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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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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订于本(1)月26日在北京首次业务协商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99年第002号新闻稿

时间:99年1月24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将率团于1月26日上午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与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举行首次的业务协商。
  海基会表示,为因应东协加一自由贸易区本年开始实施零关税,两岸拟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降低关税,促进出口,振兴经济。经过两会密集联系与安排,订于本(1)月26日上午9时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举行第一次磋商,就该议题整体性安排与工作分组方式等进行商谈。
  海基会协商代表团成员包括: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经济部国贸局局长黄志鹏、陆委会经济处处长李丽珍及国贸局、工业局、陆委会与海基会等相关机关之业务同仁共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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