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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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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4次例会 会议召集人海基会高副董事长致词内容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1年第065号新闻稿

时间:101年12月11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综合处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郑召集人、蒋首席代表、卓首席代表、双方经合会代表及工作同仁,各位媒体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在这里,与海协会郑常务副会长担任「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第4次例会召集人。
  自去(2011)年1月6日两岸在海基、海协两会架构下各自指定代表组成经合会以来,至今即将满2年,已举行了3次例会。第1次例会启动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保、争端解决等4项ECFA后续协议协商,选定产业合作、海关合作与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等3项优先推动的经济合作事项,并设立6个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经过双方积极推动相关议题的商谈与沟通,目前已取得相当进展,其中「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已顺利于本年8月9日举行的第八次两会会谈完成签署;另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自本年4月18日启动,双方第1家经贸团体设立办事处均已申请获准,即将顺利挂牌。这些进展代表ECFA后续协商已逐步落实,成果逐步累积扩增,象征两岸制度化协商稳定运作,两岸经贸合作架构的进一步深化。
  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在货品贸易方面,今年1月1日,早收计划更为扩大,有509项产品实施零关税,1至10月为台湾厂商节省关税4.45亿美元,超过去年总和的3倍,累计2011年1月~2012年10月节省关税5.72亿美元。
  另在服务贸易方面也有相当的进展,非金融服务业双方投资案件及投资额持续增加,金融服务业部分,今年以来,我方银行赴贵方设立了4家分行并开业,截至目前为止,我方银行在贵方设立了10家分行,其中2家已获准开办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而贵方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在台设立分行也分别在6、7月间开业。虽然由上显示ECFA早收计划已初步展现成果,然因纳入早收计画的项目仅占全部项目的一小部分,两岸应尽速完成服务贸易及货品贸易协议协商工作,提供更多产品零关税优惠及服务业市场开放措施,以进一步扩大ECFA效益,促进两岸经贸更有秩序往来、提升两岸经济繁荣发展及增加两岸就业机会。
  第2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甫于11月在台湾新竹召开,双方专家与业者就两岸产业合作的方向、模式与合作的产业进行意见交流,获得丰硕成果,也欣见双方选定的LED照明、无线城市、低温物流、TFT-LCD和汽车等5项先期合作产业在试点城市、技术合作、标准建立等项已取得一定进展。由过去两岸经贸交流互动过程来看,两岸产业互补合作关系大于竞争关系,在两岸产业适度分工下,彼此经济都获得甚大利益。目前由于两岸都面临日益增加的国际竞争及产业结构转型的压力,双方也不约而同以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而近年大陆推动进口替代政策,使得两岸产业间垂直分工、互利均衡逐渐改变为竞争大于合作,甚至在部分产业已形成重复投资与恶性竞争的态势。故本人深盼能在ECFA经合会下的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的平台,从繁荣两岸经济发展的策略高度,思考如何结合彼此优势,并提出强而有利的政策工具,尤其贵方的制度、法规及政策主管机关,均有较大的影响力,深盼能发挥功能,导引两岸产业循序发展与合作,为两岸经济合作开辟新的空间和前景,提升彼此产业国际竞争力,共同携手拓展全球市场。
  欧债危机延烧至今,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成长呈现同步减速趋势。由于两岸经贸往来紧密,理应携手并进,发挥两岸的优势互补,共抗全球经济逆流。故尽速完成ECFA后续协商,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效率,尤显重要。在第8次两岸两会会谈中,双方同意以ECFA后续协议包括服务贸易、货品贸易、争端解决等为主,任何一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双方也同意将服务贸易协议列为后续会谈优先签署的议题,目前协商进展顺利。本人深盼本次例会双方能积极交换意见,缩小彼此差异,获致进一步共识,俾能于下一次海基与海协两会会谈签署,让两会制度化协商成果再添新页。对于货品贸易及争端解决等2项协议及产业合作等议题,也希望有更进一步进展,让两岸经贸互动有更宽广的合作空间。
  现阶段台湾面临的外在挑战,除全球经济走势减缓外,另一就是区域经济整合兴起,不利台湾对外出口表现,特别是近来东亚区域经济整合加速成形。目前东协已分别与贵方、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纽西兰及印度等国签署FTA,今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协高峰会期间,贵方与前述15国共同宣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并在同日举行的中日韩高峰会宣布启动中日韩FTA谈判;此外, 贵方与韩国迄今已进行4回合FTA谈判。由于东亚为我国出口重要市场,而我主要竞争对手韩国,与东协、欧盟、美国等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已陆续生效,进一步加重我对外贸易竞争压力。故我们实有必要积极参与区域经济整合,争取公平的外贸环境;我们希望ECFA后续协商结果能满足人民期待,争取到双方的优惠待遇比中韩FTA或中日韩FTA更好。
  ECFA是两岸经贸合作双赢的里程碑,我们肯定ECFA的早收执行成果及透过经合会平台推动后续协商的进展,双方要珍惜这些得来不易的成果,继续努力,本人在此提出3点期许:
  首先,希望尽速完成ECFA服务贸易、货品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协商。在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秉持互信、互利的原则,以两岸人民福祉为先、以双方长远发展为重,转换竞争为合作的心态来进行协商,促进双方服务贸易与货品贸易进一步自由化,为两岸建立更有效率的经营环境,并透过分工合作,活络双方经济,促进永续繁荣,扩大成效让两岸百姓有感。
  其次,要具体落实ECFA相关工作,包括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与新签署的投保、海关合作协议。自ECFA早期收获计画实施以来,不止对大型企业出口有益,对于两岸中小企业、台湾中南部农渔业的产品,也提供出口大陆的新兴商机;对于两岸服务业提供开放的经营空间,对于促进两岸经贸往来、提升两岸经济的繁荣发展、增加两岸的就业机会,都有帮助。我们希望继续落实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以嘉惠两岸民众。
  至于两岸投保协议与海关合作协议已完成签署,两岸投保协议有助于提供两岸投资人投资权益的制度化保障,如台商财产权、经营权及人身安全等,对所有产业投资均有正面助益,有效健全两岸投资环境,以及在全球化及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提升两岸各自的竞争力;至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则有助简化两岸货物通关程序,有利于业者降低营运成本,杜绝两岸非法货物走私。而落实执行这2项协议将是下阶段重要工作,未来在相关配套机制运作后,能确保投保协议发挥实质保护作用,增进双方投资交流合作;而海关合作能提高通关效率,便利ECFA执行。
  第三,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ECFA规定之经济合作领域甚广,目前已开展产业合作、智慧财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海关合作等项,也签署特定协议加强推动。针对产业合作,目前两岸产业合作虽已有初步结果,但两岸产业合作协商逐渐进入关键且难度高的政策选项。面临国际情势等各种挑战,两岸产业合作须订定更高的目标创造双赢。本人认为,两岸产业应分工合作,要优势互补、共创双赢,同时更应避免重复投资、恶性竞争等落入两败俱伤的红海价格竞争,而是要走蓝海创新研发,创造更高的附加价值。期许两岸双方应努力开发商机,诸如加速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扩大试点城市效益、吸引相互投资等,对于相互市场开拓才有帮助;同时,两岸的新兴产业可以结合彼此优势,建立共同标准,摆脱代工命运,共同经营品牌,拓展全世界的市场。
  最后,本人在此谨代表我方代表团所有成员,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各单位,向郑常务副会长、蒋首席代表、陆方代表团成员与双方工作人员的辛劳与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在此预祝本次例会顺利进行,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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