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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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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陆委会致大陆各地台商朋友的一封信(92.6.12)

  • 更新日期:109-07-31

行政院陆委会致大陆各地台商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在大陆的台商朋友:

今年初SARS疫情在大陆发生后,迅速向世界各地蔓延开来,台湾也因为和大陆、香港之间的往来一向密切,以致在四月间造成相当快速的传染现象。在台湾疫情快速扩散期间,承蒙各位的关心与支持,使政府的入出境防疫管制措施顺利推动。相信各位与我们一样,希望见到台湾早一天走出SARS疫情的阴影,各位在台湾的亲朋好友也不再受到SARS疫情的威胁。

经过大家的齐心努力,最近几天以来,台湾的SARS疫情已出现缓和的趋势,但是一般民众仍然不敢掉以轻心,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出入人潮拥挤的场所依旧带著口罩、对于出现发烧现象的人也会立刻加以注意。这一切的用心,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要早日让台湾这块土地上早日恢复正常作息。在此,政府要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这段期间台湾人民为了配合对抗SARS疫情,付出许多心力,却在生活上造成极大的不方便,当然包括在大陆的各位朋友。大家都明白,这是SARS疫情带来的后果,是我们大家所不愿意,但却是大家不能不去面对的现实。

面对最近疫情趋于缓和,但是台湾民众仍然高度防范,政府认为有必要配合疫情的发展,对于各项管制措施随时加以检讨。但是,政府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只有采取阶段性的放宽管制,才是确保台湾不再受到境外移入SARS病毒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必须要控制出入境的数量,以便让我们的各级卫生机关有足够的人力与物力控制SARS疫情。因此,任何放宽措施的推出,一方面要取决于卫生主管机关的专业判断,包括台湾的卫生体系所能够承受的防疫能量,以便确保台湾不会因为采取放宽措施,而再度遭到疫情失控的威胁;另一方面政府也必须考虑到台湾民众和国际社会对台湾的信心,而以采取阶段性放宽的作法,是让大家一步一步恢复对台湾信心的重要方法。

政府已宣布自六月九日起放宽经经济部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台商企业员工返台从事商务(工作)活动居家隔离管制措施,改采「入境者从事商务(工作)活动行为准则」办理。我们必须指出,适用新的措施的人,并不是完全不受管制,而是对于需要投入商务活动的人士,政府有条件地准许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前往处理业务,在处理过程中,仍然需要遵守卫生机关对于隔离者的行为规范,包括:没有商务活动时就不可以任意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公众场所、在密闭空间从事商务活动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每日量两次体温等,而这些规范与现有的B级居家隔离措施是一样的。我们要进一步指出,如果申请适用新措施,却经政府抽查发现有违反的情事时,除了当事人之外,连同具保的企业主一并要受到严重的处罚。所以,对于新的措施与原有的B级居家隔离措施只是管制程度上的不同,但是仍然要受到防疫单位要求的行为约束。

当然,部分台商关心的是,到底没有列入这一阶段的对象,是不是就不能够返回台湾?我们愿意指出,政府实施的B级居家隔离措施,绝对不是所谓的「被关在家里不能动」,按照居家隔离通知书上的规定,仍然可以外出(例如:看病、购买便当、报纸、到空旷场所运动,以及其他经过地方卫生主管机关许可的外出活动),等到十天一过,也证实没有受到感染,就可以完全正常活动。

  最近,据部分大陆地区台商协会反映,希望以「三来一补」型态在大陆从事加工出口贸易者能应一并适用六月九日采行的商务(工作)行为准则。据查,经济部从民国八十二年起即已受理类似相关案件申报,「三来一补」的型态不属于经济部发布「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四条「投资行为」之定义,因此在实务上,并没有特别要求要事前经核准许可。因此,本会将立即协调经济部等相关机关,对于在国内设有公司,同时从事「三来一补」业务的台商企业,在向经济部办理简便的申报手续后,于符合一定的条件或程序下,公司在大陆的人员如果需要返台从事商务活动时,也可以适用新的措施。一旦相关协调和配套的作业完成后,政府会尽速对外公布采行。

 最后,我们愿意再一次说明,入出境防疫管制放宽的时程与范围,政府会视台湾疫情的发展,随时检讨并作最快的调整,尤其是当台湾从WHO「最近有SARS地区性传播的地区」除名,我们一定会检讨入境防疫管制措施。政府能充分体会在大陆各位台商朋友思家心切,也期盼大家共体时艰,一起为国内疫情控制的最后关键时刻再一齐努力。我们深信大家的耐心,必定可以让台湾平安的日子更早一天来到。

最后,敬祝大家平安、健康、事业顺利。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敬上

                         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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