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内容区
:::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

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整理/李 文



海关总署公告「两岸海关电子资讯交换系统ECFA早收货品报关单填制事宜」

大陆海关总署于3月28日公告两岸海关电子资讯交换系统于2014年4月1日上线运行,传输经出口方海关验核的ECFA项下货品原产地资料。有关ECFA项下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填制要求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须按照以下要求填制「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进口报关单):


在「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在「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14>」及「原产地证书编号」。在「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写进口报关单申报商品与原产地证书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报关单商品序号与原产地证书专案编号应当一一对应,不要求顺序对应。同一批次项下享受和不享受ECFA协定税率的商品可以在同一张报关单中申报。不享受协议税率的商品,其序号不填写在「单证对应关系表」中。


二、自2014年4月1日起,对于大陆海关尚未收到有关原产地电子资料的进口货品,进口人申报进口时,报关单预录入用户端将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资讯。在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含6月30日,以下同),对于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资讯的情况,进口人可忽略提示并选择继续申报。


自2014年7月1日起,对于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资讯的情况,进口人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申明并申请办理有关货品的担保放行手续。


三、自2014年4月1日起,使用已与海关联网的原产地证书向海关申报的出口货品,出口货品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出口人)须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填制「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出口报关单)。


自2014年6月2日起,原产地证书预录入系统(以下简称证书系统)证书系统正式运行。使用未与海关联网的原产地证书向海关申报的出口货品,出口人应当在申报前预先通过证书系统录入有关原产地证书电子资讯,并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填制出口报关单。同一原产地证书项下的出口货品应当在同一份出口报关单申报。


四、对于出口人在货品出口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填制出口货品原产地资讯的情况,出口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单修改手续,补充有关原产地资讯。


对于货品出口后原产地证书发生修改的情况,出口人可在签证机构补发有关原产地证书后告知海关有关情况;对于因原产地证书资讯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出口报关单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单修改手续。


对于使用未与海关联网的原产地证书申报出口的货品,出口人在办理出口报关单修改手续前须通过证书系统补充或修改有关原产地证书电子资讯。


首季经济成长率降至7.4%


据联合晚报4月20日报导,大陆今年第1季经济成长率降至24年来最低的7.4%水准,可能引发就业流失的风险,并对大陆的贸易盟邦构成冲击。


大陆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公布的第1季成长率,明显低于前1季的7.7%,也不如官方上月公布的7.5%全年成长目标。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笫1季的经济增速处于年度预期目标范围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目前没有扩大赤字、采取「强刺激」的考虑。


报导表示,大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大陆3月工业生产较去年同月上升8.8%,虽优于1至2月的8.6%增幅,但不如经济学家预估的9%。此外,3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去年3月增加12.2%。1至3月不含农户的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17.6%,但低于市场预期的18%。


大陆商务部公告指出,大陆3月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122.4亿美元,比去年同月下降1.47%。1至3月的FDI比去年同期增长5.5%,总量达315.6亿美元。


而报导引述大陆国家能源局4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的大陆全社会用电量达4,544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月增加7.2%,但低于2月的13.7%增速。


此外,1至3月大陆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2,788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5.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74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7.0%;第二产业用电量9,133亿千瓦时,成长5.3%;第三产业用电量1,633亿千瓦时,增幅6.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848亿千瓦时,增加6.0%。


报导指称,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他通常会透过用电量、新增贷款以及铁路货运量三个指标,来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1季进出口较去年同期相比均下降


大陆海关总署4月10日公布2014年第1季进出口总值为5.9兆元(人民币,下同),较上年同期(下同)下降3.7%。其中,出口3兆元,下降6.1%;进口2.9兆元,下降1.2%;贸易顺差1,028.3亿元,缩减60.9%。


按美元计价,第1季大陆进出口总值9,658.8亿美元,下降1%。其中,出口4,913.1亿美元,下降3.4%;进口4,745.7亿美元,增长1.6%;贸易顺差167.4亿美元,缩减59.7%。 


大陆海关总署表示,2014年第1季大陆外贸进出口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般贸易平稳增长,加工贸易明显下降。第1季大陆一般贸易进出口3.26兆元,增长6.4%,占外贸总值55.2%。一般贸易项下逆差2,223.8亿元,扩大76.9%。大陆加工贸易进出口1.87兆元,下降8%,占外贸总值31.6%。加工贸易项下顺差5,034亿元,缩减4.9%。


对欧美日及东协等主要伙伴贸易增长,对香港贸易大幅下降。第1季,大陆与欧盟双边贸易总值为8,357.3亿元,增长6.3%,占外贸总值14.2%;与美国双边贸易总值为7,492.2亿元,增长0.9%,占外贸总值12.7%;与东协双边贸易总值为6,429.3亿元,增长2%,占外贸总值的10.9%;与日本双边贸易总值为4,565.4亿元,增长2.6%,占外贸总值7.7%;与香港双边贸易总值为4,603.2亿元,下降33.3%,占外贸总值7.8%。


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进出口下降,「国有」企业进出口增长。第1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2.72兆元,下降1.2%,占外贸总值的46.1%。民营企业进出口1.9兆元,下降9.1%,占32.2%。 同期,大陆「国有」企业进出口1.13兆元,增长2%,占19.1%。


机电产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下降。第1季大陆出口机电产品1.71兆元,下降8.8%,占外贸出口总值的56.9%。同期,服装、纺织品、鞋类、家具、塑胶制品、箱包和玩具等7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合计出口5,931.8亿元,下降2.7%,占19.8%。


上海自贸区取消进境货品通关单验核


据香港大公报4月3日报导,为提高贸易便捷化,大陆海关总署同意,对自境外直接进入大陆(上海)自由贸易区的一线进境保税货品,上海海关不再验核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在此之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线进境保税货品在向海关申报时,企业需向上海海关提供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者是由检验检疫机构盖章的入境备案清单。


上海海关提醒,目前取消验核通关单的货物范围是从上海口岸直接进入自贸区的一线进境保税货品。这意味著从上海以外各口岸进境并转关至自贸区的进境保税货物,以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货物,仍保留以前做法。上海海关表示,近期将进一步简化上海自贸区进境备案清单,将自贸区内不同海关监管区域内的两种备案清单格式(一种含29项申报要素,适用于外高桥保税区和物流园区;另一种含40项申报要素,适用于洋山保税港区、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其他区域)整合为统一的30项要素的格式。新版备案清单预计2014年上半年使用。


北京、上海等9地调升最低工资标准


据中时新闻网4月22日报导,近期2014年大陆共有9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平均增幅约13%;目前大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为上海,达到1,820元。


统计结果显示,今年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甘肃等9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来看,大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其余三个直辖市中,北京市为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天津为每小时不低于16.8元、每月不低于1,680元;重庆最低,为每小时不低于12.5元、每月不低于1,250元。


另据香港大公报4月1日报导,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前2月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长20.4%


据大陆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4月9日报导,大陆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1至2月,大陆服务进出口总额达908.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20.4%。而2013年全年成长增14.7%,其中,金融出口在2013年全年增长54.2%之基础上,2014年1至2月继续高速增长达84.7%。


2014年1至2月,大陆服务出口342.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17.7%;服务进口565.9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22.1%,进出口总额908.4亿美元,占对外贸易(货品和服务进出口额总和)比重为12.5%,较上年同期增1.5个百分点。


报导指出,除通讯服务进出口5.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外,其他类别服务进出口均保持增长,其中,排名前2位的旅游及运输服务进出口额分别为317.5亿美元及210.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幅分别为18.2%及8.1%。而旅游继续居大陆服务进口首位。2014年1至2月,旅游进口24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22.6%,占大陆服务进口比重42.9%。


2014年1至2月,咨询服务出口76.6亿美元,居各类服务出口之首,较上年同期增20.5%(2013年全年增幅为21.2%)。咨询服务覆盖领域较多,主要包括法律、会计、管理及技术等方面。


金融、保险、电脑和资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均较上年同期增长,增幅分别为84.7%、40.2%、22.7%及38.6%。


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通知」


据香港商报4月15日报导,大陆国务院4月14日公布《关于印发2014年全大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展开集中整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农资、药品及商标等领域之工作,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将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年工作任务,推动信用资讯公开与共用,打击侵权假冒重点领域对失信行为责任人实行行业禁入。


该「通知」针对11个主要领域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例如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方面,将推动全大陆印刷复制委托书网路备案核验平台建设;打击针对含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及书法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展开印刷复制监管专项行动,严查盗版教材出版物、畅销书、工具书、影视剧及音乐作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针对侵权行为明确指出,大陆要加快建设诚信体系,包括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年工作任务,推动信用资讯公开与共用,打击侵权假冒重点领域对失信行为责任人实行行业禁入;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及直接责任人「黑名单」,依法展开重点监管等。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


据大陆「中国网」4月1日报导,大陆公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依据办法,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或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资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品质安全重大事故的,该「办法」规定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对于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人民币罚款。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