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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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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有关「九二共识」争议的五点声明

  • 更新日期:109-07-28

近日国内各界针对所谓「九二共识」的讨论,因事涉1992年海基会与海协会在香港会谈的经过与结果,本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游盈隆(2日)指出:

一、两岸两会于1992年并未达成任何形式之共识:1992年10月,本会与海协会在香港就「两岸文书验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补偿事宜」协议进行事务性商谈,由于中共执意在两项协议前加上有关「一中」的前言,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确实无法接受对方的各项建议方案,因此会谈没有任何具体结论,更未达成任何形式之共识,遑论所谓的「九二共识」。至于所谓「九二共识」的说法,是前任陆委会主委苏起先生在2000年4月,亦即政党轮替前夕,首度提出「两岸回到1992年共识」的提议,并开始向各界推销「九二共识」一词。此后中共方面开始呼应这个名词,并在一年后的2001年7月,正式提出将「九二共识」做为恢复两岸正常互动协商的前提与条件。

二、「九二共识」并不等于「一中各表」:近年来,在野党宣称两岸间曾经有「九二共识」,并片面诠释所谓「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但事实上,这样的说法不仅从来没有得到中共的公开认同,甚至遭到批驳;因为,对中共而言,「九二共识」就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一中」根本不存在可以「各表」的空间。所谓「共识」应该是双方经过讨论后,所得到共同接受的意见,既然当时双方意见有所歧异,也未获致任何结论,何来「共识」之有?换言之,「九二共识」等于「一中各表」的说法,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主张而已。
三、接受「九二共识」就是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中共宣称只要我方「承认九二共识」、「承认一中」就可以复谈的说法,其实是刻意将「一个中国」与「九二共识」绑在一起做实质连结,然后再透过不同的场合与时机操弄、混淆解读的空间,借以隐藏其政治图谋。部分人士主张「台湾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就可以复谈」的简单认知,适巧陷入断章取义之盲点;因为,如果接受所谓的「九二共识」,就是等同于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将严重损及我国家的尊严与利益。

四、将承认「九二共识」作为两岸复谈之条件,是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实质障碍:「九二共识」和「一中原则」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共处理两岸关系的政治框架,这种预设谈判前提的做法,阻碍了两岸间正常的互动,损害了台湾人民应有的权益保障,显然是两岸关系最大的障碍,必然无法获得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的认同。

五、为了维护台湾整体国家利益与提升两岸关系,我们愿意和对岸恢复协商与互动,但我们绝不会在等同于「一个中国原则」的所谓「九二共识」下复谈。有关虚构的「九二共识」的争议,不应继续成为台湾内部的困扰与矛盾的来源,尤其不应该成为特定政党或人士政治操作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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