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会」第四次例会成果说明
- 更新日期:109-09-05
「经合会」第四次例会成果说明
整理/编辑部
2012年12月11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4次例会于广州召开,会中双方检视ECFA早期收获计划(Early Harvest Plan)的执行情形、6个工作小组工作进度,另就如何因应全球经济情势变化、加强两岸经贸合作与两岸民间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等议题交换意见。
经合会根据ECFA成立
「经合会」是根据ECFA第11条成立的非常设性组织,每半年轮流在两岸举行例会。第一次例会2011年2月22日在桃园、第二次例会2011年11月1日在杭州、第三次例会2012年4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本次例会则在广州召开。
我方「经合会」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担任召集人,经济部次长卓士昭担任首席代表;大陆方面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担任召集人,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担任首席代表,两岸相关主管机关官员担任协商代表。
在「经合会」第一次例会时,双方设置「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保」、「争端解决」、「产业合作」与「海关合作」等6个工作小组,由两岸各主管机关官员担任各小组工作成员,进行实质议题协商。
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形
综观这四次经合会例会之召开,达成以下的成果:第一,在「货品贸易」方面,2012年1至10月台湾出口至大陆ECFA早期收获计划产品中,适用优惠关税金额约68.5亿美元,获减免关税约4.45亿美元,较2011年同期分别成长98.2%及3.2倍。从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底,累计适用优惠关税金额约109.7亿美元,关税优惠约5.72亿美元。
另依我方海关统计,2012年1至10月台湾自大陆进口适用优惠关税金额约12亿美元,减让关税约4,514万美元,较2011年同期分别成长39.8%与141.4%。从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底,累计适用优惠关税金额约22.3亿美元,关税优惠约 6,790万美元。(因我方关税低,如工业产品平均关税税率仅约为4.18%,故陆方产品享有之关税优惠金额较少;而大陆关税高,如总平均关税税率约为9.8%,故我方产品享有之关税优惠金额较多。)
第二,在「服务贸易」方面,截至2012年10月底为止,依据我方统计,陆资来台投资件数,非金融企业共有60件,投资或增资之金额约2,047万美元;金融机构计2家,投资金额约9,148万美元。依据大陆统计,台资非金融企业大陆投资之家数约153家,投资金额约7.19亿美元;台资金融机构获得优惠待遇共计26家,我方已有11部电影出口大陆,包括「鸡排英雄」、「翻滚吧!阿信」及「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等已经在大陆上映。
签署投保与海关合作协议
第三,在「投保」与「海关合作」方面,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针对「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达成共识,并于2012年8月9月交由海基、海协两会签署协议。
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在投资人对政府(P2G)部分,协议提供「双方友好协商」、「投资所在地或其上级协调机制协调」、「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协助」、「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调解」、以及「行政救济或司法程序解决」等5种「制度化」与「多元化」的解决方式。投资人对投资人(P2P)部分,只要投资人双方同意,可选择两岸仲裁机构,在两岸或两岸之外的任意第三地进行「仲裁」。
在「经合会」中,双方进一步针对投保协议,商讨协议执行的相关机制与协议生效后拟交换之各项文件等议题。为因应两岸投资人的期待与需求,双方已在本协议签署后展开各项宣导活动,以使投资人了解协议内容及如何运用协议。经过充分讨论,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保护双方投资人权益,便利双向投资,充分发挥协商、协处、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作用,以确保协议的落实与执行。
两岸海关合作则有「协助解决两岸货品通关」、「促进货物便捷通关」、「合作打击走私」与「落实ECFA早期收获之货品享受优惠关税」等四项功能。为利海关合作协议正式生效后尽速启动各合作事项之实质运作,双方海关于2012年10月举行的海关合作工作小组会议中,决议成立5个专家小组,并规划各组具体合作内容,同时设立两岸海关各组联络热线及联络人,以确保ECFA货品贸易往来更为便捷与安全。
举办两届产业合作论坛
第四,在两岸产业合作方面,「产业合作」工作小组举办2次「两岸产业论坛」,第一次2011年10月27日在大陆昆山、第二次2012年11月27日在台湾新竹举办,双方并选择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电动汽车等5个产业进行合作。同时也就「两岸产业合作模式回顾与前瞻」、「深化产业合作与促进双向投资」、「新兴产业合作与中小企业发展」等议题交换意见。
未来在TFT-LCD部分,将持续运用双向投资机制,共建两岸创新显示产业链;无线城市部分将持续推动成都、宁波及福州试点与TD-LTE产业合作;在汽车及电动车上,加强落实推动合资企业电动汽车产品示范运行;LED照明部分,推动哈尔滨寒带照明试点及山西试点,努力建构两岸LED产业良好交流平台;低温物流部分,将持续完善与研究创新试点模式,积极推动试点合作。
针对两岸产业合作,海基会高孔廉副董事长特别盼望,希望能从繁荣两岸经济发展的策略高度,思考如何结合彼此优势,并提出强而有利的政策工具,导引两岸产业循序发展与合作,为两岸经济合作开辟新的空间和前景,提升彼此产业国际竞争力,共同携手拓展全球市场。
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
第五,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方面,目前台湾外贸协会所设立的台湾贸易中心已在大陆上海、北京等地挂牌运作;大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将在完成相关申请审核作业后,正式在台北挂牌运作。
协商ECFA后续议题
第六,在ECFA后续议题的协商方面,经过经合会「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工作小组的协商,双方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签署协议。
有关货品贸易协议与服务贸易协议,双方就协议文本和市场开放等议题持续进行协商。在「货品贸易」方面,双方就一般性条款进行讨论,在5个专章协议协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并就协议产品范围、降税模式的分配比例等技术性议题充分交换意见。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安排数十个业务主管部门对市场开放要求进行对口讨论,取得积极成果,已就协议文本多数条款达成一致。
在「争端解决」方面,双方就争端解决机制设计理念、争端解决的基本原则、程序架构以及争端解决协议的主要内容充分沟通,并已就协议的适用范围、咨商程序、调解程序、审查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达成诸多共识。
高孔廉副董事长的三点期许
海基会高孔廉副董事长在「经合会」第四次例会开幕致词时,特别对「经合会」提出3点期许:
首先,希望尽速完成ECFA服务贸易、货品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协商。在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秉持互信、互利的原则,以两岸人民福祉为先、以双方长远发展为重,转换竞争为合作的心态来进行协商,促进双方服务贸易与货品贸易进一步自由化,为两岸建立更有效率的经营环境,并透过分工合作,活络双方经济,促进永续繁荣,扩大成效让两岸百姓有感。
其次,要具体落实ECFA相关工作,包括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与新签署的投保、海关合作协议。自ECFA早期收获计画实施以来,不止对大型企业出口有益,对于两岸中小企业、台湾中南部农渔业的产品,也提供出口大陆的新兴商机;对于两岸服务业提供开放的经营空间,对于促进两岸经贸往来、提升两岸经济的繁荣发展、增加两岸的就业机会,都有帮助。我们希望继续落实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以嘉惠两岸民众。
两岸投保协议与海关合作协议已完成签署。两岸投保协议有助于提供两岸投资人投资权益的制度化保障,如台商财产权、经营权及人身安全等,对所有产业投资均有正面助益,有效健全两岸投资环境,以及在全球化及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提升两岸各自的竞争力。
「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则有助简化两岸货物通关程序,利于业者降低营运成本,杜绝两岸非法货物走私。而落实执行这2项协议将是下阶段重要工作,未来在相关配套机制运作后,能确保投保协议发挥实质保护作用,增进双方投资交流合作;而海关合作能提高通关效率,便利ECFA执行。
第三,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ECFA规定之经济合作领域甚广,目前已开展产业合作、智慧财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海关合作等项,也签署特定协议加强推动。针对产业合作,目前两岸产业合作虽已有初步结果,但两岸产业合作协商逐渐进入关键且难度高的政策选项。面临国际情势等各种挑战,两岸产业合作须订定更高的目标创造双赢。
两岸产业应分工合作,要优势互补、共创双赢,同时更应避免重复投资、恶性竞争等落入两败俱伤的红海价格竞争,而是要走蓝海创新研发,创造更高的附加价值。期许两岸双方应努力开发商机,诸如加速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扩大试点城市效益、吸引相互投资等,对于相互市场开拓才有帮助;同时,两岸的新兴产业可以结合彼此优势,建立共同标准,摆脱代工命运,共同经营品牌,拓展全世界的市场。
结语
「经合会」成立两年多来,已是两岸经贸领域制度化协商的重要平台,透过此一平台,双方就两岸投保协议与海关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由两会完成签署;积极推动ECFA其他后续协议的协商;持续深化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成效;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获得进展。面对全球经济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两岸透过「经合会」的协商平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优化彼此的经济结构,为两岸经济开拓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