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会第5次例会圆满举行,双方将续推动ECFA相关工作
- 更新日期:109-07-24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102年第050号新闻稿
时间:102年12月10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综合处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于今天举行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5次例会,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及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担任召集人,我方由经合会首席代表经济部次长卓士昭主谈,大陆则由其经合会首席代表海协会特邀顾问高燕主谈。双方循例检视ECFA各项工作推动进展,规划下阶段工作,并就彼此近来重要之经贸政策及电子商务发展等议题进行交流。本次例会获致重要进展,双方将持续积极推动ECFA相关工作。
一、ECFA早期收获计划持续带来效益
(一) 货品贸易:
今(102)年进入ECFA早期收获计划第三阶段降税,早期收获计划全部产品项目已降为零关税,双方贸易额、减免关税及核发产证数量持续增加,并透过各场合及管道持续宣导协助厂商利用,持续为两岸业者带来效益。今年1至10月台湾出口至大陆ECFA早收计画产品中,获减免关税逾5亿美元,累计自100年1月迄今约12亿美元。今年1至10月台湾自大陆进口ECFA早收计画产品中,获减免关税逾5,000万美元,累计自100年1月迄今已逾1.2亿美元。
(二) 服务贸易:
截至本年10月底为止,依据我方统计,陆资依据ECFA早收清单来台投资件数,非金融企业共有95件,投资或增资之金额约1亿4,089万美元;金融机构计3家,投资金额约1亿3,833万美元。依据陆方统计,台资非金融企业依据ECFA早收清单赴大陆投资之家数约216家,投资金额约9.53亿美元;台资金融机构依据早收清单已获得及即将获得早收优惠待遇共计40家次,我方从ECFA早收清单实施以来,已有14部电影出口大陆并上映,另有9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二、双方将落实海峡两岸投保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后续执行
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双方针对有效落实协议执行,已展开相关工作:
(一) 投保协议:
双方于今年9月30日完成「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及「代位机构」等名单的交换工作。同时为落实协议,双方及时建立投资争端协处机制、投资咨询等机制。其中在协处机制方面,双方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投资人申诉案件,并持续追踪案件处理进展,目前已召开2次工作会议,就执行情形进行定期检讨,期提高协处案件之处理效率。在完善相关规定方面,陆方已发布实施台商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办法;在P-G投资争端调解机制方面,双方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均已制定调解规则草案,陆方并将积极推动有关投资争端调解书司法解释的发布。另双方同意持续研究完善投资便利化相关措施,促进两岸双向投资,以增进两岸经济繁荣。下一阶段,双方将持续落实投保协议,尽速完善各项相关工作机制之运作,适时检讨相关作法,以彰显协议执行绩效,增加两岸投资人对于投保协议的信心与支持。
(二) 海关合作协议:
双方海关成立5个专家小组,有效分工上半年启动各项合作事项。各专家小组设立相对应之联络窗口,直接进行讯息交流,掌握合作先机,及时沟通解决两岸贸易在货物通关方面之问题。此外,预计于103年将ECFA货品贸易有关之两岸海关电子资讯交换系统上线,与完成两岸优质企业(AEO)互认安排,届时能为ECFA货品贸易带来更便捷与安全之环境。
三、继续推动ECFA后续协议
(一) 服务贸易协议:
双方已于今年6月签署协议,为两岸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及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创造有利空间。将尽速推动协议生效实施,以落实协议带来的好处。
(二) 货品贸易协议:
在协议文本部份,双方同意内容包括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障碍、贸易救济及与协议管理有关的规范,其中原产地规则及海关程序已大致完成协商,其余内容在双方的努力下,也有相当进展。在市场开放部分,双方就产品降税安排、市场开放比例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等技术性议题充分交换意见,并就彼此重点关切产品进行讨论,另安排产业对口协商,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由于涉及彼此产业发展及产业利益,双方各有坚持,许多产品项目需更多时间协调,有待双方继续沟通,发挥创意,求同存异,尽速完成货品贸易协议协商。
(三) 争端解决协议:
双方已就ECFA争端解决机制设计理念、争端解决的基本原则、程序架构以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作了充分沟通,并已就协议的前言、适用范围、紧急案件缩短期限、专家审议组的职能、专家审议组审议期限、专家审议组报告的提交及争端解决费用的承担等方面内容达成诸多共识。双方一致表示,愿共同努力,本著求同化异,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推动ECFA争端解决协议之协商进程,适时达成协议。
四、双方已各自完成第1家经贸团体设立办事机构,将尽速促成第2家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挂牌运作
目前双方第1家办事处均已顺利挂牌,我方台湾贸易中心已在大陆设立上海、北京、广州、青岛4个代表处,大陆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在台北设立办事处,随著双方办事处实质性工作之顺利开展,两岸经贸交流将更加密切,对于促进两岸企业交流与合作将可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两岸产业合作共赢。
鉴于第一阶段工作成果丰硕,故双方今日共同宣布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启动第2阶段工作,双方第2家经贸团体分别为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电电公会)及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海贸会)。双方将于经合会例会后尽速展开申请的准备工作,主管部门也将尽速完成相关审查作业,共同努力促成于明年上半年前完成挂牌。
五、两岸产业合作成果持续扩大
为落实两会第7次商谈达成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产业合作工作小组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合作,在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汽车等5个先期合作产业取得积极进展,并于第6次产业合作工作小组会议决议成立纺织新分组。
TFT-LCD部分,更名为显示产业分组,双方同意继续加强投资和产业链合作,带动两岸产业共同发展;无线城市部分,将持续推动成都、宁波及福州试点与TD-LTE产业合作;汽车(含电动车)产业部分,双方将落实杭州为试点示范城市,并推动车辆简化验证程序;LED照明部分,将加快落实两岸LED照明共通技术规范以及介面标准的合作,将成果导入试点项目;冷链物流部分,将完成两岸冷链物流运作实务操作,包括筛选低温货品试行两岸完整产业链,作为示范案例。
此外,双方亦探讨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议题,就电子商务商品检验、商品快速通关及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等议题交换意见,并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促进两岸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在本次会议中,双方也各自介绍自由经济示范区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园区的相关内容,有助于未来推动合作。
本次会议,双方肯定各项议题的推动成果,特别是完成签署服贸协议,及积极推动其他ECFA后续协商。双方亦透过经合会平台,增进对彼此经贸政策之了解。双方团队将持续努力,及早完成货品贸易及争端解决协议协商,落实并加强推动各项经济合作事项,增进双方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并促进两岸经贸良性互动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