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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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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受理88风灾大陆各界捐款情形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0年第003号新闻稿

时间:100年1月11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蓝小姐615

本会受理大陆各界捐助88风灾(莫拉克台风)情形如下:

一、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以下简称海协会)于98年9月25日及12月17日分别汇款人民币1.5亿及3亿元,合计4.5亿人民币,本会于99年1月21日将上述款项依汇入时之汇率换算成新台币,共计21亿1,997万2,967元。其中21亿121万9,567元指派专人亲送内政部赈灾专户,另依海协会指定,本会指派专人将1千417万9,400元亲送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另将457万4,000元汇款予台东县红十字会。

二、其他大陆各机关、团体及个人透过本会捐款约新台币2,047万元,除捐款者指定用途外,余均由本会转交内政部赈灾专户,由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指定用于灾区产业重建用途。其他本会代收个别性小额捐款金额约计新台币423万元,则依捐助人意愿分别转交指定对象。

三、99年11月16日,海协会汇款人民币3,297万元,折合新台币1亿5,008万3,566元,本会依据该会意愿转交指定对象。

四、本会受理88风灾大陆各界捐款合计约新台币22亿9,475万6,533元,至于其他单位如红十字会等接受捐款者并未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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