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订于6月13日在大陆举行第三次正式协商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峡交流基金会新闻稿
99年第043号新闻稿
时间:99年6月10日
联络电话:海基会总机02-27187373转综合处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关于「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第三次正式协商,经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联系确认,订于本(6)月13日在北京举行。
海基会表示,本次协商我方代表团将由经济部贸易局局长黄志鹏带队,相关机关包括经济部贸易局、工业局、投审会、贸调会和金管会、陆委会经济处、法政处与海基会及其他与服务贸易有关部门,均派员参与。
本次协商双方将就协议文本的主要内容与条文进行协商,并就货品早期收获计划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以及后续协商工作安排等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