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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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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江陈会谈」会前记者会江董事长谈话内容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1年第035号新闻稿

时间:101年8月6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综合处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高副董事长、马副秘书长、黄处长、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早安!欢迎大家来参加第八次「江陈会谈」的会前记者会。
  今天最主要向大家报告这次会谈的筹备状况。接下来这几天大家都会很忙碌,所以我要代表海基会感谢大家的采访与参与,需要海基会服务的地方,请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络。
  去年第七次会谈是在大陆天津举行,依照惯例轮流主办,本次会谈经两会协商,同意8月9日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
  海协会先遣团由郑立中副会长率团,预定在8月7日到达台北,与高副董长进行相关业务的磋商,也会确认此次会谈的各项议程与相关工作。
  陈会长夫妇与大陆协商代表团,将在8日上午搭机抵达桃园机场,中午到达圆山饭店。当日下午由本会高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率我方协商代表,与海协会郑副会长所率大陆协商代表团依惯例举行预备性磋商,确认协议文本及此次会谈的相关细节。
  9日上午由本人与陈会长举行两会的第八次会谈,下午进行「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二项协议的签署仪式。10日中午海协会协商代表团搭机离台。
  第八次会谈的议程,比照过去的方式,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针对本次签署两项协议的文本与效益交换意见,并签署协议。
  第二部分,是追踪过去所签署的16项协议执行状况,现在各协议有平台经常在联系。但部分协议执行问题需要透过两会交换意见,我们会请各部会提出问题,藉会谈机会向大陆方面表达,共同强化协议执行。
  第三部分,是策划未来,对于两岸交流需要解决的新议题,两会也在此次会谈充分交换意见,决定未来会谈的协商议题。
  关于「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的最大效益,在于建立「制度化」且「多元化」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
  在「P to G」方面,有「双方直接协商」、「上级行政单位协调」、「两岸主管部门协处」、「第三方调解程序」与「行政救济或司法程序」等多层次制度化解决办法。
  在「P to P」方面,通常并不包括在国际的投保协议,但为了确保许许多多台商的权益,我们特别要求纳入协议,并突破大陆投保法现行规定只能在大陆仲裁,而开放第三地进行「仲裁」的机制。
  而「G to G」则留待ECFA后续的两岸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来处理。
  除此之外,投保协议签署后对于增进双方投资、提升产业合作,也有非常重要的帮助。
  自2010年6月29日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之后,后续四大协议是同时启动,经过双方主管机关近两年的沟通、协商,先协商完成的先签署,因此决定在本次会谈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这是ECFA后续4大协议中第1个签署的协议,具有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
  「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在加强两岸海关合作。去年我们出口至大陆有1,240亿美元,进口有450多亿美元,海关如何迅速通关是台商最关心的。协议主要内容有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执行海关监管、共同查缉走私,取缔非法、保障合法,对于简化通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建立贸易秩序有极大的帮助。
  未来双方海关透过协议,建立两岸优质企业的认证制度,提供厂商行政救济的权利,两岸货物往来会更加便利、双方海关服务会更加透明、有效率。
  两岸在2008年6月恢复协商后,透过对话与协商维护两岸和平、稳定、繁荣的基础,透过有来有往、相互尊重的协商,不但可以务实解决两岸交流衍生的各项问题,累积双方互信,促进两岸良性互动,更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进一步巩固台湾2,300万同胞的权益与福祉、保障在大陆投资台商的合法权益。
  自2008年6月第一次会谈以来,海基会本著「对等」与「尊严」的原则,与大陆海协会已经举行过7次会谈,签署16项协议。也正因为有这些制度化协商与签署协议,两岸之间无论人员、货物、资金的往来都变得更加便利,节省许多宝贵的时间与金钱,让台湾的企业与产品,在全球化与区域经济整合的浪潮下,更具有竞争力。
  特别是在ECFA早收清单中,我们拿到539项,今年1月1日有509项已经享受零关税,明年1月1日539项全部零关税。大陆的关税平均是我们的两倍以上,因此可以节省关税负担,增加竞争力。累积至今年5月底,已经为台湾出口大陆产品节省3亿1,700万美元的关税,也为大陆产品出口台湾节省4,400万美元的关税。
  现在主管机关还在努力,希望尽速完成ECFA后续的「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协议。
  回顾过去60多年的两岸关系发展,尤其是马总统执政这四年多来,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最佳时刻,这个成果得来不易,希望大家支持并好好维护这样的成绩。
  保障投资权益、简化行政流程,有助于推动双向投资;提升通关效率,也有利于台湾对大陆出口,以及大陆台商从台湾进口到大陆加工,再出口到欧美国家。
  但我必须要强调,虽然大家对于「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都有高度的期待,但是签署本身是为投资建立制度化的保障与调处机制,并不是解决所有商务纠纷的万灵丹。
  大陆台商众多,其法制未完整建立,过去我经常呼吁,事前的准备与防范,比事后处理来的重要。特别是两岸语言相通,台商很容易自己就进行谈判,很多外商都是透过会计师、律师研究法规来进行。我也要呼吁台商投资前要熟悉法规、了解环境、慎选伙伴、签署合同。投资后一定要正派、合法、小心翼翼经营,也要妥善照顾劳工,事业有成后要回馈社会,提升台商地位。倘若不慎发生纠纷,以往是透过海基会、海协会相互协助,透过各地政府帮助解决,将来有了协议之后,更能透过两岸制度化的机制来有效解决纠纷。
  过去不论是海基会或政府单位,协商时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就是马总统常说的「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任何考量都在此之上进行,我们会持续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为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开创历史新契机;为台商朋友提供最佳的服务!
  我再次强调,本次签署的两项协议,都是在对等、尊严基础上协商、签署,对保障台商与人民权益,建立交流秩序都相当有意义,希望全民不分朝野,共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前来参加两会第八次会谈的会前记者会。接下来请各位媒体朋友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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