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经营与活动
- 更新日期:109-09-05
台商经营与活动
台资透过第三地转投资大陆可视为「台商」
据经济日报3月1日报导,大陆新颁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经由第三地转投资大陆的台湾投资者将被认定为台商,受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保护的范围将大幅放宽。
大陆对于台资企业的定义严格,在此次办法颁布之前,大陆认定,所谓「台资企业」是指大陆商务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证书注册地为「台湾」,或营业执照股东有「台湾」字样才叫台商,第三地投资进入大陆的不算,令不少台商无法受到保障。此次大陆颁布的暂行办法明确定义,台湾投资者以其直接或间接所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也就是所谓的第三地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的转投资企业,就可以依据办法提出申请,将该第三地投资者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
此次暂行办法规定,获得转投资认定的台湾投资者如遇到投资争端,援引两岸投保协议中关于投资争端解决的规定,向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应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转投资认定证明和加注「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的转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需特别注意的是,台湾投资者不包括大陆和台湾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登记的海外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以及未从事实质性经营的实体。该暂行办法认定台湾投资者对其转投资企业所有控制关系标准有四,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提出申请:
一、拥有第三地投资者50%以上股权;
二、实际拥有第三地投资者的董事会、股东会等权力机构超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三、有权任免第三地投资者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半数以上的成员,且第三地投资者的经营决策等事项由该权力机构决定;
四、有权决定第三地投资者的运营、财务、人事等事项。且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台湾投资者在同一第三地投资者中拥有股权、表决权,可合并计算其在第三地投资者中的 股权、表决权及相关影响。
台湾投资者申请转投资认定,应向转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资料,由大陆商务部会同国台办、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办负责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和管理工作。
为免日后遇到投资争端措手不及,许多专家学者建议台商宜提早申请转投资认定证明,此外,在获得转投资认定后,发生不符合认定规定的变化时,应及时将变化情况向原出具认定证明的大陆商务主管部门说明,并提交有关变化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档。
4月1日起 在陆台湾人可投资大陆A股
据工商时报、旺报报导3月10日报导,大陆证监会宣布从4月1日起,在大陆境内的港、澳及台湾居民可直接开立A股帐户,这次放宽限制,在大陆的台商及台湾民众不须再冒风险以「人头户」方式投资A股。
大陆结算公司表示,大陆境内台商及台湾民众开立A股帐户需要准备「三证」,即台胞证、居民身分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台湾人A股帐户投资范围、权限等完全比照大陆境内个人投资者A股帐户。
大陆A股是指在大陆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的股票,原本只允许大陆境内法人及个人投资;境外人士在大陆原本只能投资B股,亦即在大陆上市、以美元交易的股票。之所以有A、B股区分,当初是为鼓励外资在陆投资,并避免大量热钱涌进大陆证券市场,维护股市稳定性。
过去有不少台商及台湾民众透过大陆人头户投资A股,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造成不少投资纠纷;如今直接开放,让台湾人投资A股将更安心。
大陆银发商机 台商可积极抢攻
据经济日报3月13日报导,因应大陆正蓄势待发的老龄产业市场,外贸协会举行专题研究成果发表会,探讨台商如何掌握大陆崛起的高龄化商机。大陆国家统计局预估,到2015年底,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2.21亿人;2010年老年退休金总额为人民币8,383亿元,到2020年预估可高达2兆8千多亿,庞大人口及消费能力不能小觑。
外贸协会副秘书长黄文荣表示,大陆经济崛起民众逐渐富有,养老市场越受重视,整体市场成长很快,且需求又很大,台商应把握大陆高龄化崛起的巨大商机,积极抢攻这块蓝海。由于大陆现行「421」家庭结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父母-独生子女)的影响,年轻人白天外出工作,对于社区日间托老中心需求就越来越大,也越为依赖。这造成大陆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严重短缺。
黄文荣指出,大陆老年医疗服务资源不足,建议台商可从老年家用康复及保健产品等产业切入,例如老年机构、贩卖老年护理及专业生活用品、设立老年医院、提供老年产业咨询、甚至到护理人员的培训都可成为台商前进大陆的目标之一。
外贸协会表示,目前已有6家台湾大型医疗集团,看准大陆养老市场商机,正积极接洽进军大陆医疗市场事宜,将透过合资方式进军大陆养老医疗体系。贸协也指出,老年人常见慢性病所需的日常护理,仍以家庭为主,加上大陆官方政策扶持,促使民众对于保健概念日渐重视,未来在家用康复及保健产品市场,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台商组成联谊会 抢攻大陆坐月子母婴商机
据联合报、旺报3月15日报导,近年大陆母婴健康意识抬头,母婴健康用品逐渐发展为高成长产业,在知名台商月子餐品牌广禾堂等带领下,联合两岸20多家母婴业厂商筹组「上海台协月子母婴服务企业联谊会」,共同打造产业平台。市场预估,大陆2015年母婴市场有望突破2兆元(人民币,下同),成为下一个经济增长点。
上海台商协会会长叶惠德表示,20年前大陆在月子母婴市场这个领域有如荒漠,更缺乏行业标准,一切都要自我摸索;如今月子母婴产业逐渐壮大,若能集合众多业者力量,构成行业规范、共同制定安心标准,政府也会更加重视。
上海台协月子母婴服务企业联谊会发起人、广禾堂董事长钟宇富表示,这个新兴行业基本上是台商企业在引领。无论经营理念、产品研发、技术工艺,还是服务概念、企业管理,台资企业都占了很大优势。但目前月子母婴服务业缺乏规范,民众选择无所适从,也影响行业的发展。钟宇富说,母婴产业攸关下一代健康与未来,产业链分工与业态齐全,若能在行业内搭建交流平台,有助业者彼此交流,更有助行业整体健康成长,优良的企业文化与优质服务最终也会回馈至消费者身上。
大陆污染企业将开征环保税
据经济日报3月13日报导,大陆「两会」期间环保议题备受关注,大陆财政部门将加快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大陆环保部副部长周建表示,环保部将几项开征环保税条件比较成熟的污染物(例如二氧化硫),从排污收费改为收税。同时,在「费改税」的基础上,环保部已经制定一份高污染产品名录,预计将这些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纳税对象初定为企业,许多专家提醒,从事高污染产品的台商企业要当心注意。
周建说,预计把含汞、铅等高污染产品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使「大环保税」逐步整合资源环境方面的消费税和现有的排污收费。据悉,大陆财政部已起草环境保护税法,目前正在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并向大陆国务院报送。大陆财政部长谢旭人表示,大陆将把部分容易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大陆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许文表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产品,可以课征污染排放税或环境保护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产品,则可运用其他税目来调节,如污染排放量大、资源消耗量大的产品可以课征消费税。
浙江台州台协主导成立台湾商品交易中心
由浙江台州台商协会主导的「浙南海西台湾商品交易中心」日前已开始试营业,台州台商协会会长邱慈意表示,该交易中心是浙南闽北地区目前最大的台湾商品交易中心,未来将透过集体的力量协助台商进军大陆市场。
邱慈意会长指出,大陆消费者对于「品牌」十分重视,中小型台商想要抢攻内需市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台州台商协会在浙江苍南县政府协助下,与苍南县本地企业易得利集团合作,总投资额人民币2,000多万元(约新台币9,400万元),以集体的力量共同成立「浙南海西台湾商品交易中心」。
邱慈意表示,整个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公尺(约1,815坪),经营项目涵盖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类,是以「台湾制造」和「台湾品牌」百货为主、超市为辅的综合大型交易中心,离苍南县中心只有5分钟车程。目前中心日营业额约人民币10万元(约新台币47万元)。不少温州、台州当地民众到台湾旅行时觉得台湾商品品质佳,但因行李箱能带回大陆的数量有限,浙南海西台湾商品交易中心的成立,将能让大陆民众更容易买到台湾产品。
目前交易中心3,000多种货物,由台州台协副会长邱韦晴负责引进。邱韦晴表示,中心除了已经引进台盐、台糖、台啤等台湾知名品牌外,台湾其他中小企业也会是该中心未来希望合作的对象。邱韦晴说,交易中心目前不收上架费,可先让台商陈列1至2项商品「试水温」,若觉得达到效益,才月缴人民币5,000元(新台币2万3,500元)进驻商铺。
东莞版士林夜市 6月底开幕
据联合报3月18日报导,东莞台协与东莞动漫城创意产业园签订协议,双方将合作打造台湾观光夜市─东莞版「士林夜市」,预计6月底开幕。
观光夜市共投资1,000多万人民币,位于东莞南城西平,占地近3,000坪。东莞台协厚街分会执行长吴汉钟表示,夜市已经开始进入内部装修和招商阶段,6月底就能开门迎客。
吴汉钟强调,东莞版的观光夜市绝对是纯正台湾味。台商和东莞市民能吃到最传统最正宗的台湾美食,就跟逛士林夜市没两样。
除美食小吃,东莞台湾观光夜市还是集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众性综合消费场所,台湾名品、特产在这里都能买到。吴汉钟表示,这一项目是东莞台协继大麦客超商之后打造的又一个转型升级平台,台协将协助小微型的台资企业在此投资创业,在东莞有开厂的台商也能「厂家直销」。
台湾观光夜市分为铺面、厂家直销和摊位3个区块,摊位共有200多个,美食占了3分之1,剩下的摊位则是名品和玩具售卖区。吴汉钟说,小吃摊的油烟味比较重,在规划上,也将小吃和购物区划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