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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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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10日拜会海基会,就公证书使用进行座谈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99年第037号新闻稿

时间:99年5月10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马清楠律师一行5人,今(10)日下午参观海基会法律服务中心,并就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实务作业情况及现行台港公证书相互采认机制等议题与海基会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海基会副秘书长高文诚首先代表江丙坤董事长及高孔廉副董事长对于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的来访表达诚挚欢迎之意。高文诚表示,2002年12月间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在香港事务局安排下曾来台进行交流座谈,2003年11月间,海基会也应邀回访,时隔多年,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再次来访,实在令人兴奋,相信会有助于台港两地的司法交流。
  高文诚指出,自1993年「辜汪会谈」签署「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后,两岸关系虽历经波折,唯有本协议的执行与落实,不受影响。协议的实施成效与两岸人民息息相关,只要涉及两岸人民身份权益事项,不论结婚、出生、收养、继承,均须循此制度性机制办理,丝毫不受过去两岸协商、交流中断的影响,这点是两岸关系发展中最难能可贵的。
  根据海基会统计,自协议生效实施以来,至今年4月底为止,海基会接获大陆寄送的公证书副本超过141万件;受理验证申请案超过114万件;海基会寄往大陆的台湾公(认)证书副本也超过90万件,充分展现协议执行成果,突显对人民权益保障之重要性。
  海基会表示,台、港间的文书采认并非海基会业务执掌,未来台、港间的文书采认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机制来办理,相信双方政府主管部门一定会对于台港人民之权益、福祉做最大的考量与保障。
  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成立于西元1997年,为香港公证人的专业协会,职能包括:委任公证人、施行公证人考试、签发年度执业证书、指导及监察公证人的实务运作等。目前会员有近400人,均为资深律师,大多数会员都拥有15至20年的律师经验。这次访问团由该会会长马清楠律师率领,全团共5人,包括曾任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及行政会议成员梁爱诗律师。
  下午参与座谈会人员包括海基会法律处何武良处长与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成员,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晚上设宴款待参访团。访问团还预定参访司法院民事厅、台北地方法院等其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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