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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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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签署之实践性与价值功能~兼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之大战略

  • 更新日期:109-09-01

析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签署之实践性与价值功能

~兼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之大战略

文/黄炎东


近日来对于政府即将与大陆签定「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简称ECFA)之重大公共政策议题,备受各方关注,同时在国内也引发不少争议,不仅社会上意见领袖看法分歧,朝野政党立场南辕北辙,学者相关论述亦莫衷一是。 注1从我国实施民主宪政的成就来说,凡此皆足以充分展现出台湾民主社会的多元性与包容性。笔者身为生于斯、长于斯,热爱这块土地的知识份子。对于此一攸关国家大政方针与台湾2千3百万同胞未来幸福生活之经济大战略问题,不揣简陋,仅提出个人的心得与感想,就教诸博雅先进。

签署ECF的时代背景

纵观当前全球的国际贸易趋势,可以看到欧洲与北美早已分别形成了自由贸易区;而近年来各区域性经济协定(EA)或自由贸易协定(FTA)俨然成为新兴的经贸潮流。以亚太地区为例,如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东协与大陆(东协加一)、东协与大陆、南韩、日本(东协加三),或东协与大陆、南韩、日本、纽西兰、澳洲、印度(东协加六),都显示出签约国不仅推动彼此邻国的合作发展关系外,也同步与区域外的重要贸易伙伴洽签FTA,其中大陆、南韩、日本已分别与11至14个国家完成了区域性的整合签署。我国推动经济自由化的脚步,无从自外于在全球化浪潮,更无法回避此一国际贸易的竞争态势。

其次,台湾近年来最大的政经变化就是与对岸中国大陆改善关系,双方并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对台湾而言,过去中国大陆这一块阻隔不通的广大市场,在两岸关系改善之后,无时无刻都要将其考虑在内。诚如副总统 萧万长先生在公开场所指出,「台湾可借由两岸经济协议取得优势条件,才能与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工业国家竞争,扩大争取中国大陆庞大的内需市场,并以此推动台湾的经济成长。同时,台湾可以两岸经济协议为起点,逐步参与区域经济整合,使我国得以扩张经济的动能,而不至于沦为国际经贸孤儿」。  注2行政院吴敦义院长于接受媒体专访时亦说明,「企业其实愿意留在台湾,但若两岸不签ECFA,等于不愿让企业留在台湾,企业只好外移,劳工就没有工作。▲现在的问题不应该是『要不要签ECFA』,而是『如何监督国民党政府签得更好』」注3。

哈佛大学商学院著名的经济策略大师波特(Michael E. Porter)近日受邀来台演讲时更是直言不讳的指出,面对各国都在进行区域整合,台湾过去却受限于和大陆关系的无法完全明朗化,在经济上面临被孤立的困境,为了突破障碍,除了和大陆签署ECFA,他不认为台湾还有其他选项。至于我国目前享有的优势,他则从国外观察者的立场举出,例如台湾拥有创新能力以及对于智慧财产权的保护等,一旦两岸关系能够朝温和渐进的方向前进,台湾就不会陷于孤立,政府与民间合作一起发展更多产业聚落,自然能吸引外国企业来台投资。注4

对签署ECFA持不同意见人士之观点

近来社会上对签署ECFA仍有诸多疑虑,部分人士认为两岸若签署ECFA,中国大陆商品与人力低价进军,将冲击台湾弱势产业,对中国大陆的依存度也会更高,台湾恐将仰人鼻息。论者或谓目前台湾对中国出口已占台湾总出口40%以上,签署ECFA后包括货品贸易关税减让,服务业贸易开放等措施,对于少数根留台湾的传统产业将造成严重冲击,台湾经济也将因此形成空洞化。注5或谓签署ECFA后,「因为贸易移转效果,台湾对中国贸易会增加,但对欧美及日本出口会减少,整体而言对台湾没有帮助。...签ECFA就是要建构一中市场,就是香港CEPA的翻版」。注6

签署ECFA对台湾必要性与实益之诠释

首先,针对反对人士所质疑签定ECFA对于国内产业造成的冲击部分,总统 马英九先生于接见博鳌论坛代表团时即曾明确表示,「台湾并非一厢情愿,大陆廉价货品如果进入台湾市场,对于若干内需型产业有所影响。不过第二次协商中,大陆也承诺尽量在早收条款中避免伤害台湾内需型及弱势产业。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当然要看对方未来的表现。而政府也会继续争取保护传统产业,让这些产业在两岸经济协议的协商过程中不会被牺牲掉」。注7

此外,对于国人最关切的部分,如「不开放大陆劳工来台,与不增加开放大陆农产品来台等项目,都获得对方确认」。我国也将争取大陆进一步开放台湾农渔产品免税进口,双方已约定第三次协商中确定早期收获项目。至于货品或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协议文本内容,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中都会有明确结论。马总统并举例说明,「当接待欧洲或亚洲访客时,外宾都会要求台湾和大陆签ECFA后不要忘了他们。证明台湾签署ECFA的动作会改变台湾在整个东亚当中的地位,让大家知道台湾是有企图心」。 注8

行政院吴敦义院长亦曾多次于公开场合强调,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是在「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前提下签定,也一定会在「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三原则下进行。同时,吴院长于3月21日出席中部办公室主办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答覆乡亲和业界提问政府对于签署ECFA的立场时,重申政府「不可能卖台,而是卖台湾的农产品、水果和机器」,他并保证「绝不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进口,已开放的部分也不会降低关税」。 注9

因应全球化台湾应有的经济大战略

笔者认为,没有一个制度或政策是十全十美的,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下,若能照顾到大多数台湾人民的权利与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政府即应踏出稳健的脚步,审慎推动与对岸互动的经贸政策。事实上,推动签订ECFA是将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也让台湾与他国洽签自由贸易协定得以有所进展。借由刺激与带动民间投资,可逐步推动以就业为导向的经济建设,达成振兴经济的重要目标。诚如马总统所指出,「签定ECFA会帮助台湾在未来东亚经济合作中取得较有利的地位,使台湾产品在主要贸易国有较好的市占率。中国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从大陆开始签约是正确的作法」。注10行政院吴敦义院长亦强调,「这当然不是鲜花舖成的坦途,路上或许有风险、有荆棘,但这条路是『希望之路』」。注11

从历史经验证明,台湾的发展端赖经济,而经济成长依靠外贸。我国过去在经济策略上的成功,使得台湾赢得亚洲四小龙之一的称号,成为世人赞誉的经济奇迹。然而,近年来经济成长却趋于停滞,诚如 萧副总统所言「关键就在于区域经济结盟是当前国际社会的主流,而我国却无法加入区域经济组织,也未能参与区域经济协议。当其他国家在区域经济体系中互相享有优惠,必然使得台湾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甚至沦为国际经贸孤儿」。注12

不可讳言,台湾与中国大陆虽是经济上的合作伙伴,但在政治上却仍属于敌对的双方。而且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经济规模相差悬殊,面对中国大陆的崛起,我国在与中国大陆签署ECFA后,除了一般互通有无的贸易利益外,两岸贸易依存度势必会增加。对此,马总统曾引述伦敦经济政策研究所论文,指出敌对双方要化解敌意,最好办法是签自由贸易协定(FTA)。同时他认为与对岸签订两岸经济协议(ECFA)将可为台湾带来更深、更远、更大的和平结果。 注13而 萧副总统亦特别指出「我们会选择对台湾经济最有利,也是最迫切的产业与产品,要求对方开放,但同时只对中国大陆的产品『开小门』,做小幅度的开放,以减少可能的冲击」。事实上,台湾与中国签订ECFA只是第一步,我国不仅与大陆签订ECFA,后续必须与其他亚洲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唯有如此,才能逐渐改变向中国大陆过于倾斜的贸易依存,而真正做到全球均衡布局。注14

迎向国际贸易新时代来临为台湾经济开创新愿景

开放则兴旺,闭锁则萎缩。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一方面对内积极推动「产业创新条例」的立法工作,将营利事业所得税调降为17%,仅保留创新研发之租税优惠。并且将原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提供之30余项租税优惠措施,缩减为一项创新研发之功能性奖励,简便稽征程序。调降后之营所税税率将与邻国新加坡、香港相当。在「轻税、简政」的政策下,不但可增加我国传统产业与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亦可增加外资来台投资诱因,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政府此一前瞻、宏观的政策,殊值得全体国人肯定与支持。

另一方面,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如今两岸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而且现阶段国际经贸趋势已朝向区域经济整合方向发展,对岸大陆拥有13亿人口,明年即将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于邻近国家来说必然产生经济上的磁吸效应。我国在面临出口市场萎缩的现实危机中如何走出一条活路,乃是政府当务之急,更是全体民众的幸福所系。持平而论,在意识型态的思维模式下无助于我国经贸长远的发展。面对此一严峻的国际经贸情势,政府不仅应提出趋吉避凶、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政策,同时更应加强宣导,广办公听会,对于签署ECFA的利弊得失,以及在签署ECFA的冲击下如何保护弱势及传统产业,提升就业率等面向加以说明。知识份子与仁智之见人士亦应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建设性、务实性的意见,共同在理性思辩的过程中凝聚共识。全体民众如能成为政府的后盾,让政府在确保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以及台湾人民利益优先的前提下从事经贸谈判,其成果必然是国家之福、全民之福。

(本文作者为崇右技术学院副校长兼财经法律学系系主任、警察大学、台湾大学法学教师)(本文系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会立场)



注1:对于此一重大政策,总统 马英九先生于今(2010)年4月25日更是首开先例,与在野党领袖 蔡英文女士举行电视辩论会,除公开回应反方所提出的质疑外,并说明政府推动此一政策之目的与所坚持之立场。

注2:今(2010)年3月27日由义守大学、邱毅立委国会办公室,与义联集团共同主办,邀请副总统 萧万长先生以〈台湾经济大战略一个台湾经济老兵的真情告白〉为题发表演说。参考台湾时报2010/3/28二版。演说全文请参阅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大陆政策文件资料」网站〈萧副总统出席义守大学所主办的学术演讲会,并以「短不会空,长一定多--两岸经济协议对台湾的影响」为题发表演说〉资料来源,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77654&ctNode=5618&mp=1

注3:引自 中国时报,〈吴揆:ECFA不是鲜花舖成的坦途〉,2010/04/15,二版。


注4:引自 中国台湾网,2010/04/09资料来源,big5.chinataiwan.org/gate/big5/.../thread-33402-1-1.html

注5:参考 田君美、洪财隆、彭百显、吴惠林,〈ECFA签或不签有何影响〉,玉山周报,「ECFA论坛」,44期,页10-12,2010/04/15-21。

注6:引自 自由时报,〈王涂发:签ECFA香港化,月薪剩1万〉2010/04/12 资料来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2/today-fo8.htm

注7:中国时报,2010/04/03,A5版。总统谈话全文请参阅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总统大陆政策谈话」网站〈马总统接见「2009博鳌亚洲论坛」代表团〉资料来源,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51991&ctNode=5628&mp=1

注8:同上注。

注9:引自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相关机关大陆事务发言」网站,〈院长向乡亲报告-「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中经济部施颜祥部长则补充说明,和大陆签署ECFA,目的是开放更广大的市场、提升台湾竞争力;ECFA签订后台湾地区GDP将增加1.65%到1.72%,并且国民的就业率将提高2%。资料来源,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77606&ctNode=5630&mp=1

注10:同注6。

注11:同注3。

注12:同注2。

注13:参考 人间福报,〈马:签ECFA带来更大和平〉,2010/4/29,二版。

注14:同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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