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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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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举行首次协商获得多项共识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99年第005号新闻稿

时间:99年1月26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今天在北京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举行第一次正式协商,我方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担任团长,大陆方面则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带队,协商成员包括双方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员。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今天的协商,双方取得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双方同意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清单、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及经济合作等,今后也将按不同业务议题进行协商,双方并交换了税则及有关经贸管理规定和统计数据等资料。
  此外,双方也同意,应本著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尽快推动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在今天的协商中,我方特别强调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必须考量双方经济规模及量体悬殊之差异,做出合理务实的处理,双方均同意尽快安排后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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