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处理东莞台商遇害案(6月17日新闻稿)
- 更新日期:109-07-28
海基会新闻稿
时间:2009年6月17日
对于东莞市大朗镇发生台商2死1重伤命案,本会至为遗憾并向受害者家属表达诚挚慰问之意。
6月15日晚间7时许,本会接获东莞台资企业协会通报此一事件,即与展明五金制品厂林骏宏先生(死者弟弟)主动联系,了解案情,并立即启动两会紧急联系机制,于当晚电告及函请海协会转洽有关部门就本案积极侦办、严惩不法,并对赶赴大陆处理后之家属提供必要之协助。海协会也于翌(16)日下午函复广东省有关方面查处情形。
在协助家属部分,本会联系家属过程中,获悉部分家属并无护照,即联系安排外交部领事事务局中部办事处协助家属赶办。此外,家属原拟从台中经香港转赴大陆,其后担心回程将有更多家属一同返回,香港飞台中航班甚少,恐订不到机位。本会虽表示可协助以订位代号,协助联系航空公司争取机位或优先递补,惟家属仍有顾虑,遂决定自桃园-香港往返。
今(17)日中午,本会除派员至机场协助5位在台家属通关,并连络陆委会香港事务局、华航协处香港中转撘车赴东莞等事宜,并派员前往台中大雅探视、慰问家属。
本会亦联系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台务局)陈锡辉副局长、东莞台商协会赵维南秘书长关注此案处理情形,并派员在东莞现场协助家属善后。此外,海协会今早也派协调部邓子超主任与许伟伟先生自北京赶赴东莞协调当地相关单位处理本案善后事宜。
目前家属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尽速完成遗体相验,出具死亡证明,俾便家属将遗体火化,赶在头七迎灵返台。对此,本会已请东莞市台务局尽力协助。
海基会表示,该会对此类事件均秉持「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态度,与家属保持联系,并在可能范围内,主动提供相关咨询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