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江陈会谈订于12月21日起在台中市举行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98年第103号新闻稿
时间:98年12月10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与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及两会相关人员,今(10)日上午九点在福州市(香格里拉大饭店),举行第四次江陈会谈预备性磋商,商定海协会陈云林会长来台行程,并将在安全、便利及尊严的原则下,进行各项安排。此外,亦商讨完成「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等四项议题之协议文本主要内容。
海基会表示,本次磋商有两项主要任务,首先是针对第四次江陈会谈预定签署的「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四项议题,进行文本整合工作,经过双方密集磋商,文本整合相当顺利。其次,是具体安排第四次江陈会谈的日程。经两会商定,海协会陈云林会长于12月21日上午率代表团北京搭机飞抵台中,完成会谈后,陈会长将参访台中周边景点, 12月25日返回大陆。海协会郑立中副会长将于12月18日率先遣团来台,进行会谈前必要的安排与准备。
海协会代表团主要日程如次:
12月21日下午,举行两会副董事长层级预备性磋商;陈会长参访台中景点;晚上,海基会欢迎晚宴。
12月22日,两会领导人举行第四次江陈会谈;晚上,海协会答谢晚宴。
12月23日上午,举行投资座谈会。当日下午,安排会长及团员参访活动。
12月24日,安排参访中部周边地区以及日月潭。
12月25日上午,陈云林会长率海协会代表团搭机从台中返回北京。
海基会进一步表示,此次预备性磋商的过程十分顺利,四项协议对于台湾人民的权益进一步提供保障,获得丰硕成果。「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能够维护农业生产安全、拓展台湾农产外销;「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可以消除两岸双重课税、增进总体经济发展;「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达到提升产业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系在不开放大陆劳工前提下,解决现存渔工雇用问题,更可保障船主权益、永续渔业发展。这些内容,再再与民众生计及权益息息相关,能够妥善保障、顺利达成协议,是负责任政府的表现。
海基会指出,从以往协商所达成的大三通、陆客来台观光、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等,以及此次将要签署的四项协议都证明,两岸两会的协商是有利于台湾、有利于全体人民的。期盼国人做政府、海基会最坚实的后盾,以便海基会争取我方最佳利益,获致两岸的稳定繁荣与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