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 更新日期:109-09-05
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整理/李 文
8月大陆进口衰退2.6%
据经济日报9月11日报导,大陆8月进口衰退2.6%,贸易顺差扩大至267亿美元。
大陆海关总署9月10日公布8月对外贸易情况,8月进口1,513.1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较7月下降0.3%,这是继今年1月之后再度出现负增长。
据新华社及华尔街日报报导,巴克莱资本大陆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表示,8月进口急转直下主要受到3个因素的影响:疲弱的外需对加工贸易进口的抑制,机械及原材料工业持续去库存,以及部分大宗商品价格下跌。
报导指出,基于进出口的关联性,进口负增长意味外贸企业没有原材料和装置设备的采购需求,预示出口前景也不乐观。
出口资料显示,8月大陆出口1,779.8亿美元,成长2.7%优于7月,但低于市场预期,且未扭转下滑态势。
报导表示,在外贸形势变化的过程中,大陆的外贸架构也在发生变化。大陆海关总署统计显示,一般贸易平稳增长,传统的加工贸易增长乏力。在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纺织、服装出口下降。
王毅:落实「两岸投保协议」7项作为
据联合报9月2日报导,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表示,大陆准备透过7作为,执行落实刚签署的两岸投资保障与促进协议。
7作为分别是:一、尽快召开由大陆中央和国务院30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的维护台商权益部际联席会议,并把投保协议内容和规定周知各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准确、有效落实协议;二、将以适当方式向在大陆台商宣传介绍投保协议,帮助和鼓励他们主动运用这个协议。
三、尽快建立协议中规定的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和投资咨询机制,加强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沟通与协调;四、完善修订大陆方面颁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五、制定经第三地到大陆投资的台商认定办法,保障他们的权益;六、确认投资人与投资所在地一方投资补偿争端处理的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七、尽快落实协议中关于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的共识,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王毅指出,两岸至今已签署18项重要协议,就像在两岸架设起18座桥梁,使两岸交往更机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他表示,希望年底完成两岸服务贸易商谈并及早签署协议,争取货品贸易协商年内取得实质进展。
扩大节能产品补贴范围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9月11日报导,为刺激消费,大陆扩大对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范围。大陆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及工信部决定将台式电脑、高效节能单元式空调、风机、水泵、压缩机及变压器6类产品纳入新的财政补贴范围,为此大陆财政部将增加补贴140亿元人民币,预计可带动消费1,556亿元人民币。
大陆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新一轮扩大节能产品推广政策执行期暂定为1年,目标将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至40%以上,实现年节电约313亿千瓦时。
报导表示,此次纳入财政补贴的6类产品中,其中台式电脑与高效节能单元式空调两类产品属于消费品领域,将继续采用节能家电推广模式,近期将印发推广实施细则及公告推广目录等,尽快进行推广工作;风机、水泵、压缩机及变压器4类产品则属工业领域,将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引导新上项目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并会对耗能大户提出强制性的节能要求。
目前大陆台式电脑保有量达1.3亿台,年耗电312亿度;单元式空调年耗电3,500亿度。2011年大陆工业领域风机、泵、压缩机及变压器4类产品的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以上,但系统运行效率比已开发国家平均水平低20%以上。
8月CPI上升至2%
据联合报9月10日报导,大陆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全大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资料为2%,物价呈现跌深反弹,但8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3.5%,为34个月来新低。
8月CPI呈现小幅反弹并重回2%,主要原因是部分食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尤其8月份部分地区暴雨成灾,让鲜菜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3.8%,鲜果价格上涨9.7%。
大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表示,将CPI控制在2%是非常好的调控结果,CPI长期低于2%会出现流动性过剩,而对于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下半年经济复苏还面临相当大的困难。
大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则表示,8月CPI资料在预期之中,小幅回升主要是由于基数和架构决定的,「并无法代表什么,市场无需过度解读」。吴晓求对年内的经济状况不甚乐观,他认为各项指标缓慢回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8月实际利用外资较上年同期下降1.43%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9月20日报导,大陆商务部发布2012年1至8月大陆商务运行情况。1至8月全大陆非金融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777家,比上年同期下降12.38%,实际使用外资749.9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0%。8月当月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100家,比上年同期下降12.7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3.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3%。
截至2012年8月底,全大陆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54,130个,实际使用外资12,421.83亿美元。
大陆商务部指出1至8月吸收外资特点如下:
一、扣除房地产因素,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有所增长。2012年1至8月,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337.3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6%,占全大陆总量的44.98%。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5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5%,占总量的46.67%。在服务业中,房地产业吸收外资152.6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89%,扣除房地产下降的因素,服务业比上年同期增长5.31%。受大陆市场内需和消费的带动,零售增长较快,增幅为9.76%。农、林、牧及渔业实际使用外资10.9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7%,占全大陆总量的1.5%。
二、中部地区吸收外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1至8月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62.5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占全大陆总额的8.34%,比重有所提高。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636.3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占全大陆吸收外资总额的84.85%;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1.0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0%,占全大陆总额的6.81%。
三、部分欧洲国家对大陆投资保持增长。欧盟27国1至8月对大陆投资比上年同期下降4.1%,其中德国、荷兰及法国对大陆投资增长,增幅分别为27.27%、3.30%及14.78%。
美国1至8月对大陆投资比上年同期下降2.85%。亚洲10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及韩国)1至8月对大陆投资比上年同期下降5%,其中香港下降8.52%,日本虽有16.2%的增长,但增幅明显低于2011年50%的增幅。
公布促进外贸增长8措施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9月13日报导,大陆国务院常务会议于9月12日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及扩大融资规模等8项政策措施。
8措施如下:(1)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2)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商业银行努力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增加对符合条件出口企业的贷款;(3)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特别注意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扩大短期险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4)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5)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及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放宽至部分B类企业;(6)进一步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7)免收2012年第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8)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业内人士评价,这些措施将降低出口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接单信心,用好用足税收、保险及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大陆企业出口。
北京将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措施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9月17日报导,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北京市刚刚获得大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外籍人士可在北京实现72小时过境免签。免签政策将在不久后公布。该政策会加强吸引外籍游客入境。预计不到3年时间,北京入境游客总量将增长一倍,达到每年1,000万人次。
丁向阳表示,目前北京市每年接待游客超过2亿人次,带来3,200亿人民币的收益,占全市GDP 7%以上,旅游业已成为北京重要的支柱产业。其中,境外游客给北京带来的旅游收益是每人平均约为1,000美元,而大陆国内游客在北京的旅游消费为2,000元人民币,说明外国游客是国人旅游消费水平的3倍。
报导表示,目前大陆实施24小时过境免签制度,仅限于机场口岸。上海只对部分国家旅客空港口岸间相互提供48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过于严格的过境免签政策极大制约北京、上海及广州等城市的入境旅游的发展。
地方高税费挤压企业获利
据经济日报9月18日报导,今年上半年大陆企业利润明显下滑,除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造成出口不振,一个新的压力是地方政府税费骤然提高。
据大陆财政部公开资料,今年1至6月,企业所得税实现收入人民币1兆3,106.3亿元(约新台币6兆8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增速则下滑21个百分点。大陆财政部分析称,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利润下降。
英国金融时报对某些企业的管理层进行问卷调查,发现了一个普遍现象:大陆地方政府正突然提高税负。
这种情况反映出,资金短缺今年困扰大陆经济。同时,经济增长正在放缓,信贷仍然紧张,备受期待的中央政府刺激计划只是缓慢地推出,有些地区甚至根本不在刺激计划的覆盖范围内,加上要落实到基层并有6到8个月的时间差,形势更为紧张。
在大陆,企业的各项税负原本就很繁杂,随著各项税负严格执行下,将使中小企业面临倒闭潮。
报导指出目前企业在大陆缴税,除了25%的企业所得税和17%的增值税(类似台湾的营业税)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更可怕的是「费」:教育附加费、水资源费、社会保险费、地方教育费、残疾人就业金、工会经费以及工商、环保、卫生、质监、公安等众多部门征收的各类行政收费,有台商计算过,税加费高达70余种。
厦门公布台湾经贸社团管理办法
据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9月20日报导,大陆厦门市政府最近公布「厦门市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制定与推出在大陆尚属首例。
根据该《办法》,今后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的代表机构经厦门市民政局备案后将取得合法身份,依据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办法》将台湾经贸社团界定为: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的,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或与促进社会经济事业相关的协会、商会、促进会等非营利性及非政府性的社会组织。台湾经贸社团在厦门代表机构的备案管理机关是厦门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单位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该「办法」有效期为5年,对台湾经贸社团在厦代表机构的设立备案条件及程序、变更与终止及服务与管理等事项进行详细规定。
报导表示,目前约有34个台湾民间团体在厦门活动。该「办法」的推出,代表厦门市的台湾经贸社团在厦门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得以政策文件为依据,规范台湾经贸社团在厦门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有助于两岸的经贸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