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行政院就春节期间两岸包机直航决策之说明(91.11.12)
- 更新日期:109-08-01
一、关于春节期间台商包机直航问题,经 奉院长指示由陆委会会同交通部、国防部等相关单位进行评估并多次会商,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并由行政院作成最后决定。
二、上述评估报告有以下几个重要结论:
(一)春节期间台商包机直航亦为直航之一种,需针对诸多公权力事项进行协商,包括证照承认、法律适用、机务查核、纠纷调处、意外事故处理及赔偿,以及国防安全事项等等,均须透过公权力性质的正式协商,方能解决,绝不能因为是不定期的包机直航而降低协商标准,否则势必冲击到整体直航协商的品质及有效性。
(二)包机直航固有其经济利益,但涉及的问题与整体直航不易区隔,而且包机直航若未纳入整体规划进行,其政策成本甚高,包括:安全维护成本(如各项防范措施及部署应变兵力等可观成本)、协商成本,以及在国内无共识下可能衍生政治的争议而造成社会成本。
(三)适度考量民意反应及台商需求,在不违反现行间接通航原则及不涉及航权谈判下,政府可以考量开放包机以间接方式自大陆载运台商返台过节,以弥补春节期间航班载运量不足的问题。
三、基于以上的评估结论,行政院作成两点政策决定:
(一)包机直航亦为直航之一种,与整体直航所遭遇的问题并无太大差异,必须透过协商加以解决,因此,包机直航应与两岸整体直航之评估及规划合并处理,并配合两岸协商进度循序推动。
(二)若两岸未能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有结果之前,在维持间接航空运输原则下,准许我方业者向中共当局申请由我方包机经香港、澳门进入大陆地区载运台商,并自大陆地区飞抵香港、澳门停降后,再循台港、台澳航线飞返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