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贸消息辑要
- 更新日期:109-09-05
台湾经贸消息辑要
整理/可 可
总统说明我国年金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方式及方向
总统府11月21日新闻稿,马英九总统21日邀集行政院长陈冲、立法院长王金平及考试院长关中等,在总统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我国年金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方式及方向。总统并于会中宣示,「年金制度不能垮、也不会垮」,政府一定会提出务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请国人放心。
总统表示,年金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建构国人老年经济安全网,过去60多年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也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是随著少子化的发生及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年金制度的挑战可说越来越严重。
世界先进国家于1980年代之后就开始进行年金制度的改革,且多半是往下修正,我国也面对类似的问题,不能再犹豫。归纳起来,现行年金制度有三个缺点:第一,经费不足;第二,行业不平;第三,世代不均;因此我们必须针对这三项问题,提出务实而可行的改革方案。
总统在召集行政、立法及考试三院院长,听取相关权责单位的简报之后,确定目标是「减少亏损、永续经营」,策略是「全面、务实、渐进、透明」,方法是在行政院、考试院成立专责任务编组,就相关的议题进行规划,并且在明年1月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立法院将等法案送到之后进行审议,行政院主要处理劳工也兼顾其它的年金,考试院主要是有关公务员的体系。
总统认为,不论哪一个政党执政,均不能自外于该项问题的挑战。事实上,我国现行年金制度之所以变得如此严重,与过去长期以来的处理方式不无关系,但政府当前首要之务是面对未来,因此他仍希望邀请在野党领袖会谈,并就年金改革相关原则性事项及方向交换意见,且不触及方案细节部分。尤其在野党在国会占有相当席次,若能透过会谈凝聚共识,并透过党主席或党内重要人士之意见贯彻至法案,将有助于未来立法院进行审议工作。
台商掀返乡潮 申请爆量
据工商时报11月28日报导,「加强推动台商回台投资方案」启动不到1个月,申请件数爆量!目前工业局掌握台商回台潜在投资案例高达131件,已签投资备忘录的有20几件,投资金额已超过300多亿元,明年台商回台投资达到千亿元。
行政院自11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的加强台商回台投资方案,对台商回台投资,提供增额外劳比例、土地取得、设备进口免关税、强化辅导与提供专案贷款等措施,经济部并根据该方案,订定「推动台商回台投资联合审查作业要点」。
对于台商定义,工业局明确订定是赴海外投资达2年以上的厂商,同时以下要件择一符合:第一、自有品牌国际行销,最近2年海外出货占产量50%以上。第二、在国际供应链居于关键地位,在最近1年内,属于国际供应链重要环节的前五大供应商,或国际市场率达10%以上。第三、属于六大新兴产业、四大智慧产业,或是传产维新等高附加价值产品。第四、台资跨国公司在台设立研发中心或营运总部。
为提供台商回台投资行政便捷手续,工业局将简化申请流程,厂商送件提出回台投资计划申请后,工业局将压缩审核程序在1周内完成。至于台商最关切回台投资的缺工问题,外劳核配比例的申请,将在业者完成实质投资,亦即建厂、取得工厂登记证且机械设备完成进口后,由经济部工业局派员到工厂审核聘工计画,并进行工人招募,3周后招不到工人,才能向劳委会提出外劳聘雇申请。
有关外劳核配,劳委会审查时程约需60天,工业局正在协调劳委会能否缩短至21天。工业局估计,从台商提出回台申请到6个月内完成建厂(最快时间),再到劳委会核准外劳聘雇,最快9个多月后就可看到台商回台投资案例。
台商关切的土地问题,工业局说,经济部已整合中央与地方政府可供应的工业用地,并建置产业用地资讯整合平台,方便台商了解。
两岸优质企业认证 最快明年启动
据经济日报11月14日报导,两岸关务合作预定2013年元月启动,优质企业(AEO)相互认证列为优先合作事项,最快2013年下半年签订相互承认协议,取得认证的优质企业往返两岸,将可获得快速通关、接近「零检验」的便捷待遇。
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2012年8月9日第八次江陈会谈中完成签署,经行政院核定后已送立法院备查,预定最快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启动12项关务合作事项,促使两岸海关进入实质合作阶段。
财政部关政司表示,为使关务合作协议生效后,尽速启动相关作业,两岸海关已在上海举行「海关合作工作小组会议」,就落实方案进行协商,达成双方将在「1个协议、3个平台、5个专家组」的运作机制下,就通关事务及技术、统计、AEO及缉私等事项,解决两岸贸易往来的相关问题。
双方并同意将优质企业(AEO)相互承认,及建立与ECFA货品贸易有关的海关电子资讯交换系统,列为优先推动项目。财政部关政司表示,国内企业取得AEO认证已达150家,大陆也有逾千家取得相等AEO的AA级认证,未来经由相互承认,这些优质企业的通关货物均被列为低风险,几乎不会检验。双方将先成立各自联系窗口及联络热线,以利合作并及时沟通解决两岸贸易发生的通关问题。
台日签署相互承认与产业合作备忘录
据中央广播电台11月29日报导,台、日29日在台北签署「相互承认合作协议」以及「产业合作搭桥计划合作备忘录」,亚东关系协会与日本交流协会都认为,协议与备忘陆签署之后,将有助于扩大台日经贸合作,并为双方业者带来更多利基。
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和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29日分别代表台、日双方,签署「相互承认合作协议」以及「产业合作搭桥计划合作备忘录」,双方经贸关系将加速发展。
「相互承认合作协议」签署后,将针对双边的电机电子产品,直接承认彼此认证通过的实验室所发出的测试证明,至于产业合作,将有助于深化台日经贸合作。
政院:陆配最快 4年可取得身份证 估2万人受益
行政院11月8日新闻稿,通过陆委会所提「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陈院长表示,本次修法将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的年限调整与外籍配偶一致,最快4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证,估计将有2万余人受益。陈院长已指示陆委会会同内政部向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说明,争取支持,并请内政部及早规划后续法规修正及相关行政准备,俾能顺利施行。
陈院长指出,根据内政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国人外籍及大陆籍配偶人数累计已有46万多人,其中大陆籍配偶逾30万人。2009间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让大陆配偶取得我国身分证的年限,由8年缩短为6年,目前已有9万多人取得我国身分证。
陆委会表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自1992年7月31日制定公布,同年9月18日施行以来,历经14次修正。基于社会各界对大陆配偶来台居留、定居制度迭有比照外籍配偶制度调整之意见反映,并考量自1987年开放两岸交流迄今,大陆配偶来台人数已呈现稳定趋势,为进一步促进两岸婚姻常态化发展及落实大陆配偶权益保障,依「反歧视」、「保障真实婚姻的大陆配偶在台生活基本权益」等政策原则,使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身分权益一致,爰拟具「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
另外,据11月28日中央广播电台报导,移民署11月23日公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依亲、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简化陆配申请居留等规定,仅团聚入境时,要附保证书。其他类别申请来台的大陆地区人民,则维持原规定。此外,陆配依亲居留期间,入出境将发给多次入境许可证,不需每次入出境都要申请许可,相关规定从25日生效,往后各项作业更加方便。
此外,为让父母就近照顾未成年子女,民众在大陆亲生子女申请长期居留,年龄从18岁放宽至20岁,同时,也修正其他因亲属关系来台的长期居留年龄。移民署表示,详细简化居留申请规定等资讯可至官网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163593&ctNode=32189&mp=12查询。
欧洲商会提6建议 吁加速台湾成人民币境外金融中心
巨亨网11月12日报导,台北欧洲商会 (ECCT)发布 2013 年建议书,并正式递交给经济建设委员会 (CEPD)。呼吁采取六项建议进一步的法规改革将台湾塑造为境外人民币市场。
欧洲商会金融业委员会在建议书中,列举六项推动台湾成为人民币境外金融中心的建议,包含:允许国内金融单位 (DBU) 为所有类型的客户进行人民币业务;释出创造另一平台的良好机会,鼓励国际发行机构考量在台举债(如「蕃薯」债券),试图取代香港;推动人民币的直接贸易清算;提供进一步发展新投资产品的机会,以迎合所有在台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另外,涵盖确保人民币得以经由指定清算银行,在香港与台湾间充分连结且自动流动;以及建立流动性管理机制,并指派一个最终放款机构。
经建会主委尹启铭表示,行政团队将在推动国际化的目标下,积极调整体制并松绑法规,以营造便利经商环境,让外商有信心在台湾开拓商机,扩展企业规模,并提升跨国企业竞争力。
陆客自由行人数 年底可望达千人上限
据11月28日中央广播电台报导,中国大陆来台旅客人数稳定成长,11月至今平均每天来台的团体陆客为5,300人,自由行旅客约776人。移民署27日表示,圣诞节及跨年即将到来,目前陆客来台申请件数每天都超过千件,预估年底前陆客自由行人数将可达到每天1,000人次的上限。
根据移民署的统计,11月1日至26日,来台的团体陆客共13万9,000人,平均每天5,300人;在自由行部分,共入境2万人,平均每天约776人来台。
移民署陆务科科长卢重任27日表示,11月以来,陆客申请来台件数每天都上千件,由于申请后可在3个月有效期限内来台,估计旅客将集中在明年农历春节前入境。在开放陆客自由行初期,由于大陆民众不清楚有哪些试点城市,来台人数较预期少,但之后随著时间逐步增加。目前虽然自由行人数逼近单日1,000人次的上限,但过去未达上限的余额可挪到未来使用,因此现阶段没有调升上限的急迫性。此外,根据移民署统计,10月大陆来台旅客达22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成长37.7%;今年前10月累积来台人次211万,已超越去年全年来台的陆客人数。
外籍人士来台永久居留 大幅松绑
行政院11月8日新闻稿,行政院院会8日通过内政部所提「入出国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送请立法院审议。因应产业发展人力需求,本次「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简化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申请作业流程,放宽停居留限制,并增列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得随同申请永久居留规定,提高国际专业人才来台诱因;同时放宽持有我国护照之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入国限制、国人海外出生子女得申请居留或定居、无户籍国民在台居留满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可申请定居,及强化跨国婚姻媒合业务管理等。
内政部表示,入出国及移民法于1999年5月21日制定公布,并自同日施行,迄今历经6次修正。为保障在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入国相关权益,放宽停留、居留相关限制以吸引优秀外籍人士来台,强化跨国(境)婚姻媒合管理,配合人口贩运防制法之制定及施行,以及因应实务作业需要等,故拟具「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本案修正要点有多项,其中包括:
一、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符合法定条件者,入国后无年龄限制得直接申请居留或定居;无户籍国民在台居留满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可申请定居。(修正条文第9条及第10条)
二、增订外国人持凭「签证、工作证、外侨居留证及重入国许可四证合一之有效证件」或其他已含有外侨居留证功能之证件入国后,得免申请外侨居留证;修正外国人申请居留或永久居留、变更居留原因、得不予许可居留之情形,并增列上开外籍人士之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随同申请永久居留相关规定,延揽外籍专业人士来台。(修正条文第22条至第26条)
三、放宽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国人每年在台须居住183日之限制,并修正为出国5年以上始撤销永久居留证。(修正条文第33条)
金管会7禁令 严控保险业投资不动产
据经济日报11月20日报导,金管会对保险业投资不动产祭出7大控管措施, 19日火速生效。即使符合这7大控管措施,业者能否投入不动产市场,保险局态度也相当保留;市场预期,年底前保险业将全面退出不动产市场投资。保险业是今年最主要的商办不动产买家,在保险业者退出后,预期不动产成交价格将大幅滑落。即使保险业明年重返不动产市场,以最低收益率需达2.875%来看,出价能力将大受影响。
保险局指出,保险业使用的是公众资金,资产负债必须能相匹配,以维持稳定经营,因而强化保险业投资不动产的监理措施与内控制度。另针对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保险局说,考量到地上权有一定的使用期间,与一般不动产性质不同,保险业若配合政府公共建设的地上权案件,可以不受素地规定的限制,但须向金管会专案报核。
这7项新规定,包括1.投资收益率不得低于2.875%;2.最低收益率不再给2年缓冲期;3.投资商用不动产,5年内不得移转所有权;4.投资素地除现行开工及申请建造的时程规定外,另增订「投资前必须先取得承租意向书」、「5年内兴建完成」、「10年内不得移转所有权」等规定。5.投资不得以董事会概括授权,必须逐案提报董事会通过,但3亿元以下可以除外;6.投资用不动产转列自用不动产者,同样受到5年不能移转的要求;7.不能投资预售屋。
明年元旦起行车执照免定期换发
明年元旦起取消自用汽车及机车行车执照定期换发制度,预计约有600万辆汽车及1,500万辆机车车主受惠。现行自用汽车及机车行照分别每3年及2年换发一次,规费各为200元及150元,未来政策实施后,民众可减少金钱负担,并免除需请假办理行照定期换发的困扰,节省往返公路监理机关的交通油耗与纸张印制,并可达到节能减碳环保政策的目标。
交通部表示,现今电脑资讯与网路等科技已相当进步,政府机关可透过网路互相流通掌握民众资料,相关税费及违规也可透过其他方式管理,因此决定取消行车执照定期换发制度。至于特种车与营业车,因车辆管理及其他机关查核需要,仍维持需定期换发行车执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