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挥中心维持全国疫情第二级警戒标准,并依据指挥中心公布之防疫指引,自8/10后,本会(含中区、南区服务处)持续对外提供义务律师咨询服务。二、未来,本会仍持续密切关注指挥中心对外公布之警戒标准及防疫指引,调整相应的措施安排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