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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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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例会 会议召集人海基会高副董事长致词内容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0年第016号新闻稿

时间:100年2月22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池先生615

郑副会长、姜副部长、梁次长、双方经合会的代表、以及各位远从北京来的代表们,还有台北来的工作伙伴,各位贵宾,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记者,大家早安,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在这里,与郑副会长担任两岸经合会第一次例会双方召集人。这次是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签署后,组成的经合会第一次开会,两岸都非常重视,协商团队包含相当多主管机关代表,规模相当庞大。我们希望可以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中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透过此平台交换意见。
  回想去年6月,两岸在重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并于9月12日生效实施,将两岸经济合作提升到新的制度化阶段,为两岸经贸交流取得具历史意义的进展。其中服务业贸易方面,两岸分别在去年10月底及11月初,率先实施第一阶段5项服务业的开放。而自今年1月1日起,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效果并已逐渐呈现。今后两岸可以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展开另一阶段经贸领域的合作。
  由于ECFA是一个架构协议,因此无论是货品、服务业贸易早收清单的执行落实,或是双方商定在未来半年之内应启动进行的四项协议(包含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争端解决、投资)后续磋商,以及各项经济合作事项的推动。这些未来要讨论的广泛议题,需要建立一个平台,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区的签署,也都有建立这样的平台,让协议付诸实施。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就是这样重要的平台,这次例会主要讨论重点有四点:
  第一是本次经合会例会双方将设立工作小组,在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争端解决、投资协议等四项后续协议双方已有共识要设立工作小组,而经济合作方面需要设立哪些项目则还需讨论;第二是要启动后续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及争端解决等3项协议的协商;第三是就ECFA早收清单执行一个多月以来,是否有遇到困难等情形交换意见;第四是未来经济合作的事项讨论、如何分工等。回到ECFA的基本精神,就如ECFA的前言中所提,双方应考量到两岸的经济规模差距,以这样的基本原则,来探讨后续的产业分工等问题。
  我深信双方协商团队将续秉持诚心诚意、努力协商的精神,设法共同解决问题,确保ECFA的效益,真正达到互惠互利,造福两岸民众的结果。
  最后,我谨代表我方代表团所有成员,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各机关,向郑副会长、姜副部长及陆方代表团各位成员表达热烈欢迎之意,并藉这个机会,向各位贵宾拜个晚年。祝福新的一年万事如意,鸿图大展,并预祝本次例会进行顺利,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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