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公证业务大陆参访团」28日赴大陆安徽、云南参访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1年第061号新闻稿
时间:101年10月25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综合处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应大陆中国公证协会邀请,「海基会公证业务大陆参访团」将于10月28日赴大陆安徽省及云南省,进行为期七天的交流参访,就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实务及民众反应的相关问题,与陆方交换意见,并参访大陆相关公证机关。
海基会表示,本次公证业务参访团由海基会万主任秘书英豪担任团长,成员除了海基会人员之外,还包括司法院及陆委会代表。海基会指出,我方民众前往大陆安徽及云南两地旅游之人数与日俱增,当地大陆配偶及台商也为数不少,因交流频繁衍生出之商务、税务、医疗或攸关其身分权益之公证书案件量亦随之攀升。参访团此行将拜会安徽省及云南省公证协会及相关公证机关,除进行业务交流,并与中国公证协会、安徽省及云南省公证协会分别举行座谈。
海基会与海协会、中国公证协会自民国82年签署「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后,至本(101)年9月底为止,接获大陆寄送之公证书副本超过174万件,受理验证申请案亦超过142万件,同时透过海基会寄往大陆之我方认证书副本也超过107万件,充分展现协议执行的成果。
海基会指出,自97年两会复谈以来,已确立两岸两会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交流互访,并分别于97年11月、99年10月、100年11月组团赴广州、上海、北京、山东、湖南、四川及广西等地参访。中国公证协会则于98年7月、100年5月及今年7月回访,双方已建立每年交流互访之制度化模式。双方咸信,透过交流互访,不但可增进了解双方之公证制度及法规,彼此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对于两岸公证书查验证实务问题亦多能获得解决,确保民众权益。
海基会特别强调,经由双方定期互访,除可强化彼此联系机制,并期借由交流适时解决问题,更能落实海基会对于两岸入出境、经商就业、教育、婚姻、医疗等方面所作之努力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