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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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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后大陆经改与台商转型

「三中全会」后大陆经改与台商转型


文/李孟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2012年11月「十八大」组成新一届领导层后,中共首度全面讨论及订定新阶段执政方针之重要会议,其结论将深刻影响未来大陆政经社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向。其中最值得台湾方面关注的事项,为大陆经济改革内涵,及其对两岸经贸和台商投资经营的影响,还有台商相应转型之道。


「一胎化」政策有变革 

这次三中全会,最重要的决议,是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文件全文2万多字,内容以「深化改革」为主轴,面向大陆政经社各方面体制及机制,展布了一整套的改革政策方针,并期许要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而这套政策的总体目标,则是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后者也是中共现任总书记习近平的主政总纲领。

既是新阶段的政策方针,该项「决定」内容当然具有很多新意。其中新闻性最高、海内外媒体报导篇幅最大的,是「一胎化」政策变革。因为该项「决定」已明白揭示,要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前提下,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这项新政策,被社会简称为「单独」,即夫妇只要单方为独生子女就可适用。而原先实行的是「双独」政策,夫妇双方皆是独生子女,才可生育两个孩子。这次的改变,确实松动了一胎化政策,也是有效解决大陆人口老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大陆社会引起很大回响,堪称为本次三中全会决议文件之一大亮点。

此外,党政组织建构调整,也是相关文件中的新闻热点,主要是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两个新机构,将分别统筹国家安全事务,和整体改革政策后续设计及推动落实。这样的新建构,就是所谓「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部分。


经济改革政策一览

事实上,这次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上述「决定」文件中,表述最具周延性和系统性的,是经济改革章节,其堪称为该「决定」内容的主体。而经济改革诸事项,都会直接牵动两岸经贸形势,及台商大陆投资经营环境之变迁,特别值得台湾方面关注。至于经济改革事项的具体内容,可以综整为下列几项:

一、大力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文件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包括要探讨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此外,要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并要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


二、放宽农村土地流转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制度,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三、完善金融体系

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另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要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对外金融交流等。


四、完善税收制度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布局下,要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另外,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及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等。


五、推动「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

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及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其中,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转为城镇居民。因而也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六、建设自由贸易区

为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其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中共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及管理好,并要在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区(或港区)。


七、促进国企和民企共同发展

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国企)主导作用,也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民企或私企)发展,激发其活力和创造力。在这个大原则下,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后者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另外,要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其方法诸如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    


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大方针下,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如企业经营事项)的管理。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譬如,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两岸经贸更受市场规律影响

以上8大项,共构成大陆新阶段经济改革的「图谱」。在它的影响下,两岸经贸态势会如何相应变化呢?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注意到,这次中共三中全会通过的上述「决定」,对两岸事务著墨很少,仅简单说到「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而未有进一步的相关论述。其原因应在于,该三中全会之「决定」,主要面向大陆内部政经社体制和机制改革,也是内向「挖潜改造」的政策部署,因而其毋需论述太多「外向」事务。

但是,这次的政策新部署,仍会显著影响两岸互动样态,因为在两岸交流已甚为密切情况下,大陆内部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一定会牵动两岸双方往来内容和路向之变化。

特别是在两岸经贸方面,目前已经可以预见诸多新的发展方向。譬如,在大陆市场机能强化,及企业自主性提高情况下,未来两岸经贸活动,势必受到「供需法则」的深刻影响,无论是双边贸易或相互投资,势必要更多地遵循市场规律,因此,两岸政策性采购及投资,采行空间会显著缩小。  

然而,大陆自由贸易区之建设及推展,却会带给两岸双方崭新的经贸交流合作契机。因为台湾正在兴办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将来可望和大陆的自由贸易区对接,使双方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金融投资,都能充分便利化和自由化。这会成为两岸经贸「升级版」。  

此外,大陆整体金融改革与创新,对于方兴未艾的两岸金融交流,也有很大激励作用。其中,大陆之放宽民营金融机构设立,及扩大跨境资金流通渠道等举措,将有助于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作全方位布局,及充分掌握人民币国际化商机,使台湾早日成为亚太重要的筹资理财中心。这将是未来两岸经贸的新亮点。

而更值得探究的课题,是这次中共三中全会后,大陆台商如何在经营上相应作转型工作。因为三中全会新订定改革政策方针,主要是针对大陆内部体制和机制,所以大陆台商(及其他中外厂商)投资经营环境,将直接受到影响,且会发生显著变化,经营调整势在必行。


台商经营「城乡一体化」

台商将感受到的第一个影响,是大陆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使行政审批制度大幅简化。将来大陆政府对厂商投资项目准驳、工商登记等方面事项的管理,会逐步减少「审核制」范围,而渐次扩大实施「报备制」,受理机关层级也会下降,即以前要由省政府处理的案件,将来在县政府就可办成。 

在这种情况下,台商企业以前很费心力的「跑机关」、「搞批文」等事情,将来会减省很多,可以因此调整企业人事布局,把以前用来和政府打交道的人力,转移一部分到其他部门,或分流去开展新事业项目。 

其次,大陆城镇化建设开展,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松绑,使台商经营布局可以深化到远郊和农村地带,而构建出「城乡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台商凭藉两岸同文同种优势,比其他外商更有条件深入大陆农村,自应掌握此一重要商机。至于可相应开展的新事业,则主要是新城镇所带动的物流商贸、精细农业、房地产、资讯通讯及保健照护等新型生活服务等。至于内需市场扩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新商机,在本次三中全会前已全部显现,因而本次会议文件对此著墨不多。


注意民企振兴及国企改革

唯大陆台商在掌握新商机之余,也必需看到,这次中共三中全会所展布的经济改革新局,也会带来新挑战。其中最应关注的,是大陆民营企业,可能因这波经改而迅速振兴,而给台商带来新的竞争压力。现时台商有必要深入掌握大陆民营企业发展路向,并据以拟定自身的有力应对策略,以减轻来自大陆民企的排挤效应。 

而大陆国有企业改革取向,也会影响台商的经营布局。这是因为,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企和其他种类企业交叉持股,也要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新型机构。这样的新设计,会使大陆国有企业领域出现很多「股权运营大户」,而扩大和台商企业进行「股权合作」,也就是互相持股或互换股权等。因为台商和大陆国企合组产业链的案例越来越多,彼此股权交融趋势不可免。在这种情况下,大陆台商企业有必要强化自身股权结构,并拟定一套灵活的操作策略,以便在维护自身经营主导权情况下,仍能和大陆国企作股权的「合纵连横」,或寻求股票上市。    

总的看来,金融操作机能之强化,实为新阶段大陆台商经营转型之「重头大戏」。除了股权操作强化外,还必需顺应大陆利率、汇率市场化趋势,为自身寻求最有利的金融理财策略。如此转型的必要性,可从本次三中全会文件中,清楚看出来。

(本文作者为投资中国信息网社长、海基会顾问)

(本文不代表本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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