一贯道人士在中国大陆遭留置之相关案例来看,中共对「会道门/邪教」并无公开透明的法律定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依据事证为何,却是由执法机关认定。

2024年10月3名台湾一贯道信徒在广东遭逮,12月13日国台办证实依《刑法》第300条侦办;同时,地方公安针对所谓「一贯道复辟案」展开广泛清查,涉案人数与量刑幅度均非小规模。此种环境下,台湾民众即使仅读经、聚会、结社,也可能被视为「组织、利用会道门」而遭查办。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国安相关法律持续修订,导致宗教或文化交流活动更容易被以国安名义介入。例如2023年修订《反间谍法》,扩张「间谍行为」定义与调查权限,并赋予查验电子设备等权限,使执法层面更趋广泛(执法人员可据此要求你提供上网密码,检视你上过的网站,或检查你的手机或电脑);2024年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同年《实施条例》调整,进一步将更多执法工具与「国家安全」连结。此种法制环境下,宗教或文化交流活动一旦涉及社群动员、经费往来、教材文本、影音散布,甚至被认为是「境外势力」宣传,皆可能落入第300条或其他国安法规范畴,让民众或相关宗教团体的风险大幅上升。

陆方宗教统战操作样态:以「富美宫」为例

福建泉州「富美宫」来台案例则揭示中共利用宗教进行统战的精细布局。其董事会采「人神分离、兵分两路」模式:先由台湾人恭迎神像入境,再由「在地协力者」协助串联遶境,而董事会成员则以「农业科技交流」名义申请来台,企图建构「祖庙—分庙」的隶属关系。陆委会指出,该宫虽未直接参与遶境,却曾两度试图变更行程,让人员活动与神明遶境重叠,显示其入境安排经过缜密规划。

国安单位总结宗教统战的五种样态,包括邀台信众赴陆参香、祖庙神祇来台巡安、跨海合办祭典、学术名义倡议宗教同源、在台设分庙,并提醒四大风险,包括搜集个资、结合诈骗、非法讯问、涉介选违反《反渗透法》。「富美宫」案若常态化,将可能形成跨组织网络与资源平台,进一步渗透地方基层甚至选举动员,最终影响台湾的民主制度与社会秩序。

我方的防护机制

内政部表示,政府支持两岸宗教交流,但必须在合法规范下进行。疫情后至2024年8月,共有73件专案申请,其中35件获准,计568名大陆宗教人士来台交流。此数据显示,台湾并非否定交流,而是透过审查确保交流是在对等尊严与健康有序下进行。

赖清德总统于今年3月国安会议中强调,两岸民间交流应「去政治化、去风险化」。政府已建立跨部会审查与资讯公开制度,对具统战疑虑或规避程序的个案,依法查处。同时,内政部去年设立「赴中交流资讯公开专区」,鼓励宗教团体在赴中国大陆之前上网填报交流细节,以利政府即时提供协助与警示。陆委会也在官网设置「赴陆港澳风险专区」,揭示常见触法行为与案例,包括学术交流搜集资讯、与中企或中共官员密切交往、拍摄港口或军事演习画面、宣扬民主自由理念、与在中国大陆之外国机构切交往、从事中国大陆社会民情资料搜集、经常往返边境、未经中共核准自行搜集中国大陆商业资讯、宗教传教传法、携带宗教物品或书籍、曾任军警或其他具敏感职务等公职人员等行为态样,都有可能被中共以从事间谍活动、利用邪教组织或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予以起诉或限制人身自由;陆委会并设置「国人赴陆港澳动态登录」平台,鼓励民众出发前登录,强化国人急难救助服务。

在宗教自由与风险之间 寻求正常化交流

总结来看,中共已将宗教全面纳入统战与国安治理网络,透过相关法律规范,使宗教交流高度政治化。从一贯道人士赴陆遭逮,到「富美宫」来台操作之案例,显示两岸宗教交流同时存在人身风险与政治渗透之可能性。

台湾作为民主社会,政策重点不在切断交流,而在于建立去政治化、去风险化的思维与机制。政府将持续强化大陆专业人士来台的专案审查,并以透明揭露与跨部会协作,针对赴陆交流人士提供完善风险揭示与资讯平台,并在必要时修法补强。宗教团体亦应与对岸相关机构维持单纯、对等的交流,对于违常或特殊的操作有所警觉,避免落入不对等框架,并注意个资与行程资讯管控。

《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的可贵,民主与自由构成台湾最核心的价值。唯有在制度与社会的双重保障下,两岸宗教交流才能回归普世价值与宗教信仰的正常轨道,不仅维护台湾的民主自由与主体性,也避免民众与团体曝露于不必要的人身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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