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2次例会高副董事长致词内容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0年第078号新闻稿
时间:100年11月1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池先生615
郑召集人、蒋首席代表、梁首席代表、双方经合会代表及工作同仁,各位媒体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在这里,与郑副会长再度担任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例会召集人。看到两岸经合会代表及工作人员共聚在此,为促进两岸经济共荣双赢而努力,内心充满感动。
2008 年5月两岸两会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恢复两会协商,一共进行7次会谈,签署16项协议,包含层面非常广泛,有经济的、有民生的、有医药的、也有共同打击犯罪的,其中影响范围最广的,就是去年6月在重庆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经合会为ECFA协议架构下,设立的两岸经贸活动磋商平台及联系机制,主要在处理ECFA后续协商议题的业务沟通,以及落实ECFA议定事项执行等相关事宜。依据ECFA第11条,经合会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首次例会在今年2月22日在台湾举行,今天第2次例会轮在大陆举行。我们希望透过此一定期会议,双方得以建立制度化联系,检视ECFA执行进展,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并就未来推动方向交换意见,有助双方对于彼此立场的了解,对ECFA后续磋商将有重大帮助,确保ECFA的有效执行。
2月的经合会第1次例会已经达成多项共识,包括双方同意持续强化ECFA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之执行,启动ECFA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的协商,同时也展开产业合作、海关合作等经济合作事项,在第一次例会双方同意设置6个相关工作小组据以推动。此外,双方亦同意透过经合会平台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
经过半年多的数次沟通,双方在部分议题已获致重要进展,特别是产业合作及海关合作2个工作小组在经济合作事项获致阶段性的成果。在日前已举行的第七次江陈会谈中,双方在产业合作议题方面,已经发表了共同意见;海关合作也列为优先协商议题,只要达成共识即可签署协议。
各界关注的两岸投保协议虽然未能于第七次江陈会谈完成签署,但双方也同意列为第八次会谈的重点推动议题。我们相信只要双方能坦诚交换意见,必能在这议题达成共识,对两岸投资者提供公平有效的保障。至于ECFA后续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协议,双方应加快协商的步调,早日达成共识。此外,ECFA货品贸易早期收获降税于今年1月1日实施,初步的效果已逐渐显现,双方业者都有获益,明年1月1日如同刚刚郑召集人所说,早收清单内有94%的货品享有零关税,业界可享更大的好处,对于两岸经贸活动将有更大的助益。
目前全球经济正受欧洲债信危机及日本311复合式灾难等不利因素冲击,未来经济发展充满不确定性,因此两岸合作发展共同面对此不确定性就显得更为重要。两岸经济发展与全球经济体系息息相关,此时此刻,两岸应该「携手合作、共创双赢、为民兴利、互惠繁荣」,以顺利度过难关。自从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海啸发生后,台湾提出六大新兴产业,大陆有七大战略性产业,这些产业都有合作空间,希望两岸产业能分工合作,分工是过程、合作是成果,双方可以避免重复投资、共同建立产业标准。未来在双方建立的良好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提高产业合作的层次,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效益,开创两岸产业合作的新局面,迈向创新的「蓝海」策略,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
ECFA的签署及生效,提供两岸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新一阶段的经济互动与交流,彼此经贸领域的合作空间将更为宽广。后续的协商,希望能依 ECFA规定与精神,考量双方经济规模的差距,毕竟两岸的GDP差距约达13-14倍,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再加上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与敏感性,这个因素更有必要考量。相信两岸经合会代表必能坦诚交流沟通,必能共创双赢,为两岸和平稳定做出重大的贡献。最后,本人在此谨代表我方代表团所有成员,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各单位,向郑召集人、蒋首席代表、陆方代表团成员与海协会及陆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辛劳与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在此预祝本次例会进行顺利,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