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江陈会谈顺利举行 成果丰硕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0年第074号新闻稿
时间:10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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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江陈会谈」今天(20日)在大陆天津市举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会谈中共同确认了「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的文本,并就两岸投保协议阶段性协商成果以及加强两岸产业合作,达成共同意见。今天的会谈中,双方也商讨了下次协商的议题,并针对两岸所签署协议的执行情形进行重点检视。整体而言,此次「江陈会谈」顺利圆满,也为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的成果再添新的一页。
江董事长在会谈开始时致词表示,三年多来,两岸所签署的15项协议及达成的一项共识,有效处理及解决双方交流的实质问题,同时也发挥了推进及深化两岸交流、开创两岸制度化合作模式的功能,为两岸互信与良性互动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年多来制度化的协商与互动,是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指标,更是区域和平与繁荣的保证。这样的成果弥足珍贵,值得双方善加维护。
江董事长特别强调,双方应持续在既有的基础上,建构长期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透过制度化协商的成熟运作,巩固两岸互信基础,并且循序渐进推动两岸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建构一个有利于两岸之间以及双方各自发展的外在环境。这个目标的达成需要两岸共同努力,以维系并确定两岸关系永续和平的大局。
针对这次会谈所签署的「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海基会表示,透过这项协议的签署,两岸核电安全主管机关可以建立平时经验交换与交流的平台,防患事故于未然;在紧急事故发生时,也可以透过本协议所建立的核电厂事故紧急通报机制,有效强化通报与联系,降低可能影响、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天这项协议签署后,双方也将就协议的后续执行,积极展开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尽速建立联系窗口,成立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商定协议所律定的相关执行事宜,俾利本协议及早展开运作。
在这次会谈中,双方就两岸投保协议以及产业合作议题也达成共同意见。在两岸投保协议方面,双方均认为此一协议对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同意继续并加快最后阶段的商谈,在下一次两会会谈时签署协议。在产业合作方面,双方就两岸产业合作愿景、目标及先期合作达成一致的意见,未来在两会建立的良好基础上,提高两岸产业合作的层次,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效益,开创两岸产业合作的新局面。
有关两会第八次会谈的协商议题方面,在今天的会谈中,双方同意,将未完成的两岸投保协议列为两会第八次会谈的重点推动议题;另外,未来仍将以「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后续协议之相关协商为主,任何一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例如「海关合作」可列为优先的协商议题。
在今天的会谈中,双方也依例针对两会已签署的几项重点协议执行情形,进行成果说明与讨论,我方提出大陆现有组团社数量不足、两岸旅客搭乘两岸航线证照查验问题,仍有努力改善的空间;重大食品安全个案所涉及的责任及赔偿、重大经济犯的遣返等亦有待进一步积极协处,将透过已建立的管道与平台,继续与大陆方面协商改善。
此外,双方于会中共同检视ECFA后续协商议题(包括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的阶段性协商成果,未来,双方也将加快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步调,期能早日达成共识,交由两会来进行签署。在今天的会议中,两会也就会务交流进行意见交换,希望未来在两会建立的良好基础上扩展交流面向、深化交流层次。
两会也在今天下午举行协议签署仪式,完成「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于第七次「江陈会谈」能顺利举行,江董事长也感谢两岸协商代表的辛劳,并对海协会陈会长与相关同仁对本次协商的妥善安排表达谢忱。会谈在今天结束,明天(21日)海基会协商代表团一行将返回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