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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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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109年度运用基金全权委托投资非股票案-招标公告【109年11月24日17时30分截止投标】

  • 更新日期:109-11-24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109年度运用基金全权委托投资非股票案采购案

招标           109年11月06日

【机关名称】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单位名称】秘书处
【机关地址】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联络人】「109年度运用基金全权委托投资非股票案」工作小组
【联络电话】(02) 02-2175-7000分机7018
【传真号码】(02)02-2175-7100
【标案案号】SEFInvestment1091106
【标案名称】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109年度运用基金全权委托投资非股票案
【标的分类】劳务类
【财物采购性质】非属财物之劳务
【办理方式】自办
【依据】本采购依本会「采购及财产管理办法」及「稽核小组作业」规定
【是否适用条约或协定之采购】否
【本采购是否属「具敏感性或国安(含资安)疑虑之业务范畴」采购】否
【本采购是否属「涉及国家安全」采购】否
【预算金额】新台币3,712,000元(注:此金额系指基本管理费、绩效管理费、保管费及有价证券交易费之金额预估。具体实际支付金额,将依议价后之管理费费率以及操作绩效计算)。
【招标方式】公开评选
【决标方式】评选优胜厂商依序议价
【是否订有底价】是
【价格是否纳入评选】是
【所占配分或权重是否为20%以上】是
【本案评选项目是否包含厂商企业社会责任(CSR)指标】否
【是否属特殊采购】是
【是否属共同供应契约采购】否
【是否采行协商措施】是
【是否提供电子领标】是
【是否提供现场领标】是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5楼秘书处
【是否提供电子投标】否
【截止投标】109/11/24 17:30
【开标时间】109/11/25 11:00
【开标地点】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6楼602会议室
【是否须缴纳押标金】否
【投标文字】正体中文
【收受投标文件地点】10465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5楼秘书处「109年度运用基金全权委托投资非股票案」工作小组
【履约期限】自签约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成立采购工作小组】是
【厂商资格摘要】

  1. 我国合法设立厂商,但不允许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厂商、第三地区含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资金成分厂商及在台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资金厂商参与。
  2. 依我国税法规定,缴纳税金者。
  3. 票据交换机构于截止投标日之前半年内非拒绝往来户及最近3年内无退票纪录者。
  4. 经依我国法规核准取得经营全权委托投资执照3年以上(以本采购招标日之前一日为基准,往前推算3 年以上)。

【是否订有与履约能力有关之基本资格】是
【厂商应附具之文件】

  1. 厂商证明文件审查表,1式1份。
  2. 厂商登记或设立证明,1式1份。
  3. 有效期间最近一期纳税证明(厂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纳税证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纳税证明代之),1式1份。
  4. 无退票纪录证明影本(票据交换机构出具于截止投标日之前半年内之非拒绝往来户及最近3年内无退票纪录证明),1式1份。
  5. 经营全权委托投资执照证明文件影本(经依我国法规核准取得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之营业执照),1式1份。
  6. 个人资料使用授权同意书(本证明文件除于投标时应检具每人1式1份【主管投资经理人、各协管投资经理人或代理投资经理人等至少3人】供资格审查外,厂商于得标后,应另备相同同意书并附于契约附件),至少3人,每人1式1份。
  7. 公司章及负责人章或其代用印章(如无法提供时,则请投标厂商以书面文字敍明缘由、授权暨代用方式及其范围后,本会将依程序签报同意后后,始认定本项资格符合)。
  8. □授权出席□代用印章声明书(于开标、评选、议价等会议均应备具,得附于投标文件投递或由被授权人携至会议现场,且应并附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表影本,以证明授权之公司章暨负责人章属实,负责人亲自出席者免附)。
    1. 如各阶段被授权出席人相同时,1式3份。
    2. 如各阶段被授权出席人不同时,则应出具实际被授权出席人之「□授权出席□代用印章声明书」,每人1式1份。
  9. 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明文件(于开标、评选、议价等会议均应备具,并于会议当场出示正本文件),1式1份。
  10. 全权委托投资计画书,1式12份;光碟,1式1份(除应检具书面全权委托投资计画书1式12份外,另应以光碟提供可供编辑之word格式或odt格式电子档,俾利初审作业,如光碟片提供之电子档经判定非可供编辑时,不得判为不合格标,但本会要求投标厂商补正时,投标厂商不得拒绝)(如投资资产保管费年费率超过0.06%,证券经纪商之有价证券交易手续费费率超过千分之0.425,视为资格不符,不得列为评选及协商对象,亦不得作为议价及决标对象。另如于决标后本会无法据以与保管机构及有价证券销售厂商签约时,不得作为决标对象。如本会已书面通知为得标厂商,但决标后无法据以与保管机构及有价证券销售厂商签约时,亦同)。
  11. 评选会议现场简报书面资料,1式12份。
  12. 投标标价清单,1式1份(基本管理费、绩效管理费如超过下列费率最高上限,视为资格不符,不得列为评选及协商对象,亦不得作为议价及决标对象:
    1. 基本管理费级距:
      1. 投资报酬率低于0%时,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20%。
      2. 投资报酬率0%以上至低于6%时,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30%。
      3. 投资报酬率6%以上时,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30%。
    2. 绩效管理费:年化投资报酬率6%以上时,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义、异议受理单位】本会
【检举受理单位】

法务部廉政署受理检举:

  1. 检举电话:0800-286-586。
  2. 检举信箱:10099国史馆邮局第153号信箱。
  3. 传真检举专线:02-2381-1234。
  4. 电子邮件检举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时检举中心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6号。

【是否公开委员名单】否
【评选委员总额】5人
【工作小组成员】3人
【是否于招标前召开评选委员会议,审定招标文件之评选项目、评审标准及评定方式】是
【招标文件】共12种,领标下载网址为:http://www.sef.org.tw/ct.asp?xitem=1045548&ctNode=4519&mp=1。

  1. 投标须知(PDF格式)。
  2. 评选须知(PDF格式)。
  3. 投标厂商全权委托投资计画书征求说明书(PDF格式)。
  4. 全权委托投资契约(PDF格式)。
  5. 委任契约(PDF格式)。
  6. 全权委托三方权义协定书(PDF格式)。
  7. 全权委托投资买卖证券开户暨受托契约(PDF格式)。
  8. 个人资料使用授权同意书(Word格式)。
  9. □授权出席□代用印章声明书(Word格式)。
  10. 投标标价清单(Word格式)。
  11. 厂商证明文件审查表(Word格式)。
  12. 外标封(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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