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 更新日期:109-09-05
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据工商时报2月21日报导,大陆商务部、国台办联名于2月20日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同意将经由第三地赴大陆投资的台商,与直接投资大陆的台商一并视为「台湾投资者」,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以下简称两岸投保协议)的内容。该暂行办法共有15条,自2013年2月20日起实施。
该办法中规定,「台湾投资者」以其「直接或间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企业(转投资企业),可依据本办法提出申请,将该第三地投资者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转投资认定)。
关于「第三地」的定义,该办法明订为「台湾和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至于「直接或间接所有」的定义,则指台湾投资者拥有第三地投资者超过50%的股权。
该办法对于「台湾投资者」是指以下自然人或企业。一、持有台湾身分证明文件的自然人;二、在台湾设立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信托、商行、合伙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大陆或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机构在台湾设立登记的海外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和未从事实质经营的实体。
报导指出,1990年代两岸开放初期,在台湾法令未许可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不少企业将资金经由第三地转赴大陆投资。但在大陆法律上,这些企业虽有台商之实,却无台商之名,导致金融借贷及其它相关运作上颇有不便。
为解决上述问题,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去年签署的两岸投保协议规定,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应被视同直接投资大陆的台商,同受保护。
中共第1号文件连10年聚焦「三农问题」
据联合报2月1日报导,中共下发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共1号文件连续第10年聚焦「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
今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将部署3大任务: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二是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三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文件以14个字概括今年农业农村的工作目标: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
该「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转移土地经营权)。
其中「家庭农场」首次在1号文件中出现,同时再次明确对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政策。专家指称,「大农户」也是农业发展大势所趋,大陆农业部门下一步要加大土地流转,大力扶持种粮大户。
该「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主要是担心工商资本进入农户承包耕地,有利弊参半的问题。一方面是工商企业带来资金、技术和人才,但也可能侵害农民利益、就业空间,造成非粮化、非农化。因此必须建立监管制度。
报导引述该「意见」指出,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陆农业农村发展正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
公布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5措施
据香港中国评论新闻网2月20日报导,大陆2月2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该会议指出,大陆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会议公布并确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力推朝消费居住型城镇化发展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2月18日报导,大陆新一届领导层将在3月两会(人大、政协)上完成党政换班,副总理李克强即将掌舵国务院,成为大陆首个「科班出身」的「经济总理」,而由他主导的「新城镇化」战略也将正式运转。
报导引述北京智囊指称,大陆或借鉴日本模式,以「两横三纵」为骨干打造数个4,000万至5,000万人口规模的都市圈,力推公共服务均等化,完成从「生产型城镇化」到「消费居住型城镇化」的转变。
据了解,由大陆发改委等10余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大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完成编写,此规划将作为未来10年大陆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该规划共涉及20余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
报导指出,对于城市群发展的参考模式,北京多名智囊人士均提到日本1960年代开始推进的「东京疏散计划」,大陆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考虑到大陆人口庞大、资源须集约使用,高密度、低消耗城市群将是大陆城市化的主导模式,美国式的星罗棋布、相隔遥远的城镇,不可能成为大陆的参照目标。而日本式的以轨道交通串联、按「中心区─副中心─周边新城─邻县中心」打造多圈层城市群的发展模式较为适合大陆。
大陆总理温家宝曾明确提出,大陆未来的城镇化战略布局是「两横三纵」,「两横」是指欧亚大陆桥通道和沿长江通道两条横轴;「三纵」则是指沿海、京哈京广和包昆通道。
报导表示,事实上,发达国家城镇化普遍经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无到有,城镇化率从零上升到约50%,主要是基础设施的扩张;第二阶段产业转型,生产投资拉动经济动力减弱,消费重要性逐步上升;第三阶段则表现为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令城镇化率维持在70%至90%。大陆未来10年的城镇化,则是处于最关键的第二阶段,从生产型城镇化更多向消费居住型转变。
1月进出口增长强 CPI增长2%
据联合报2月9日报导,大陆官方发布数据指出,大陆1月份进出口大幅上升,显示今年初大陆经济增长趋势增强;而1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为2%,涨幅较去年12月和缓;但因食品价格上涨,CPI月增率达1%,创去年2月以来新高,未来物价上涨压力仍大。
大陆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大陆外贸出口比去年同期增长25%,增速为2011年4月以来最高。大陆进口同样强劲,比去年同期增长28.8%,也比去年12月高出4倍。
大陆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指出,今年1月CPI较去年同期上涨2%,涨势稍有回落;香港凤凰网引述大陆国家资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祝宝良的话指出,食品价格的上升幅度超过市场预期,主要是猪肉、牛肉价格,其次是菜价上升幅度较大。此外还有服务类的价格涨幅较快,像旅游及家庭服务业的价格上升也比较快。
报导表示,大陆中国人民银行忧心通膨风险可能攀升,必须保持警戒,留意物价增幅预期变动与进口成本攀升。大陆人民银行日前在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指出,「随著经济复苏与需求扩张,CPI恐加速上行。」
外商直接投资连续8个月负成长
大陆商务部2月20日公布,今年1月大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2.7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这是大陆外商直接投资(FDI)连续第8个月负成长,跌幅也是6个月来最高。
大陆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虽然1月外资数据下降,降幅也不小,但仍有不少好的迹象;大陆商务部认为,今年总体形势会比较严峻,但大陆利用外资保持增长的主要动力未消失,全年吸收外资规模仍将平稳。
依据大陆商务部数据,1月份大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883家,较去年同期成长34.3%,合同外资金额增长13.1%。其中,台湾对大陆投资6.3亿美元,成长28.8%。
大陆1月份吸收外资有多项特点,首先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降幅超过制造业。投入制造业的FDI为44.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8%;服务业FDI为40.3亿美元,下降9.8%。房地产业FDI下降14%。
其次,欧盟对大陆投资大幅成长,欧盟27国1月份实际投入外资金额8.2亿美元,成长81.8%。日本对大陆投资6.4亿美元,美国投资2.7亿美元,都较去年同期下降2成。
再者,今年1月大陆东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都下降。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78.7亿美元,下降8.1%;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8.3亿美元,下降0.8%。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8亿美元,下降4.2%。
对外投资方面,1月份大陆境内投资者对全球123个国家和地区的777 家境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9.14亿美元,较去年同期成长12.3%。
逾7成省区今年GDP目标10%以上
据香港中国新闻评论网2月20日报导,大陆31省区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大陆中国经济网整合31个省份2013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其中24个省区将今年GDP增长目标定在10%及以上,20个省区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设定在20%及以上,物价涨幅基本控制在5%、4%、3.5%三档。
31省区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以高低顺序排序:贵州位居第1(14%),陕西第2(12.5%),并列第3(12%)的有天津、吉林、重庆、云南、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西藏等9个省区,并列第4(11%)的有福建、黑龙江、广西、四川、新疆等5个省区,并列第5(10%)的有江苏、海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山西、河南等8个省区,并列第6(9.5%)的有山东、辽宁等2个省区,位居第7的为河北(9%)、并列第8(8%)的为浙江、北京、广东等3个省区,上海以7.5%位于最后。
公布新「药品经营品质管制规范」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报导,大陆药监局发布新版「药品经营品质管制规范」(GSP),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监局表示,新版GSP相较2000年发布的旧版相比,对药品经营企业品质管制要求明显提升,药品流通企业将面临药品批发零售等全流通环节品质标准提升的考验。
新版GSP共包含4章内容187条相关规定。与旧版相比,新版GSP对于药品经营流通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冷链管理和人员要求等增加许多新规定,原有规定也做了许多调整。
新版GSP要求相关企业应建立包括局域网、资讯平台、资料组成的电脑系统以满足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并对电脑管理的设施、网路环境、资料库及应用软体功能要求进行规定,以使监管流程完善和便于事后追溯。
而此次新版GSP则专门针对药品的冷链管理和中药材饮片管理推出多条具体规范,要求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而经营冷藏、冷冻药品也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监控报警设备、冷库备用发电机组、冷藏车和保温箱等相关设备工具,而经营疫苗更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未来药品流通企业将因此面临大幅的设备提升要求。此外,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要求也大幅提高。
大陆药监局表示,此次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昆山获准设立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
据中央社2月18日报导,大陆国务院已正式同意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这个试验区将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等工作。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包括昆山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规划建设的海峡两岸(昆山)商贸试验区。
报导指称,试验区将有更多「先行先试」的特别优惠,例如允许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允许区内企业与台湾企业在企业集团内部试点开展人民币借贷业务,允许台湾金融机构在昆山试验区以人民币进行新设、增资、参股等直接投资活动。
同时,支持试验区内的外资银行开展两岸金融创新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营人民币业务;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在大陆证券业逐步扩大对台资开放的过程中开展试点等。
截至去年底,昆山累计批准台资企业4,234家,总投资521.2亿美元。
广东省调高最低工资平均增长19.1%
据联合报2月6日报导,大陆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9.1%。
这次调整仍保持4类标准。其中第1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人民币,以下单位同),小时工资为15元。
第2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4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3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等3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4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市,提高19%,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则为10元。
报导表示,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调整设置了3个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之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的标准。
继广州宣布调高最低工资后,深圳市也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每月1,600元人民币,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