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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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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 整理/李  文

大陆国家统计局:第1季经济增长6.1%

据大陆新华网4月16日报导,大陆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公布第1季大陆经济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5个百分点,比上季度回落0.7个百分点。

大陆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初步核算显示,第一季大陆国内生产总值为65,7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0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1,968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29,077亿元,增长7.4%。

农业生产开局较好,工业生产增长平稳。大陆国家统计局预计全年全大陆粮食播种面积为10,814万公顷,连续6年增加,冬小麦总体长势较好。第1季,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其中1至2月份增长3.8%,3月份增长8.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加快,市场销售平稳较快增长。第一季,大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28,129亿元,同比增长28.8%,比上年同期加快4.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9,398亿元,同比增长1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9%,同比加快3.6个百分点。

李晓超表示,当前大陆经济运行中的主要困难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需求下降幅度较大,造成企业效益下降,财政收入减少,就业困难增多,经济存在著较大的下行压力。

3月份大陆对外贸易出现明显好转迹象

据大陆新华网4月10日报导,大陆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3月份,大陆进出口总值1,620.2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下降20.9%;其中出口902.9亿美元,比同期下降17.1%;进口717.3亿美元,比同期下降25.1%;当月贸易顺差185.6亿美元,比同期增加41.2%,按平均工作日水准的可比口径计算环比指标,3月份进出口总值较上月大幅增长23.8%;其中出口增长32.8%,进口增长14%。大陆海关总署表示,一些指标表明3月份大陆对外贸易开始出现明显的好转迹象。

在出口方面,3月份,大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表现良好,其中,比2008年同期来看,服装出口74.3亿美元,增长9.9%;家具22.3亿美元,增长1.3%;鞋类20.8亿美元,增长7.7%;箱包9.8亿美元,增长11.7%。同期,机电产品出口537.6亿美元,比同期下降18.8%,较上月增长25.6%。

在进口方面,3月份,大陆进口初级产品193.7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下降36.5%,较上月增长21%,占同期进口总值的27%。同期,进口工业制品523.5亿美元,比同期下降19.6%,较上月增长18.8%。总体来看,3月份,大陆进口价格比同期下降17.9%,但较上月上涨2.7%。

统计显示,2009年3月份,大陆与欧盟双边贸易总值264.5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下降19.3%,较上月增长21.2%,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16.3%,其中出口172.1亿美元,较上月增长27.8%;进口92.4亿美元,较上月增长10.5%;贸易顺差79.7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减少23.3%。大陆与美国双边贸易总值为226.5亿美元,比同期下降12.6%,较上月增长25.8%,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14.5%。其中,出口164.5亿美元,较上月增长33.3%;进口62亿美元,较上月增长9.3%;贸易顺差102.5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减少12.5%。大陆与日本双边贸易总值175.2亿美元,比同期下降20.5%,较上月增长19.1%。其中,出口80.4亿美元,较上月增长36.7%;进口94.8亿美元,较上月增长7.3%;贸易逆差14.4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减少57.9%。

福建省公布支援台资企业25项优惠措施

据大陆人民网4月7日报导,福建省推出支援台资企业发展的25条具体措施,将从4方面加大吸引台商投资和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一、采取增加信贷投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福建与台湾的金融机构合作、支援上市融资、推进股权投资、密切政银企合作等6项措施推进台资企业融资工作。

二、提出支援台资企业自主创新、结构调整、拓展市场、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发展服务贸易等措施,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三、对兼具台商投资、高科技、产业集中3要素的台商科技产业园在认定、运作机制、基础设施、科技转化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援。

四、从台资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来考虑服务内容,产前、产中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投资促进、简化登记手续,确保用地需求、提供人才支援等,产后主要措施包括完善劳动关系、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建立辅导机制、建立联系机制、做好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等。

在政策配套上,25项措施实现5个突破:

一、支援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台资小企业贷款,省财政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为小企业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风险补偿。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援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援金融机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创新贷款担保方式。这些措施对于台资企业融资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对台资中小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实行优惠的保费。对利用保单进行融资的,给予相应的贴息。

四、支援台资生产性企业向服务业转型。解决生产性台资企业向服务业转型的关键问题。

五、简化登记手续。省工商支援台资企业发展的力度很大,放宽对台资企业的前置审批要求等措施。

中国银行推出支援台资企业8项措施

据人民网4月8日报导,大陆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在厦门宣布,中国银行推出支援台资企业发展的8项措施:

一、根据台资企业布局特点,选取电子、资讯、石油、化工、纺织、化纤、机械、水泥、钢铁、有色10大行业为银企合作重点,并从中筛选出50家台资企业,列为重点客户或目标客户,采取差异化客户政策,积极提供信贷支援。

二、将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地区列为与台资企业业务合作的三大重点地区,在信贷资金、专业人才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援。

三、采取差异化客户服务政策,灵活应对台资企业的不同需求。因客授权,扩大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至原权限的150%以上,同时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四、根据中国银行已推出的「台资企业授信指导政策」,对于资信记录优良、财务实力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销路正常、还款来源较有保证的台资企业,优化授信流程,加强授信支援。同时,完善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监控。

五、整合产品服务,提升服务契合度。针对台资企业制造业居多、进出口量大的特点,加强台资企业贸易融资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研究和推广,主动为企业提供具有避险功能的贸易融资产品,帮助企业规避收汇及汇率风险。

六、完善中小台资企业服务模式。在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中小台资聚集地区,设计全流程的服务模式,通过产品创新,解决台资企业抵押少、担保难的融资困难。对于不同类型的台资客户,分别采取「忠诚机制」和「渗透机制」,扩大优质中小台资企业客户基础。

七、加强与国台办、银监会和各地台协的交流,加强与台湾金融机构及信用仲介机构的互动,在台资企业资讯共用、资讯调查等领域建立沟通管道,深化合作。

八、通过在台湾设立机构实现服务延伸。中国银行目前正积极准备,争取尽早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加直接把握台湾企业资讯,更加直接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居民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江苏公布30项支持台资企业意见

据澳门日报4月24日报导,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公布江苏支持台资企业「三十条」意见,以帮助江苏台商在金融危机下平稳过渡。江苏省是大陆台资企业最密集的省份之一,目前累计批准台资项目两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连续6年居大陆第一,累计实际利用台资超过410亿美元。

江苏省支持台商企业「三十条」意见,包括:对台商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减轻还贷压力;创新金融抵押担保方式;鼓励台商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援台资企业向苏北发展;加大对台资农业项目扶持;减免部分检验检疫费、部分现代服务业税收、部分设备更新税收、困难台资企业税收;减轻台商社会保险负担;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自主知识产权;简化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手续、保税货物流转手续、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手续、贸易收结汇手续、出口退税手续、检验检疫手续等。

大陆国务院:部署下阶段经济工作

据中央社4月16日报导,大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15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除分析今年第1季经济形势外,并部署下个阶段经济工作。

会议表示,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对大陆经济的影响还在加深,主要包括:外部需求持续萎缩,出口下降幅度较大,若干行业产能过剩,工业成长回升乏力,经济效益继续下滑,民间投资意愿偏低,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入下降,就业压力很大。

会议强调,要坚定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当前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扩大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出第3批中央投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2.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扩大文化、旅游、资讯等服务性消费,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

3.千方百计稳定进出口,加强支援高新技术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4.保持农业稳定发展,落实惠农政策,启动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

5.加快推动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制药、资讯通讯、现代服务等方面培育新的增长点。

6.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包括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7.金融支援经济发展,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资金供求。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加快推进股市创业板。

8.财政增收节支。

发布「电子资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据大陆新华网4月15日报导,大陆于4月15日在政府网发布「电子资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指出,今后3年,大陆电子资讯产业要围绕9大重点领域,完成确保骨干产业稳定增长、战略性核心产业实现突破、通过新应用带动新增长的任务。

该规划共分5部分,包括:电子资讯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规划实施。规划期为2009-2011年。

「规划」指出,未来3年,电子资讯产业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产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不低于0.7个百分点,3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其中新增吸纳大学生就业近100万「规划」要求电子资讯产业在调结构、谋转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其中在核心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位广播电视等领域的应用创新要带动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产业发展模式转型取得明显进展。

「规划」提出的7大政策措施包括:落实扩大内需措施、加大国家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投融资环境、支援优势企业并购重组、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据香港文汇报4月25日报导,大陆国务院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期为2009至2011年。根据该《规划》,今后3年大陆将「确保纺织工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预计到2011年,规模以上企业将实现工业增加值12,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2,400亿美元,年均增长8%。

该《规划》指出,振兴纺织工业首先要「稳定国内外市场」,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实施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稳定纺织品国际市场份额。

其次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诸如高性能碳纤维、芳纶、聚苯硫醚等高新技术纤维和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总产量将由目前的7万吨提高到14万吨,而生物质纤维素纤维比例则由目前的6.3%提高到8%。

至于「自主品牌建设」方面,该「规划」亦提出要提高纺织服装自有品牌出口比重10个百分点,并以服装、家用等终端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为突破口,选择100家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牌企业,加强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水平,建设和完善设计创意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品牌推广中心,提高资讯化管理水平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保监会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

据大陆新华网4月7日报导,大陆保监会已下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改进股票资产配置管理,强化股票池制度管理,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依规定运作控制总体风险,加强市场风险动态监测,并落实岗位风险责任。

大陆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资金特性和偿付能力状况,统一配置境内境外股票资产,合理确定股票投资规模和比例。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开展股票投资,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4个季度处于100%到150%之间的,应当调整股票投资策略,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两个季度低于100%的,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及时报告市场风险,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

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禁选池、备选池和核心池等不同层级的股票池,加强股票池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研究支援能力,跟踪分析市场状况,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变化。

就总体风险的控制,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算总资产基数,严格控制短期融资,规范投资运作行为,防止过度利用杠杆融入资金投资股票。

公布「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据大陆人民网4月27日报导,大陆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并将政策执行时间确定为自2008年1月1日起。

根据该通知,企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帐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该通知列举了一系列企业计税时将予以扣除的资产损失情形。如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通知还明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通知强调,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

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仲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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