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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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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及江董事长今对林世嘉委员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损害赔偿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1年第043号新闻稿

时间:101年8月27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综合处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海基会今( 27)日委托赖素如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控告林世嘉立法委员散布不实指控,侵害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及该会名誉,请求民事赔偿与回复名誉。
  海基会表示,林世嘉委员于今年7月31日在「新新闻周刊」举办之「为两岸投保协议把最后一关」座谈会时,公然散布不实指控,严重污蔑海基会与江董事长的名誉,所述内容无中生有,令人遗憾!
  海基会指出,林世嘉委员于第八次江陈会谈前所发表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而且严重打击海基会首长、同仁以及协商团队的士气,但由于会谈召开在即,为避免混淆焦点,未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如今会谈结束,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与大陆海协会陈云林会长顺利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钟鼎邦先生亦于8月11日返台,林世嘉委员针对江丙坤董事长与海基会的指控均不攻自破。
  江董事长表示,自从担任海基会董事长以来,每次江陈会谈前夕,总会有恶意诋毁他名誉的不实言论出现,他总是一忍再忍,将其视为反对人士政治操作的手法。江董事长说:「但这一次不一样!」林世嘉委员的指控,不只污蔑了海基会、董事长,也污蔑了在大陆辛苦经营的百万台商。
  有关台商纠纷案,海基会强调其内部有一套作业程序,由专人专责协处。根据统计,自97年6月迄101年7月,计有2,887件,其中约有一半是涉及人身安全的案件,一半是经贸纠纷案件。海基会受理民众或台商陈情案件,依权责分文,由相关处室承办。一般台商纠纷案件绝大部分由副秘书长层级决行,极少部分签报秘书长决行,并非直接签报至董事长决行。
  江董事长心系台商,若有立法委员或当事人要求会见的,董事长皆尽可能拨空接见,并由经贸处同仁陪同。这些经贸纠纷案件,海基会不进行实质审查,而系由本会发函给海协会或当地政府领导,透过大陆内部的协调机制协处。对于一些重大未决的经贸纠纷案件,海基会江董事长和高副董事长,也会借由各种会见场合,当面向海协会和大陆各地政府领导提出,希望能协助台商尽速解决困难。
  江董事长到任迄今,全心投入,无私奉献,为两岸关系所作的努力有目共睹,为民服务亦是其责无旁贷的使命!江董事长说,他一生无时无刻关心台湾经济,深知经济成长的核心是企业,企业经营发生困难,会影响到台湾整体经济的发展。事实上,他不仅关心大陆的台商,也关心世界各地台商。对于立法委员理性的问政与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批评指教,海基会虚心接受,随时检讨改进,但无法接受林委员无的放矢,中伤诋毁他人人格之不负责任言论。
  在深思熟虑之后,为免以讹传讹,并端正问政风气,海基会及江董事长决采取法律行动,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林世嘉委员给付江丙坤董事长200万元之精神赔偿,并以登报方式向海基会及江董事长公开道歉澄清,回复名誉,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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