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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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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于三月二十日去函大陆「中国公证员协会」,协调大陆方面尽速依「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运作,以维护两岸民间正常交流

  • 更新日期:109-07-28

海基会于三月二十日去函大陆「中国公证员协会」,就大陆有关单位拒绝受理我方人民持我方公证人所开具之单身认证书办理结婚登记事,协调大陆方面尽速回复协议正常运作,共同维护两岸民间正常交流往来,以保障民众权益。
  日前,海基会曾接获民众反映指出,有人持我方公证人所开具之单身认证书办理结婚登记时,大陆方面以我方法院之认证书上钢印有中华民国等字样为由不予受理。海基会除与大陆相关公证员协会继续沟通,也持续将本案后续发展函告司法院及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等我方主管机关。

  海基会于函中强调,双方相互寄公证书副本以供核验,系依「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办理,已行之有年,大陆方面现突然以此为由拒绝受理,将使两岸文书往来受阻,影响当事人权益。

  海基会呼吁大陆方面尽速依协议回复正常运作,以维护两岸民间正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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