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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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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对加入WTO之相关说明(90.12.31)

  • 更新日期:109-08-02

关于最近两天媒体报导加入WTO后我暂不对中共开放市场,以及我已向WTO秘书处发出通知,将对中共援引产品特别防卫条款,今天(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陆委会郑重说明相关报导与事实不符。

陆委会表示,政府对于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之调整,将以经发会的共识为依据,并优先处理两岸商品贸易调整及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服务业。相关政策调整之规划,行政院已确立政策方向,并正进行执行作业及细部规划之最后协调处理,近日内即可完成,并对外公布。

关于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之原则,将尽可能依据WTO规范,朝开放方向推动,并考量对国内产业的冲击,以一定的时间作为过渡期,逐步开放。相关作业皆属单纯WTO经贸事务之处理,没有特殊政治考量。

陆委会强调,上述媒体关于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之报导,与事实差距过大,因此特别郑重澄清,以免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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