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贸消息辑要
- 更新日期:109-08-31
◎ 整理/可 可
总统主持99年开国纪念典礼暨元旦团拜
总统元旦上午于总统府大礼堂主持中华民国99年开国纪念典礼暨元旦团拜。典礼开始,总统首先率领大家唱国歌,接著向国旗暨国父遗像行三鞠躬礼;随后全体与会人士先向总统行礼拜年后,再相互行鞠躬礼。团拜后,总统随即发表元旦祝词。
总统表示,过去一年经历金融海啸与「八八水灾」冲击,经济严重衰退,失业率急剧攀升,灾区失去了许多宝贵的生命与财产。但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人民携手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重重难关。如今台湾经济正在复苏,灾区重建也顺利进行。过去一年政府施政确有不足之处,造成民怨,政府已经深入检讨,将努力在新的一年策励改进。
总统也进一步针对未来国家经济发展与两岸关系等层面表达期许,他表示,未来一年是重振台湾经济的关键年。对内,积极改善经济体质,加速产业创新的广度与深度,推动产业结构多元化,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升服务业附加价值;对外,则要掌握国际经济的趋势,参与东亚区域经济整合,拓展新兴市场,以维持经济稳定成长。
总统表示,从前年执政以来,政府恢复两岸协商,始终坚守对等、尊严的立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也早已成为主权在民的民主社会。我们应当充满自信,台湾的未来,当然是掌握在2千3百万人手中。总统说,正因为中华民国是民主国家,两岸政策必须受到国会与舆论的监督,并向人民负责。任何攸关人民福祉的两岸协议,政府一定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加强与在野党和人民沟通,以寻求共识,争取支持。
总统最后表示,今年是台湾经济再度起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推动各项改革的行动年。他有信心,只要怀抱热忱,大家携手同心,全力以赴,一定可以克服所有的困难,再创台湾竞争力的高峰!
第四次江陈会谈圆满举行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2009年12月22日在台中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以及「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三项议题。同时,双方也针对下次会谈的议题进行讨论并取得共识。整体而言,本次会谈成果丰硕,为两岸制度化协商功能的强化,交流秩序的维护以及民众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奠定基础。
江董事长首先在致词中指出,去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发生重要改变,两会联系及互动的恢复,不仅代表两岸制度化协商与沟通管道的重新启动与正常运作,同时也开启了两岸互信重建的重大工程。两岸制度化协商所签署的协议,为两岸交流正常化带来许多实质的效益,使两岸民众同享这些成果所带来的便利与保障。两岸关系改善所展现出和平与稳定繁荣的新契机,更获得两岸人民及国际间多数国家的高度肯定。
会谈中,双方首先共同回顾与检讨了两会自去年迄今签署9项协议的成果与执行情形,江董事长特别指出,这些协议在促进两岸便利往来,扩大交流成效,维护双方人民权益等方面,虽已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若干执行层面仍有加强的必要。尤其针对空运航班数与市场需求的落差、三聚氰胺案件后续处理以及台湾重大经济罪犯遣返等议题,双方应视实际需要,透过已建立的管道与平台,继续协商改善。
在会谈中也同时讨论确定了三项协议的文本内容;在过去几个月来,经两岸相关主管部门间密集沟通、整合意见,已充分达成共识。这几项协议的签署,说明了现阶段两岸协商处理的议题在于增进广大民众的福祉,也落实了推动两岸关系「先经后政、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让两岸的交流与互动可以在更坚实的制度基础上继续往前迈进。
至于有关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议题,双方均认为,两会自去年10月以来,已进行多次业务性沟通,并达成基本共识。惟由于若干技术性层面安排具有特殊性,双方主管部门还需要时间就相关技术性安排充分交换意见,江丙坤董事长与陈云林会长在会谈中达成共识,将尽速透过两会安排后续协商,以便适时达成协议,完成签署。
为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双方均同意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列为下次会谈重要推动的议题;另外,为有效保护两岸智慧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双方也一致同意将「智慧财产权保护」列为第五次会谈的协商议题。
由于两岸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海基会与海协会均认为,两岸在防御重大自然灾害方面已经累积许多的经验,双方可在地震、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及监测等方面加强资讯分享与交流,以共同提升各自在灾害防御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两岸应强化在此一领域的合作,并鼓励双方专业机构,透过举办学术研讨会、专业人员的交流互访、短期研究等方式建立合作的机制,作为资讯及经验交流等方面联系与合作的平台。
两会会谈中,双方也同意两会会务交流方面,将积极推动加强在各个领域层面的交流活动。此外,海协会陈云林会长也表示,经过大陆方面的评估,将我方赠送的长鬃山羊与梅花鹿交由大陆山东威海市森林公园照料;江董事长对此安排表示欢迎,将请相关方面尽快联系安排。
江丙坤董事长及高孔廉副董事长于会谈结束后表示,会谈期间适逢强烈寒流来袭,气温大幅下降,加上周边维安任务繁重,要对站在第一线之警察同仁,表达最崇高的敬意与谢意。此外,也要向周边受到影响的住家与民众,表达诚挚的歉意,并感谢台中市民在会谈期间的包容与热情。此次会谈的维安工作,在维安机关、胡志强市长的指导支持下,以及台中市警察局胡木源局长所率全体警察周妥规划与执行下,处理得宜。不仅会场周边秩序、协商代表安全维护情形十分良好,民众表达意见的自由也获得充分尊重,台湾的民主与自由将会愈趋成熟,赢得两岸、国际社会的尊重与支持。
国贸局主办ECFA说明会
据中央广播电台2009年12月21日报导,为让民众了解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经济部国贸局主办的首场ECFA讨论会,21日在台北登场。由国贸局局长黄志鹏亲自向民众说明洽签ECFA 的必要性、正面效果和负面冲击。
国贸局局长黄志鹏以浅显易懂的例子,说明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洽签的必要性。黄志鹏表示,台湾商品出口占全世界的比重,从1999年的2.2%降至2008年的1.6%,对台湾是相当大的警讯,再加上中国大陆积极和各国签订FTA〈自由贸易协定〉,而台湾销往中国大陆的产品,以石化、机械为大宗,但却得被课6.5%到8.2%的关税,台湾相对丧失竞争力。
因此有关早期收获清单,经济部已拟妥筛选原则,例如对方税率高的、台湾出口金额较大的产品或是大陆给予其他国家FTA免税待遇的,都会列为优先项目。他也强调,ECFA不是万灵丹,但却是强心针,而任何协议必定有利有弊,洽签ECFA后台湾仍有部分内需型、竞争力较弱的产业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他希望讨论会能全台巡廻,和民众面对面沟通。
25个月来首见 去年11月景气转黄红灯
据中央社2009年12月29日报导,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28日公布11月份景气概况,因比较基期低及景气回温拉抬,2009年11月景气灯号可望由绿灯转入黄红灯,不仅为25个月来首见,分数也已逼近红灯门槛,并创逾5年来最高分。
2009年10月景气灯号摆脱过去蓝灯、黄蓝灯低迷期,转入代表景气稳定的绿灯,受景气持续回温及前年11月比较基期低等影响,去年11月景气灯号可望再度变灯,成为代表景气转向(热络)的黄红灯,也将是2007年11月以来,首度亮起黄红灯。
2009年11月金融面指标持续走扬,贸易生产面也恢复成长,海关出口值受比较基期低等影响,年增率达19.4%,季调后,可望使这项指标由10月的蓝灯,一口气转入代表热络的红灯,使总分增加4分。
此外,2009年11月机械及电机设备进口值、工业生产指数、制造业销售值等也可望跨越变灯门槛,视季调后数据,使当月景气对策信号总分再增3至5分。
2009年10月景气综合信号分数为28分,11月景气信号分数可望增加7至9分,使总分达35至37分,不仅将使景气灯号跨越变灯门槛,转入黄红灯,总分也可望创下自2004年中旬、逾5年来新高,并接近跨入红灯的门槛38分。
财政部修正优质企业货物通关措施
据台湾新生报2009年12月29日报导,财政部发布修正「优良厂商进出口货物通关办法」名称为「优质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办法」,并自即日起实施。本次修正全文计24条,凡自去(98)年12月25日修正前已取得优良厂商资格者,在其期间届满前,视同取得一般优质企业之资格,并适用相关规定办理通关;经海关审核或认证合格之优质企业及核定之自行具结额度,各海关一体适用。
依规定,优质企业符合下列条件者,得申请以自行具结方式替代税费担保办理通关:一、经依工厂管理辅导法等有关规定许可设立。二、成立5年以上,最近3年每年营业额在新台币5亿元以上;或最近3年每年营业额在新台币3亿元以上,并经海关评定为优级之保税工厂或经核准自行点验之科学工业园区事业、加工出口区区内事业或农业科技园区事业。三、最近3年每年进出口实绩总额均在5千万美元以上,且各该年度均无亏损。四、最近3年无经海关核发处分书之重大违章案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得申请为一般优质企业:一、取得经济部国贸局授予之出、进口绩优厂商证明标章或贸易绩优卡;或成立3年以上,最近3年平均每年进、出口实绩总额达1千4百万美元以上。二、无积欠已确定之税费及罚锾;处分未确定之税费或罚锾提供相当担保。三、进、出口流程及财务均以电脑化控管。四、已办理与海关连线申报;或其委托之报关业者已与海关连线申报。
海关对于一般优质企业进、出口货物得采取下列优惠措施:
一、较低之抽验比率;进口货物抽中查验者,得适用进出口货物查验准则简易查验之规定;出口货物抽中查验者,得改为免验。但最近3年有经海关核发处分书之重大违章案件者,不得享有前开优惠措施。
二、进口货物经提供税费担保后先予放行者,得按月汇总缴纳税费。但依关税法第十八条规定缴纳保证金先行验放案件,不适用按月汇总缴纳税费方式办理。
三、符合第三条所定条件者,得申请核准以自行具结替代税费担保。
赋改会功成身退
总统马英九上任后,为实现税制改革的竞选承诺,前(2008)年6月30日成立赋税改革委员会。赋改会设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副院长出任;副召集人两人,由财政部长与学者出任。赋改会设有委员与咨询委员,成员涵盖政府官员、学者专家、工商团体、劳运社团代表等。
赋改会原本要以1年的期间完成20项税政与税制改革议题,因为时间来不及,延长半年至2009年年底结束,12月29日在财政部举行最后一次会议讨论「赋税改革方案之整体评估」后,功成身退。
根据财政部资料显示,已达成的决议,经总统公布的法案有3项,包括:修正遗赠税法,将遗赠税率调降为单一税率10%;修正所得税法部分条文,调高报税扣除额;配合促产条例落日,修正所得税法,将营所税率由25%降为20%,个人综所税率最低3级距税率,将分别调降1个百分点等。
立法院三读通过,但总统尚未公布也有3项,包括:修正契税法、使用牌照税法等,订定最高处罚金额;另外,修正税捐稽征法,订定纳税人权利保护专章,也规定租税优惠必须明订实施年限等。
还在立法院审查的包括:修正所得税法,取消军教薪资所得免税;修正所得税法,未来海运业者除了透过营利事业所得税课税外,也可以选择船舶净吨位推计所得课税等。
另外,尚待推动事项分为短期与中长期事项,短期事项包括:建立反租税滥用措施;研拟修正土地税法与房屋税条例,考量修正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调高一般土地的累进税率等;推动能源税立法及二氧化碳环境税立法等。
至于中长期方面,包括修正所得税法,建立受控外国人公司所得课税制度,建立自然人转换纳税身份课税制度等;研议法人自行选择是否抛弃资本利得免税权的制度,逐步恢复资本利得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