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购屋实务解析
- 更新日期:109-08-31
◎ 文/林永法
案例说明
王先生为了在大陆投资置产,在上海看上了两间房屋,均属于二手房。A屋是在中环线和外环线之间,离地铁走路要15分钟,房屋面积167平方米,四室二厅二卫,7楼盖的6楼,全装修,房产证日期1997年,总价196万,每平米单价1.17万,由于没有电梯,所以决定不买。但是B屋是在内环线,靠近地铁,房屋面积86平方米,一室二厅一卫,坐北朝南,位于25层楼超高层的15楼,2006年房,总价259万,每平方米单价3万。这间房屋与房产仲介公司签了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了所谓的斡旋金,最后因为仲介公司提供的按揭(即贷款)资讯有误,王先生怕最后银行办理按揭会有问题,而且经过计算还要支付仲介费与税费等需要花不少钱, 因此决定放弃承购,所缴纳的斡旋金被转为定金也主动放弃让业主没收,以免被缠不放。请问王先生的决定是否正确?其提醒我们购屋时要注意那些要点才不会上当或者减少损失?
解答:
上述购屋案例,在台商圈发生的机会应该不在少数。王先生因为对上海购屋的不了解,以致于决定放弃,当然斡旋金也因为转为定金而被没收。
一、在大陆购买二手房的实务作业流程
(一) 找可靠的仲介公司
(二) 带领看房
(三) 了解屋主的开价与底价
(四) 如果看屋满意但价钱不满意,可以设定目标价,与仲介公司签买卖居间协议, 并支付意向金 (类似台湾的斡旋金),由仲介公司出面与屋主议价。如果屋主接受议价,则仲介公司直接将意向金交由屋主签收,此时意向金转为定金,表明已经达成交易,如果事后屋主不愿依约履行,应加倍返还定金;如果购屋者不愿依约履行则定金没收。此外,买卖居间协议并约定支付仲介公司的佣金标准,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
(五) 检视产权,出卖方要具备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 谈现况交屋或附带家具,屋况、设备清单、物业基金、车库停车、卫视、上网、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桌椅,还有带租约问题。
(七) 谈付款条件、期限与按揭(贷款)手续,一般首期只要支付房价的30%,按揭70%,最好不要接受转按揭,而要求出卖方自己先还清原按揭款。
(八) 拟订合同
(九) 签约上网签名
(十) 支付首期款,从台湾汇款美元结汇人民币。
(十一) 首期款存入大陆的银行15日以上取得存款证明,以作为按揭的资信证明。
(十二) 取得收入证明,公司支付工资的证明,作为按揭的偿债来源证明。
(十三) 银行贷款评估报告
(十四) 银行按揭手续
(十五) 拨款与过户
(十六) 交屋,并支付尾款一般保留1万元。
二、购买个人居住用房,买方应缴的税费主要如下(以下金额为人民币)
(一) 契税:普通住房按房价1.5%计算,如非普通住房按房价3%计算。
(二) 交易手续费:按面积每平方米收2.5元,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免收。
(三) 仲介咨询费: 按房价1%计算
(四) 委托公证费:200元
(五) 配图费:25元
(六) 权证费:80元,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免收。
(七) 买卖合同公证费:按房价0.25%另加350元收取。
(八) 印花税票费:5元
三、如果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则另加费用如下
(一) 抵押登记费:80元
(二) 保险费:视贷款额度和年限而定。
(三) 评估费:按房价1%收取
(四) 贷款合同公证费:台商属于境外人士,按贷款额0.3%收取。
(五) 印花税票费:5元
四、以上税费在上海有下列特别规定
(一) 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减为1%
(二) 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三条件:
1. 住房必须是5层以上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5层的老旧公寓,不含别墅。
2. 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 单套总价:内环以内245万以下,内环与外环间140万以下,外环外90万以下。
因此,面积超过140平方米或者总价超过上开规定的,都不符合普通住房的条件,购屋成本以及以后出售的税费成本要增加,就连购屋的仲介佣金也要加倍为2%。
五、 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材料
(一) 台胞证:夫妻双方的台胞证,如果离婚或单身,要提供离婚或单身证明。
(二) 户籍誊本:夫妻双方的户籍誊本
(三) 收入证明
(四) 结婚证复印件
(五) 私章夫妻双方
(六) 存款证明
(七) 首付款收据
(八) 贷款银行的银行卡
六、本案例的评价
(一) 王先生在上海购屋,第一个选定的A屋,其价格按理说是便宜的,因为在上海中环和外环间的均价现在大概要每平方米1.5万左右。但是除了价格之外,尚要考虑交通的便利性,没有地铁会对该房屋有减值的效果。还有购买的税费成本和以后出售的税费成本,因为房屋面积167平方米,已经超过普通住房的面积标准。单套总价196万,也超过140万的总价标准。因此,该屋不符合普通住房的条件,购屋的契税和交易手续费会比较高。以后房屋出售时的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也比较高。尤其是大陆实施一胎化政策,一般家庭成员不多,大房型的房屋以后比较不容易脱手。因此每平方米单价也比小房型的要便宜。最好脱手的房型是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两室二厅的房屋最好脱手。当然在外环线附近则仍然时兴130平方米,三室二厅的房子,因为均价比较便宜。
(二) 第二个选定的B屋,因为在内环线内,房价本来就比较贵,又靠近地铁,有加值作用,房屋面积86平方米也是适当的房型。一室二厅其中客厅可能偏大,以后容易脱手,尤其又是坐北朝南的房子,冬天不怕冷,以后更容易脱手。因此属于好的物件,一般内环线的房价,每平方米约在3.2万左右。因此王先生取得的成本也算合理。不过本物件的问题是总价259万超过内环线普通住房限价245万的标准,因此也要支付较高的契税与交易手续费。
(三) 此外,王先生可能考虑要按揭,则必须评估按揭取得的可能性与面对的问题。首先是要夫妻的身分证件,要先经过夫妻双方的共识,否则在证件上会有问题。仲介业会教你如何规避,但是不正规,可能以后有麻烦。其次是收入证明,最好由大陆的公司出具每个月有支付工资的证明,例如每个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资料,以作为银行贷款的还款财源。如果王先生没有在大陆工作,就拿不到在大陆的公司的工资材料,则有些按揭银行会变相要求提供在台湾公司的所得来源资料。但是因为办理贷款流程是先要有银行贷款评估报告,仍然要看评估报告的结果才知道是否符合按揭资格,以及按揭额度。如果是境外台商购屋,一般比较保险的按揭额度为房价的50%左右。因此如果王先生准备办理按揭支付房价,可能要有心理准备,万一银行按揭不下来或者额度不够时,要有备援资金,以免造成违约。
(四) 当然王先生也可以想办法在购屋合同中与屋主约定,如果按揭办不下来时的处理方式,不过这些事项因为属于签订购屋合同并支付首期款以后的事情,并不是仲介业关心的问题。仲介业只关心购屋合同的签订,因为签订时仲介业就会要求支付仲介佣金,至于事后双方是否发生争议,完全以购屋合同的约定为主。因此,在签订购屋合同时要特别谨慎,不要因为仲介业的逼催,或因为仲介业的口头保证就签约。因为纠纷是发生在签约支付仲介费后的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之后,在事后举证总是较困难处理的。
本案例因为王先生可能对上海购屋的实务操作不深入了解,可能在仲介业的催促下支付了意向金,但是不知道一旦支付了意向金,虽然约定是如果议价不成可以退回。可是实务操作上,仲介业一旦取得了意向金,总会千方百计的让意向金变成定金,要取回并不容易。因此王先生最后选择放弃,也算是一种处理模式。不过最好的策略是,如果要支付意向金,金额要越少越好,控制在容许损失的范围,才有后面回旋的空间,否则会因为意向金不能取回而勉强签约,可能造成的损害更大,不可不慎。
(本文作者为三泰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