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与韩国签订FTA对台湾产业之影响
- 更新日期:109-09-06
专题报导
中国大陆与韩国签订FTA对台湾产业之影响
文/经济部国际贸易局
中国大陆与韩国之FTA于2012年5月展开第1回合谈判后,已于今(2014)年11月10日在南韩朴槿惠总统访问中国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时,共同宣布结束实质性谈判,但正式的协定文本仍须由双方进一步商谈,双方谈判团队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余留技术问题的谈判。
据目前掌握消息,陆韩FTA在市场开放方面,双方均已达成超过90%项目数,85%贸易额的货品贸易自由化比例。协定范围涵盖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共17个领域,共22章,并包含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双边技术性贸易障碍、促进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SPS)合作及便利货品通关程序等内容,亦将在服务业方面包括市场开放承诺表及电信、金融专章等内容。
陆韩FTA洽签酝酿已久
其实陆韩自由贸易协定(CKFTA)的想法酝酿已久,双方系基于彼此已有紧密的经贸与投资关系,同时在2001年WTO杜哈回合谈判未果、欧美区域经济整合风潮蔓延至亚洲后,两国爰均积极展开区域经济整合的策略,故在过去10年期间,陆韩双方已分别与主要贸易伙伴推动洽签自由贸易协定。
2004年APEC智利峰会期间,中国大陆领导人胡锦涛与韩国总统卢武铉,同意展开非官方(民间)的陆韩FTA可行性研究,此后即由陆方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韩方的国际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展开共同研究,研究结果认为陆韩FTA对双方经济均有利,建议双方展开双边FTA咨商谈判。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陆韩双方于2006年成立陆韩FTA共同研究委员会,对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等展开广泛的讨论,并于2010年5月时宣布结束该委员会。
2012年5月,陆韩双方正式启动FTA谈判,至今年11月,双方共进行了14回合谈判,最终在今年APEC北京峰会期间宣布完成实质性谈判,目前双方正进一步解决相关技术性问题、完成正式协定文本,朝陆韩FTA正式签署的日期已不远矣。
陆韩FTA对台湾产业的实质影响
在总体经济方面,初步评估,在陆韩双方关税全面降至零、相互开放50%服务业与投资行业别、以及陆韩FTA早于两岸服贸及货贸协议生效之假设下,陆韩FTA生效后将导致我GDP下降0.5%。
在产业方面,经咨询相关产业公协会进行专业评估,陆韩FTA生效后,预估主要受影响产业可能被取代比例占我国年度输出至中国大陆总金额之2.0%~5.4%(约31.6亿美元至84.2亿美元)。
除了关税的影响外,陆韩FTA对「非关税措施之处理」亦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包括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SPS)及海关程序等,这类非关税障碍的降低有助于韩国业者节省成本,有利韩国产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而在影响之区域及产业分布来看,初步评估,钢铁、工具机、汽车、面板、石化、纺织、玻璃等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之金融业,是会受陆韩FTA影响之主要产业,除金融业之影响县市最大为台北市外,该等制造业聚落在北部、中部及南部之产值比重分布为17%、38%及45%。从该等制造业之分布及产值比重观察,我国受陆韩FTA影响之主要产业集中在台中、彰化、云林、台南、高雄、屏东等中南部县市,显示陆韩FTA恐将对我国中南部产业造成冲击,亦直接或间接冲击我广大的中小企业。
为何台韩皆致力于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因为FTA确实有助于出口拓销
为印证到底洽签FTA对于台、韩两国来说,是否确实对于产品的出口拓销有显著影响,以下特别针对两国过去签订之FTA进行研析,并同时了解韩国在对外进行FTA签订的过程中是否对我国出口造成显著影响。
从台湾的例子来看,我国于过去4年分别与中国大陆、纽西兰、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其对我出口之影响分别如下:
(一)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自ECFA生效实施以来,我国在「ECFA早收清单内的货品项目」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成长率每年均高于「我国整体」出口到大陆的成长率。
而ECFA早收清单至今年9月为止,估计已为我国厂商节省关税约20亿美元(约600亿台币),持续强化我国厂商对中国大陆之出口,亦直接有助于中小企业打开中国大陆市场。
(二)台纽经济合作协定(ANZTEC)
已于去(2013)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纽西兰官方统计,ANZTEC协定生效后迄本年9月,我国对纽西兰出口成长约15.0%,纽西兰对我国出口成长约24.6%,均呈现「两位数」成长。
(三)台星经济伙伴协议(ASTEP)
于本(2014)年4月19日生效。协定生效后迄本年10月,我国对新加坡出口成长约7.6%,双边贸易值成长约4.4%。
而从韩国签署的FTA中较具代表性的例子,韩美、韩欧盟及韩东协FTA来看:
(一)韩美FTA
以2012年3月生效的韩美FTA为例,我国在美国进口市场的市占率,由韩美FTA生效前一年的1.83%下降至生效第二年的1.68%,两年来共减少0.15%。反观韩国在美国市占率则由2.57%逐步成长至2.75%。
(二)韩欧盟FTA
以2011年7月生效的韩欧盟FTA为例,我国在欧盟进口市场的市占率,由2011年的1.4%下降至2013年的1.31%,两年来共减少0.09%。反观韩国,在欧盟市占率则由2011年的2.1%逐步成长至2013年的2.13%。
(三)韩东协FTA
另以2007年6月生效的韩国与东协(ASEAN)之FTA为例,当年度韩国出口东协约387亿美元,惟韩国之出口金额自2008年成长至2013年的820亿美元,较签署年(2007年)大幅成长2.12倍,反观我国2013年出口金额仅约587亿美元,落后韩国高达232亿美元(如图)。
因此,从过去经验看来,签署FTA对于台韩两国之出口成长确实产生明显的帮助,同时,由于台湾及韩国出口产品重复性相当高,任一国与他国洽签FTA就会对另一国的产品出口产生显著影响,这也是为何我国无法轻易忽视陆韩FTA洽签之进程。
目前政府之回应措施
为及早对陆韩FTA签订提出因应措施、降低对我国产业出口之冲击,政府也特别针对以下三点目标提出实质性政策之研拟:
(一)争取两岸货贸协议不低于陆韩FTA之待遇
ECFA货贸协议谈判策略将从「签得早」调整为「签得好」,待陆韩FTA公布协定文本实质内容,将据以向中国大陆要求适用台湾,并要求市场开放及降低非关税障碍之程度,应不低于陆韩FTA,以协助我国业者提升在中国大陆市场之整体竞争力。
(二)争取两岸服贸协议尽速生效
中国大陆对韩国的市场开放内容亦包括服务业部分,根据目前讯息,若陆韩FTA生效而两岸服贸协议仍未生效,韩国服务业者可能在律师、营造及工程、配销、环境、娱乐、电信、金融等行业取得较我业者更优惠之市场开放待遇。故为争取我服务业者在大陆市场之商机,行政部门将尽力与国会沟通,争取服贸协议尽速生效,并于生效后视陆韩FTA实际内容,进一步向陆方争取开放市场。
(三)持续加强产业辅导措施以因应贸易自由化
1. 为鼓励产业投入创新研发、提升产业竞争力,并解决产业面临成长动能相关问题,将推动「产业升级转型行动方案」,将积极透过相关辅导措施,带动众多的中小企业朝中坚企业发展,以创造更多的出口、投资,带动更多的优质就业机会。
2. 订定「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该方案总经费于服贸协议签署后,已匡列至982.1亿元,以协助与辅导因FTA开放受损之救济基金,于损害发生即可动支,以协助产业及劳工恢复竞争力。且目前已与相关部会规划个别企业及劳工直接申请贸易自由化相关辅导资源之机制,未来更将视产业之需求,滚动调整辅导资源,并持续检讨辅导措施之成效,以提供产业及劳工更充足之协助。
3. 为协助业者拓销海外市场,每年均订有相关拓销计划,协助业者掌握海外商机,布局全球市场。在提供之补助中,中小企业约占94%,受益最大。
加入区域经济整合并非意识形态而是生存问题
台湾为WTO会员国,有权利加入区域经济整合及对外洽签FTA,且不需经由中国大陆同意。我国已与部分贸易伙伴签署FTA,并积极推动加入TPP/RCEP,即为明证。
但台湾在加入区域经济整合及对外洽签FTA的脚步已远远落后韩国。韩国自2003年与智利签署FTA后,在朝野共同努力下,10年内快马加鞭,迄今已签署12个FTA(不含已达成协议而尚未签署之陆韩、韩纽FTA)。反观两岸于2013年6月签署之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送到立法院后,至今仍未获通过。各国现在都在观察后续我国如何处理,倘若迟未通过生效或重启谈判,各国也会怀疑我国洽签FTA的诚信与决心,而迟疑与我国展开FTA咨商,更遑论未来要加入TPP及RCEP等经贸伙伴关系。
为使台湾突破经贸困境,应以务实的角度,凝聚全民共识,推动我国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的进程,毕竟,加入区域经济整合对外贸依存度高的我国而言,并非意识形态,而是生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