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2次例会顺利举行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0年第079号新闻稿
时间:100年11月1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池先生615
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今天在大陆杭州举行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2次例会,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及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担任召集人,我方由经合会首席代表、经济部次长梁国新主谈,大陆则由其经合会首席代表、海协会特邀顾问蒋耀平主谈。双方就ECFA货品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之执行情形、ECFA后续4项协议之协商,产业合作、海关合作及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事宜等经济合作事项之推动,以及ECFA未来半年推动重点与规划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一、 ECFA货品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之执行情形
(一) 货品贸易:
目前ECFA早收计划执行以来,进展顺利,效果初步显现,依大陆海关统计,本(100)年1-9月台湾出口至大陆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30亿9,000万美元,关税优惠9,206万美元。另依我方海关统计,本年1-9月台湾自大陆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7亿5,942万美元,减让关税1,649万美元。
在产证的申请方面,不仅申请的厂商家次持续成长,申请的金额也逐渐增加,我方有超过一半的厂商,过去并无对大陆出口早期收获清单内货品的经验,在ECFA早期收获计划推出后,即利用早期收获优惠措施进行出口,显示早收计画为其开创了新的商机。
为扩大早期收获计划效益,双方持续就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交换意见,尽力协助解决,包括双方已就三角贸易可适用ECFA优惠关税减让达成共识,未来将继续就业者关切之直接运输等事宜研议解决之道,以提升两岸厂商利用早期收获计划拓展两地市场的意愿。此外,明年1月1日起超过9成ECFA早收清单项目关税税率降为零,预估未来效益将更为明显,双方同意将作好相关准备并加强宣导,提升早期收获计划成效,让两岸民众感受ECFA的好处。
(二)服务贸易:
根据我经济部投审会之统计,自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实施以来至今年9月底,已核准陆资来台投资案件中,属于ECFA 服务业早收项目之案件数为36件,投资或增资之金额约为1654万美元。就行业别而言,申请来台投资之陆方业者有部分系同案申请多项业务项目,若将重复申请业别一并考虑在内,以涉及产品设计业共16件最多。
在我方服务业者利用ECFA服务早收清单开拓大陆市场部分,根据大陆方面统计,迄本年9月底,已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82家台湾企业获准独资或合资经营业务,合同台资为4亿1,030万美元,其中以专业设计服务最多;金融领域则涉及13家台湾金融机构;5部台湾华语电影片获准引进,其中2部已在大陆影院上映。
二、ECFA后续4项协议之协商
经合会第1次例会时,双方宣布启动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等3项协议之协商,设置相关工作小组负责推动,并已进行数次沟通。本次例会,各工作小组分别报告办理情形,进展顺利,双方均予肯定,并责成工作小组持续积极推动,尽速完成协商。
在货品贸易协议方面,双方依据ECFA第3条规定,就协议文本及产品降税模式等议题进行协商,取得一定进展。双方均认为本协议涉及议题众多、产业范围广泛,相当复杂与专业,未来将继续秉持循序渐进原则,深入研究与分析两岸贸易和产业情况,持续推动相关协商工作。
在服务贸易协议方面,双方已根据ECFA第4条规定,就协议文本及市场开放承诺进行磋商,取得一定进展。在市场开放方面,透过服务业主管机关对口讨论之安排,双方进一步了解各自体制,亦就彼此提出之市场开放要求交换意见。双方均认为目前协商进展顺利,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在争端解决协议方面,双方认为,两岸争端解决协议的设计应确保程序细致、可操作性。双方也进行商谈,并就争端解决协议之范围及目标达成初步共识,未来将就具体内容进一步讨论。
另在投资协议方面,将依第七次江陈会谈共同意见,双方将继续积极沟通、谋求共识,以早日完成协商,于下一次两会会谈时签署协议,为双方投资人谋求更多实质利益,为两岸经贸投资活动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及环境。
三、经济合作事项之推动
在推动产业合作及海关合作方面,双方已建立联系机制及研拟工作重点。
其中,在产业合作部分,双方同意后续推动工作将包括每年轮流举办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并成立LED照明、无线城市、低温物流、TFT-LCD和电动汽车等5个产业分组进行专业洽谈。其中,LED照明已在厦门及广州进行试点,无线城市在宁波和成都,低温物流则在天津和厦门,并已取得积极成效。未来将继续优先在双方的重点发展产业中选择合作项目,促进两岸产业和投资合作均衡发展。另第一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已于10月28~29日在江苏昆山举行,针对「未来两岸产业合作领域潜力及模式」、「如何透过产业合作带动双向投资」、「如何落实两岸产业合作共识」等三项分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多项具体建议。
在海关合作方面,双方成立通关、缉私及关税等3个业务联系窗口,另为提升早收成效,双方海关已持续加强宣导,协商解决执行上的问题,未来将持续推动海关合作工作小组之运作,透过关务合作与资讯交流,使两岸贸易往来更为便利与安全。另双方海关主管单位同意于作好相关准备后,尽速启动海关合作协议相关议题之磋商。
在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一事,本次会议双方就核准原则、资格条件、申请及登记程序与管理配套等进行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后,同意初期采循序渐进方式推动,双方决定积极完成各自内部程序后尽早实施。
本次例会磋商成果丰富,双方同意依上述共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及进行后续相关商谈。下次例会订于明年上半年举行,以检视各项工作成效。
经合会为两会架构下推动ECFA后续执行与协商之重要机制,为两岸经贸领域制度化协商的重要沟通平台。双方透过经合会此一机制、平台,以务实的态度,积极推动ECFA后续工作,有利双方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并促进两岸经贸良性互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