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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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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概述

  • 更新日期:109-09-05

自由化 国际化 前瞻性

─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概述


整理/编辑部


前言

近年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世界各国为强化国家竞争力,均积极加速自由化与国际化进程;透过洽签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区域经济整合,降低投资障碍,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截至2013年1月上旬,全球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已有354个,台湾主要竞争对手韩国,亦已与美国、欧盟、东协等主要贸易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另一方面,包含中国大陆、日本与其他亚洲国家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ASEAN Framework for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亦已逐渐成形,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正式开展。

台湾制造业和服务业面临此一严峻挑战,唯有开展新一波的经济自由化,才能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为台湾经济注入新的成长动能。有鉴于此,总统于「黄金十年 国家愿景」活力经济施政主轴中揭示,研究规划「自由经济示范区」,让世界走进台湾,也让台湾走进世界。政府借由主动开放与松绑,加速自由化的进程,以建立高度自由化的经济体,俾及早融入区域经济的整合。惟为降低国内对经济全面自由化的疑虑,同时也让产业能够有所调适及准备,乃以示范区先试先行,并期许能将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动至全国。


核心理念与意涵

一、核心理念

台湾为海岛型开放经济,天然资源贫乏,对外经贸关系是生存与发展的命脉。面对自由化与全球化的趋势,台湾唯有持续开放,和国际接轨,才能提升竞争力,确保经济持续稳健成长。「自由经济示范区」是台湾经济自由化的先行先试区域,其核心理念在于自由化、国际化及前瞻性的全面落实。

(一)自由化、国际化

1.大幅松绑对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的各项限制,打造便利的经商环境:过去政府虽积极推动经贸环境改革,在国际相关评比上亦有不错表现,惟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经商环境国际竞争力,政府仍需持续松绑与调适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等各项限制,吸引国内外投资。

2.落实市场开放,区内外资由WTO迈向FTA/TPP;区内陆资由ECFA迈向WTO:因应区域经济整合之国际趋势,针对外资,我国应加速开放市场,以创造加入FTA/TPP条件。针对陆资,鉴于现阶段两岸经贸关系仍以ECFA为基础,因此,应朝陆资投资之开放能逐步达到WTO之标准。

(二)前瞻性

台湾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必须选择具发展潜力、示范功能,并能够充分利用我国在人力、技术、ICT、区位与两岸的前瞻性优势产业,以掌握未来经济脉动,取得先机。举例而言,现行极具高附加价值的观赏鱼,除了渔产本身繁殖技术的商品化商机外,还能带动周边如水族箱、照明灯、打气机械等产业的蓬勃发展。


二、示范的意涵

制度改变势必冲击台湾产业经营环境,故经济自由化之推动,系采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阶段性做法,循序渐进。未来自由经济示范的意涵,则可从下列二层面说明:

(一)示范产业自由化的效果

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推动的各项制度与措施,最主要目的便是为了评估可能的效益或冲击。某项自由化措施试行后若产生正面综效,则可推广全国,扩大适用;相对地,若该措施试行后产生负面冲击,则可借此理解相关的负面影响,未来在政策上将可知所取舍。

(二)示范新型态经济活动

示范区的另一个意涵,是为了示范具有前瞻性但目前尚未有效运作的产业活动,例如:将电子化的云端平台纳入现行自由贸易港区,推动智慧运筹产业,以彰显前瞻效益。此外,某些外界仍有疑虑的产业活动,例如国际医疗,亦可透过示范区试行的结果来解除社会大众的疑虑。

考量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示范」特性,先试先行的前提,在规划产业进驻时,现阶段初步排除涉及国家安全(如第1类电信)、尚不宜松绑(如有碍公序良俗)等产业。


发展重点

自由经济示范区将以「高附加价值的高端服务业为主,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制造业为辅」,充分利用我国人力、技术、资通讯(ICT)、区位与两岸优势,发展以下高附加价值的经济活动。


一、智慧运筹─营运模式

(一)    经由运筹业者提供最佳物流服务,可以协助企业提升效能及降低成本,进而可以扩大转口/转运服务、国际物流配销、检测维修服务及贸易货品浅层加工等营运模式的服务能量。

(二)    搭配创新关务管理机制,可以扩大「前店后厂」的产业活动范围。货品可于示范区外进行重整、加工、制造或组装等较深层次的加工,充分发挥我国在高附加价值产品制造方面的优势;另可以再扩大整合示范区与其他邻近园区的资源,以提升整体效益。


二、国际医疗─营运模式

(一)在不影响国人权益的前提下,吸引国际(含陆籍)人士来台接受重症治疗、健检与医美。第一阶段开放区内得以社团法人成立国际医疗机构,在不对国内医疗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下,于第二阶段试办公司型态之国际医疗机构,并开放20%外籍医事人员于区内执业等,以创造竞争优势。

(二)    国际医疗除提供美容医学、健康检查、重症治疗等服务外,亦可并同养生疗法、SPA、健康产品等相关产业共同进驻,连带促进观光(美食养生、温泉疗养)、生技医材、保险法务等产业发展。


三、农业加值─营运模式

(一)    透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并鼓励农民入股参与,以活络资金来源,创造多赢加值。

(二)辅导具发展潜力业者进驻,强化政策诱因,形成产业聚落,创造产业群聚效应。

(三)    运用国外进口原料,结合契作国产原料及关键产制技术,推动产业整合性加值发展,搭配国际行销通路,创造台湾农产品品牌新价值。


四、产业合作─营运模式

(一)    透过示范区,充分结合欧美日等先进国家及新兴国家,将相关基础研究、产品创新、制造生产及市场行销等产业价值链,于自由经济示范区进行整合。

(二)    透过示范区对于智慧财产的租税优惠,引进国外先进专利及技术,强化台湾智财布局,量化生产,并透过区对区的合作,连结中国大陆或东南亚等经济特区,拓展市场。

(三)    举例而言,区内企业引进日本光学技术,并与大陆合资,进行面板生产,以免税方式进入大陆市场,扩展商机。


具体推动措施

以「突破法规框架,创新管理机制」为原则,进行相关法规松绑,并提供高效率的单一窗口服务,以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接轨国际,吸引投资。具体措施分述如下:


一、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移动:

(一)    人员进出自由化:在自由经济思维下,创造自由化之人员流动环境,提高企业人力调度与提供服务的方便性及效率,活络企业跨界人力资源运用,协助企业充裕所需专业技术与服务人力,进行全球布局,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进而增加企业投资意愿,带动国人就业机会。

(二)    商品流动自由化:在货品输入部分,截至2011年我国对WTO会员之关税平均名目税率为5.89%,其中,农产品为13.88%、工业产品为4.23%。此外,我国目前对外国限制输入货品计有101项。对中国大陆而言,未开放输入之中国大陆货品,农产品则有830项,工业品则有1,232项。

(三)    资金流动自由化:适度放宽金融限制,提供多元化之金融服务,并协助企业顺利取得资金,活络经济发展。


二、开放市场接轨国际:

透过促进人员流动自由化并开放我国国内市场,有助接轨国际,创造加入区域经贸体系的条件与机会,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放宽外籍白领专业人士提供服务之限制

(二)在国家安全无虞下,放宽投资限制


三、打造友善租税环境:

对示范区所引进之新营运活动,具有实质投资、促进就业之效果者,提供合宜租税措施,除可降低国际重复课税障碍外,更有助于贸易自由化及国际化,便捷资金、人员及技术之畅通,以创新技术、鼓励投资、招揽人才,并提升国家竞争力,进而促进产业转型与经济发展。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强投资

(二)协助企业取得专利及技术

(三)鼓励外(陆)籍专业人士来台

(四)鼓励企业投入研发

(五)鼓励跨国企业来台设立区域营运总部


四、提供便捷土地取得:

土地为企业重要生产要素之一,土地取得时效与土地使用方式,攸关投资人之意愿。为创造友善投资环境,应简化土地开发审议时程,并弹性规划土地使用方式,以快速提供产业所需用地。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加强用地取得

(二)加速土地变更审议


五、建置优质营运环境:

(一)提供高效率单一窗口服务

(二)设置基金,促进园区发展

(三)建置产业发展所需公共建设

(四)提供完备资通讯基础设施


六、智慧运筹:

(一)推动整合云端e化服务

(二)发展各项服务模式,扩大企业营运利基

(三)活络跨区连结及虚实整合作业流程


七、国际医疗:

(一)放宽投资经营限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二)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国人权益


八、农业加值:

(一)    建立区内外契作关系增进农民收益,辅导进驻区内业者与国内生产者、农会、合作社等进行契作(养),建立高效率供应体系

(二)    吸引企业投资创造多赢

(三)    推动农技商品化之新兴经营模式


九、产业合作

(一)发展制造与服务整合型产业

(二)建立跨国产业合作


规划区位与主管机关

一、规划区位

(一)    第一阶段(特别条例公布前)以现行自贸港区(五海一空)「境内关外」为核心,透过前店后厂委外加工,结合邻近园区先行同步推动,在北、中、南地区自然形成聚落。

(二)    第二阶段(特别条例公布后)考量地方禀赋、设置效益、发展腹地、交通便捷等原则增设园区,由中央规划或地方申设方式办理。


二、主管机关

(一)    经济部具有推动产业发展以及管理园区经验,规划以经济部为自由经济示范区中央主管机关。

(二)    示范区包含自由贸易港区者,仍由交通部担任自由贸易港区主管机关,亦应提供单一窗口服务。


预期效益

一、引入投资:

透过产业投资相关法令规范的调适精进及市场开放,营造具国际竞争力之投资环境,以吸引国内外企业对台投资。


二、增加产值:

透过发展前瞻性产业,扩大技术引进、整合与应用,借以促进国内产业升级与国际化,增加产值。


三、创造就业:

自由经济示范区将成为国内外厂商进驻发展之重点地区,有助于创造在地就业机会。


四、促进繁荣:

透过产业开放与生活机能的改善,将有助于产业与相关就业人员进驻,促进当地经济繁荣。


五、接轨国际:

透过我国市场开放、法规调适与国际接轨,可营造我国参与区域经贸组织之条件,有助于加入区域经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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