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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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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创新条例对台湾产业发展的影响

  • 更新日期:109-09-01

产业创新条例对台湾产业发展的影响

文/杜紫军

壹、背景说明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自民国80年实施以来,透过相关租税优惠措施之提供,及工业区开发规范之订定,对促进民间投资、产业成长、产业升级转型及民间研发活动等方面已发挥重大成效。然而,促产条例租税优惠措施已在去(98)年底实施届满,为持续促进产业创新,经济部爰拟订「产业创新条例」(以下称产创条例)以为接续,并于民国99年4月16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

贰、立法重点

产创条例系以促进产业创新、改善产业环境、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立法目的,配合我国产业发展趋势,纳入「创新活动补助或辅导」、「无形资产流通及运用」、「产业人才资源发展」、「促进产业投资」、「产业永续发展环境」、「产业园区设置管理及更新」等新概念,并加强「奖励创新」、「人才培育」、「增加就业」、「永续发展」等面向,共计13章72条文(如附件),主要立法重点为:

(一)订定中长期产业发展政策方向及地方产业发展策略,并提供必要之产业调整支援措施。

(二)运用补助、辅导及租税优惠等多元化工具,鼓励企业投入创新、研发及产学合作等活动;并对中小企业增雇员工得予以补助,以改善其人力素质。

(三)办理无形资产评价之相关业务,建立智慧财产流通服务机制,辅导企业管理智慧财产,并鼓励发展品牌。

(四)建立产业人才资源发展之协调整合机制,推动产业人才职能基准之订定,辅导产业人才培训机构之发展,以充实产业人才资源。

(五)提供重要投资计划之咨询与协助,辅导或鼓励产业从事国外投资或技术合作,并建立奖励地方政府招商机制,提供台商回台投资相关协助措施,以促进产业投资。

(六)落实节能减碳政策,协助企业推动温室气体减量及污染防治技术之发展与应用、产制绿色产品及推广企业社会责任等事项,以促进产业永续发展。

(七)配合产业创新需求,进行工业区转型及活化土地使用,以及简化产业园区设置行政流程,以缩短厂商投资时程。

参、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调降营所税税率至17%,促进产业与国际接轨

综观国际租税环境,本次配合产创条例之制定,同步修正所得税法,将营所税税率由20%调降至17%,可使我国公司之所得税税率较中国大陆(25%)及韩国(22%)为低,亦与新加坡(17%)及香港(16.5%)相当,已有效营造公平、效率、简化及具国际竞争力之租税环境,以创造透明且低税负之投资环境,可促进国内外企业投资,并可减少企业税务成本,使全体产业均可因改革效益而获利。

二、降低中小企业及传统产业租税负担

过去我国采用租税优惠措施,协助产业发展。科技产业实质有效税率约为10%,而中小企业及传统产业实质有效税率较高,造成外界质疑独厚高科技产业,为彻底调整过去产业政策租税优惠遭外界误解「重高科技、轻传产」的疑虑,本次将营所税税率调降至17%,将可降低中小企业及传统产业租税负担,落实政府照顾中小企业及传统产业之用意,并促进产业全面发展。


三、各级政府通力合作,全面推动产业发展

考量产业日渐多元之发展特性,产创条例特别明定未来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订定产业发展方向及发展计划,负责推动所主管产业之发展,调整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以往对主管产业之角色,由管理调整为协助之思维,地方政府亦得订定地方产业发展策略,透过各部会及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合作推动产业发展,可使各产业百花齐放及蓬勃发展。另产业受到国际经贸情势之冲击时,政府亦应需要提供产业调整支援措施,并对弱势产业提供扶助措施,以协助产业升级转型。


四、塑造良好之产业创新环境,鼓励企业创新研发

产创条例已就拟定产业发展方针、投入创新活动、无形资产流通运用、产业人才资源发展、资金协助、产业投资、产业永续发展环境等构面提出政府之具体作为,积极塑造国内良好之产业创新环境。同时,透过研发投资抵减、补助、辅导及低利融资等多元化政策工具,鼓励企业持续进行创新研发等活动,以提升产业竞争力。


五、补助中小企业增雇员工,创造就业机会

在金融大海啸席卷全球后,各国失业情况高居不下,我国受国际经济影响亦无法悻免。各国政府纷纷借由奖励政策挽救失业,例如日本、韩国、美国等,尤其美国欧巴马总统今年刚提出330亿元鼓励中小企业就业减税计划,更突显政府对增加国民就业亦应有所积极作为。台湾中小企业吸纳我国劳动人口796万6仟人,约占76%,系最有能力创造就业机会的部门,但中小企业资金结构较为脆弱,透过对中小企业增雇员工者得以补助方式办理,将有利于中小企业增强人力资本,降低中小企业营运成本,提供新的工作机会,得以改善国内失业情势,并对国家经济之稳定及国民生计之安定有相当大之助益。


六、因应全球绿色新政潮流,促进产业永续发展

配合节能减碳与国际环保规范之推动,政府透过补助或辅导措施,协助企业推动温室气体减量或污染防治技术之发展及应用,鼓励企业提升能资源使用及应用效率,并推动绿色产品之生产及消费,以善尽全球地球村的责任。


七、协助新兴服务业取得必要用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因应未来产业发展多元化之趋势,原有工业区之规划理念转型为「产业园区」,中央主管机关得依产业发展需要编定开发各类型产业园区,例如物流园区、文创产业园区、生医园区、媒体园区等,提升新产业发展商机,提高厂商未来投资之意愿,进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借由产业园区土地之活化及更新,整备产业发展之基础建设,促进产业投资,以支撑现有之就业机会。

肆、产创条例之配套作法

立法院于民国99年4月16日一并通过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废止案,为使产创条例与促产条例得以顺利衔接,并加速产创条例相关政策之推动,经济部将于产创条例公布施行后3个月内,完成施行细则及各相关子办法之研订并发布实施。另外,财政部亦将同步修正所得税法,调降营所税税率至17%,以营造具国际竞争力之租税环境,健全完善之投资环境,增加民间投资。

伍、结语

产创条例将作为未来国家经济发展之引领工具及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之主要法令依据,经过数个月的协调折冲后完成立法,为台湾未来产业发展奠下有利基础,著实不易。产业界应善用政府依据产创条例所提供之各项补助、技术辅导等奖励措施,更积极投资,创造更多国民就业机会,并进行产业创新、品牌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各项活动,推动再一次台湾全面产业升级及经济成长。

(本文作者为经济部工业局局长)


※完整条文内容可上工业局网站查询

网址 http://www.moeaid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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