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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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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台商人民币及外汇之操作解析

现阶段台商人民币及外汇之操作解析


文/倪维



大陆央视曾在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的2013年11月11日, 上街头采访市民,针对「您觉得有什么需要改变?」提问时,有市民以「人民币真对不起中国人啊」的回答表示物价增长过快。的确,大陆人民币在大陆境内的货币购买力与其近年来汇率的升值表现不可同日而语。

2013年大陆广义货币供应量(M2)突破110万亿,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速为13.6%。大陆的货币总量与GDP之比已超过200%,中国大陆的经济总量为世界第二,大约为美国的1/3,而货币投放量比经济总量第一的美国高出1.5倍,位居世界之冠。

然而,在大陆境内投资管道比较有限,导致大陆居民储蓄余额持续创历史新高,成为全球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及房地产普遍升扬。不断攀升的房价使超大城市越来越多的打工族群由原本的分租/挤住「蚁族」转入在地下室生活起居的「鼠族」,让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上升;高房价的大陆城市所隐藏的附加值也被频频出现的严重雾霾所困扰。


人民币汇率变动之可能影响因素

1. 不动产交易动向:华人首富李嘉诚近期抛售大陆物业(2013年总价值约126亿元),《羊城晚报》报导其心声为:「我一生的原则是不会去赚『最后一个铜板』。同时,经济日报2014年1月8日刊出《北京爆抢地 溢价214%拍出》新闻标题。


2. 大陆富豪财产移动现象:大陆官媒环球网在2011年11月1日曾以「六成千万富豪选择移民,该如何应对」为题,做了一项的线上调查:曾有79%主张政府应「加以限制」,以防止国内巨额财富的外流;在2013年12月31日《环球时报》在「2013,中国海外投资井喷年」中评论,中国大陆对外投资的第二轮热潮,是「从寻求资源的国有企业转向寻求市场和创新、勤俭持家的私营企业,这是一个积极迹象」。上述对大陆富豪选择移民/对外投资/出走的泾渭报导,表明部分大陆资产未投资于大陆市场。

大陆财富研究机构胡润2014年1月报告指出,大陆富豪30%已移民,还有64%的富翁正准备移民,其中身价超过亿元者已有30%移民到国外。导致移民的因素有教育、环境与交通问题,亦有将资产转移至海外的主动诱因。这或许代表对大陆未来经济发展的隐忧。


3. 大陆制造业/服务业PMI起落,对人民币汇率有即时影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表示,美国逐步退出量化宽松(QE)政策,理论上应会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但大陆贸易顺差在去年底开始扩大,反而给人民币带来了升值压力。


4. 地方债及影子银行

最近大陆审计署公布政府债务超过20兆元(人民币,下同),中国社科院也预警,大陆企业部门债务高达58.67兆元,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期,预计将有1千亿元城投债券(又称「准市政债」)到期兑付。

2013年10月,瑞信亚洲首席经济师陶冬对大陆地方债危机持乐观态度,认为只要中央政府出手,地方债是可控制风险。 2014年年初大陆国发委允许地方债可借新还旧,无疑延缓破产风险。

虽然地方债存在著「上届借钱本届不还」的空间,但迟早要面对还债的状态。目前大陆地方政府的资金在城镇化的推动上缺口依然很大,继续允许地方发债融资也是无法选择的措施。2014年能否顺利消化到期的地方债,会是关键指标。地方债是否实质进入了在境外发行的「点心债券」及「宝岛债」,值得境外理财时洞察。

信托、影子银行等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融资金额在大陆也创下历史新高,占全年总融资规模17.29万亿元人民币(合2.9万亿美元)的30%,达到年度最高水平。今年初,大陆国务院办公厅明定影子银行的种类,依照金融牌照制度与监管程度分为三类,将新型网路金融、第三方理财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等都包含在内。同时认为大陆影子银行的风险总体可控,但必须要将负面影响与风险降至最低。


5. 鬼魅一样的「真假钱荒」

目前钱荒隐藏著产业结构的必须转型,台湾学者认为,如目前大陆金融资源的错误配置,大量资金投向政府项目、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与此同时,代表著未来转型希望的中小企业,却融资困难,只能借助于民间高利贷进行表外融资,导致钱荒出现。路透社2014年1月6日报导说,大陆试图改变投资出口型经济模式引发的周期性的现金紧缩,让大陆央行在2014年面临的政策困境:如何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占压、使用是重大课题。


6. 国际炒家的可能操纵

持人民币「破6见5」看法者,认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会影响著人民币汇率的均衡。同时如美国经济走强,美元走强,大陆对美贸易顺差拉大,人民币被拉扯上继续升值之路。面对2013大陆经济表现勉强及格的情形,国际知名投资家索罗斯,认为大陆控制债务在走回头路,警告过去支持大陆迅猛发展的扩张成长模式无法继续,未来大陆经济将成全球最大不确定因素。

亦有部分财经评论人士认为,当货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如人民币的外升内贬),可能为货币投机提供了巨大空间;大陆经济危机一旦爆发将是30多年疾疴的总爆发,人民币会面临暴跌。


已不再做试点的跨境贸易,为何不能收人民币仍要收外汇?

大陆已于2012年取消出口货物收取人民币试点企业的作法,即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皆可在跨境货物贸易中收付人民币,与原有的外汇结算方式差异对照如下:

2013年07月10日大陆央行进一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168号文对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定如下,境内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提交的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结算;企业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资金需要自动入帐的,境内银行可先为其办理入帐,再进行相关贸易真实性审核。针对属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在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境内银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银办函〔2012〕381号)确定的原则,严格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


然而,2013年10月16日台湾的银行有以下问题:


实务问题1

我是A银行外汇营运处职员,最近本行在推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业务上,客户告诉我们大陆在人民币汇款有些限制,因此想向您请教下面几个问题:

1.客户说大陆那边要收人民币的汇入款要先申请审批额度,银行才会解款给他,若是一些小客户没办法申请,就只能收外币。

2.大陆银行要解款时,若是人民币汇入款必须检核文件,才能解款,若是外币汇入反而不必看档,因此改人民币作业反而不方便。

3.办理出口退税时,人民币若是由台湾汇出的,不能申请出口退税,若是日本或新加坡汇出的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因此还是要求收外币(美元),才能办理出口退税。


以上大陆台商在实务上操作出现的差异,真的只能说,大陆幅员辽阔,各地未必能完全依据央行的政策规定!台商可考虑在注册地点以外开立出口货物收取人民币的困扰。

与此同时,大陆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规定,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并调整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相关政策。并加大外汇管理核查检查力度,强化监测分析和公开披露。2013年8月1日开始依据《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发布30号文规定,「重点监管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须检附银行收汇水单,以证明该笔出口货物已在申报期截止日内完成收汇,否则将不能办理退税。


逾期进口付汇,可否改采人民币?


实务问题2

请问90天的计算基准为何?报关日还是清关日? 目前大陆公司有笔货款已逾报关日90天(3月12日),但清关日期因货品检验之故,而延至5月底。该批货物报关日为3月12日,需经过食品的检验,据公司承办人员表示,于5月份才取得卫生证明,证明书上的日期为5月22日, 能否跟外管局说明,以5月22日为计算90日之起始日。 此一状况是否提示检验档即可进行汇款?


依据《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A类企业逾期进口90天以上(不含)的业务需报告;B类及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逾期进口30天以上(不含)的业务需报告。另依据汇发〔2011〕11号规定:「三、下调预收货款和90天以上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将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或90天以上延期付款的基础比例,分别调减至其前十二个月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总额的20%。」换言之,该台商若采进口逾期付外汇可能因额度不足或逾期未登记的情形,面临罚则。

该台商是否可改采人民币付进口货款吗?依据大陆央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规定,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银行应当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应当向银行提供报关单号、报关金额等资讯,由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资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有关资讯。经与该台商银行确认,改采人民币付进口逾期货款。


人民币L/C卡卡?


实务问题3

台湾公司目前正与某家大陆公司谈代工,由于该公司规模尚小且希望给予信用额度,该公司愿意提供不动产作为抵押。

想请教:请对方将不动产提供给大陆银行出具人民币担保信用状给台湾公司,因为台湾公司可能不接受大陆银行的担保书,我听说可以透过第三家境外银行(OBU)担保再转给台湾公司,是否用银行担保会比直接房产质押容易,但银行担保需要利息费用,这方面的成本我也不大清楚。


是的,直接以大陆个人房地产抵押给境外,因没有相关法规,各地均不接受。直接以大陆公司房地产抵押给境外债权人,依据汇发(2010)39号,经外汇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然各地实务对不动产对境外抵押登记操作差异很大。如果用于向境外借款就是俗称的(大陆境)内(担)保(大陆境)外贷(款),以 台湾公司若作为境外债权人,是可以接受大陆银行的担保书或第三家境外银行(OBU)担保, 作为与债务人的交易成就条件之一。目前上海某银行,在大陆公司有不动产承担保的情形下,开出的担保书手续费用约3%(有些大陆银行若有人民币定存作质押,可帮忙开出人民币L/C, 不收手续费或手续费较低)。

依据大陆央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上述人民币对外负债在人民币跨境收付资讯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银行可以按照大陆《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为客户出具境外工程承包、境外专案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银行的人民币保函业务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但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资讯管理系统报送保函及履约资讯。然而,有些外管局仍认为即使银行开立人民币L/C,也占用银行对外担保额度,因而影响大陆银行在开状意愿及手续费收取。


为何人民币外债不好推?


实务问题4

我台湾银行一直在向台商推荐人民币借款,可是大陆台商普遍没有意愿,为什么会这样呢?


的确,依据《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规定,企业向境外借入的人民币外债需和外汇借款合并计算总规模,外汇外债的额度为短期外债余额(返款后即恢复额度)与长期外债发生额(依据汇发〔2011〕45号包括因逾期或展期且实际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短期外债)的合计数,人民币外债却是按照借入外债的发生额计算其总规模,并包括以本企业为受益人的境外担保人民币实际履约金额,除首次外的展期人民币外债皆需计入规模内,因此企业可延长借款年限,以避免多次展期占用外债额度。因而,除目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未来金改后的自贸区及少数试验区外,人民币外债额度一经占用不可恢复,惟将人民币外债转增资本的部分可予以恢复。

为解决境外人民币回流,目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允许区内企业向香港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债权人限为香港地区银行,无额度限制。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针对区内企业之人民币外债额度由昆山企业及其在大陆境内所有关联企业的净资产之和组成,限向境外的关联方借款,且在归还境外借款后,人民币外债额度会自动生成,并允许重复循环使用。未来大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暂无时间表)允许区内企业可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投资和交易(即开放区内企业的QFII额度);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发行人民币债券(类似「点心债」或「宝岛债」);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其中借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或衍生产品,也不得用于委托贷款。允许区内的企业和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在区内开立自由贸易帐户。


结语

时空快速转换,在人民币/外汇未来长短期稳定预测基础上,充分掌握法规资讯,趋吉避凶,长久经营方为上策。

(本文作者为海峡两岸企管顾问有限公司总顾问师、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本文不代表本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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